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3 14:51:36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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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机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梯机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酒店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 电梯机房门上有相应的设备房标识,并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

  2、 机房内所有标识安装位置适当、醒目,清晰、完整。

  3、 机房内的开关、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4、 机房门口安装有从地面算起不低于50CM,且易跨过的金属制防鼠板。

  5、 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维修保养工,电梯值班工或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6、 非工作人员进入电梯机房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后,由维修保养工陪同,方可进入。

  7、 保持良好照明及通风,常备手电管及应急照明设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8、 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9、 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10、 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首层挂告示牌。

  电梯操作规程

  1、 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 电梯维修人员应按照《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

  3、 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需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4、 严禁在电梯运行中开启厅门;

  5、 每日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 电梯因故停用时,必须将轿内照明、风扇开关断开,必要时关断电梯主电源;

  7、 严禁在正常情况下用检修档来替代正常运行;

  8、 手动盘车,必须先将电梯总电源断开,同时注意轿厢位置,以免电梯冲顶或蹲底,盘车完毕将专用工具放回原处;

  9、 维修时,如机房无人必须锁上机房门;

  10、检修或进入轿顶、底坑作业时,必须整机停用,并有两人以上,同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协调配合、相互提醒确保安全,同时务必保障各层层门厅门关闭;

  11、检修时的`短接跨线,完工后必须拆除;

  12、更换保险管(丝)必须与原规格相同,严禁用铜丝替代保险管(丝);

  13、电梯机械钥匙、操作面板钥匙必须由维修人员保管和使用。

  电梯应急预案

  (一)当电梯发生故障,由服务总台首先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工程部维修人员或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二)电梯困人的救援程序:

  1、 救援人员可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请乘客保持镇静,耐心等待救援,被困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处在半开闭状态,救援人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以防不测。

  2、 准确判断轿厢位置,做好援救准备。

  应根据楼层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判断轿厢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三)救援步骤:

  1、 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①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② 用专门锁匙开启外门;

  ③ 在轿厢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④ 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⑤ 重新关好厢门。

  2、轿厢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①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位置的电源开关;

  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面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最接近厢门(0.5M)为止;

  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三、1中所列方法救援。

  3、遇到其它复杂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4、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人员须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以积累救援经验。

  (四)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乘客须冷静,保持清醒头脑,以便寻求较为安全的解决方案。

  1、 发生火灾时的处置办法: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电话119、中控室。

  ②井道或轿厢内灭火时,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2、 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办法:

  ①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

  ②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等。

  ③最后,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贯侧“以保养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宗旨和落实“零锈蚀、零故障、零报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目标,保证电梯机房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控制电梯机房环境温度,正常、合理使用、保养电梯机房空调。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电梯机房空调的保养、使用。

  三、内容

  1、为杜绝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环境温度过高而出现电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热保护造成电梯死梯、及损坏零配件。根据电梯运行对机房环境温度以及各管理处结合自身特殊要求,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35℃时开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时关闭制冷空调,采用自然降温或其它方式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为了合理使用,尽量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在电梯机房空调运行季节应加强电梯机房的.巡视,及合理制定巡视次数、巡视时间,及时结合自己的条件启停空调,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3、电梯机房空调在进入使用季节前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4、在运行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部件、及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保证随时投入运行。

  5、在运行期过后应进行一次停用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并作好停机保管防护措施。

  6、公司鼓励采用其它方式对电梯机房进行温度控制,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梯机房空调的使用,降低能量消耗。

  7、电梯机房空调启停时间应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完善,作为制定空调保养方案的依据,以利于查证。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3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4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二)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三)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二)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三)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四)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和作用;

  (五)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六)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五、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六、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七、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八、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5

  一、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着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二、电梯轿厢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梯轿厢的管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乘梯时,须等电梯开门到位后方可出入电梯。

  2、禁止站在电梯门中间或用手挡住电梯,等待其他人或装卸货物。

  3、乘梯时,禁止靠住轿厢门,禁止在轿厢内打闹。

  4、禁止拍打、撞击、破坏电梯的操作按钮和设施。

  5、当乘梯被困时,切勿惊慌,不要自扒轿门或自行解救,请按操纵盘左上角的黄色报警按钮,维修人员将及时到达,对您实施解救。

  6、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搭乘电梯时,必须有成人陪同。

  7、禁止在轿厢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如你需要装运货物,请告知门口保安协助您操纵电梯。

  8、禁止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超大超长物品。

  9、当电梯载重超过额定载量时,电梯蜂鸣器发出鸣响信号,电梯不能自动关门,说明此时电梯超载,当超载物品去除后,电梯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6

  一、关于货运电梯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电梯管理,保证货运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维护货梯正常运作秩序,现对货梯管理做如下规定:

  1、设专职人员负责货梯的管理,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必须对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2、货梯操作人员(由生产部配置)必须按《电梯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及《货运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10元。

  3、除电梯操作专门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开机,违者每次罚款30元。

  4、晚班需用货梯时,应于下班前申报生产部安排货梯操作员到岗,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货物的放置应稳当平衡,以保证运行中不倾倒,并尽可能放置在梯厢的中间,同时避免负荷过于集中。

  6、货梯严禁载人,若货梯操作人员对搭乘货梯人员不加制止每次罚款30元,若不听制止执意乘坐货梯者,每次罚款50元。

  7、保持梯厢卫生,对于有妨碍梯厢卫生行为不听劝阻的,货梯操作人员可提报生产部转办公室给予相关人员罚款30元。

  8、生产部对以上有违货梯管理规定现象的,有权提报责任人处罚。

  以上规定由副总经理批准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二、货运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载货电梯只限载货,严禁载人,若有发现乘坐货梯者,每次罚款200元,同时必须对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货运电梯限载半吨,严禁超载。装货过程应尽量让货物分布均匀,不得超高、超重、超长、超宽,以保证运行过程安全,梯顶不得堆放货物。

  3、电梯运行过程中不得强行拉开闸门,以免造成运行故障。不要随意利用行程开关以达到改变选层和让梯厢上下运行的人为目的。

  4、使用人员必须在关闭内闸门和闸门的情况下才能开始选层,若发现门未关闭就能启动电梯,掀下按钮发现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或运行过程有异常声响、异常现象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5、全体员工要发扬互谅互让的精神,不要争夺使用电梯,以免带来安全隐患,影响生产秩序。对不听劝阻者,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6、电梯使用完毕应随手关门。

  7、保持梯厢卫生。

  8、公司应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电梯的主要机构件的动作可靠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测,对必要部位添加润滑油等。

  9、电梯在检修、清洁工作进行中应切断电源以策安全。

  10、为确保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此规程。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7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入杂物。

  2、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0C。

  3、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毗邻水箱的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5、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未经部门经理、允许,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7、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8、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8

  一、电梯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操作规程,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分为日常性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维护保养。

  二、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应由具有资质证明的人员承担,专业性维护保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维保单位承担。

  三、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电梯操作人员填写,每日应将记录报送电梯管理部门保管,存档备查。

  四、日常维保依据月维保计划,认真执行,积极主动做好维保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难于处理的即上报电管部门和维保单位。

  五、巡检制,工作人员接班后,按指定线路、时间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登记包括机房、外呼、楼层、指示灯、隔层按钮、厅门、轿厢门、开关及安全装置、照明、轿厢内装饰及巡视记录中所有项目。

  六、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记录,电梯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保单位索取当次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并进行存档。

  七、重大项目的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照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申报备案。

  八、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维保单位进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台严禁投入运行。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9

  一、依据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制定年度定期检验时间表,制定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计划。

  二、电梯在安全运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年检。

  三、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机设备定期检验之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电梯设备定期检验各类项目合格。

  四、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维修保养记录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有关安全的性能的要求。

  五、协助维保单位工作,做到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率为100%,电梯检验合格率为100%,确保电梯在安全有效期内运行。

  六、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在电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执行,由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工作、检验费用及接待费用。

  七、电梯定期检验时,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整改项目,由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能顺利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检测,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八、《电梯检验合格证》应张贴于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0

  一、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中不得倚靠在轿厢门上,不准在轿厢内嬉闹、跳动。

  二、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备设施,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运行中不可将身体依靠轿厢门,进出时不许长期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不可采用拍打按钮、轿厢或强行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六、不允许用客用电梯装运物品、垃圾,如特殊需要,应经得相关部门同意,举放隔离措施,并派人现场监督。

  七、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借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

  ①轿厢厅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②运行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③运行有异常振动和异响;

  ④有漏电现象。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1

  一、救援预案流程

  1、电梯出现紧急意外情况时,目击者根据电梯轿厢内《电梯使用证》及《电梯使用安全守则》上所标的电话告知特种设备技术服务部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电梯使用单位。

  2、使用单位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管理有员赶赴现场。

  3、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派出电梯维修人员和救援人员敢赴现场。

  4、组织现场救援,进行人员救治、警戒划定、工程抢险。

  5、现场应急救援后进行应急恢复,进行现场清理、现场调查、善后处理。

  6、进行应急总结,根据电梯紧急意外事故情况报材料,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二、现场救援措施

  电梯发生故障,造成乘客困在轿厢内,在进行解救时,有许多安全问题需要处理好,要由经验丰富的工程人员指导进行。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也应由受过训练的人员指挥。

  一般地说,乘客受困于轿厢内并无危险,许多危险都是因乘客过度惊慌或由非专业人员从事不得法的解救才发生。因此,平时加强对专业人员的训练十分重要。

  电梯因人解救工作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告诉被困者,电梯将开始移动,乘客应静候解救,切勿强行走出轿厢,直至接到“已经安全”指示方可出来。解救人员未发出上述警告而工作,属工作上的疏勿。

  2、盘车工作通常需要两位工作人员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需首先切断总电源,然后一个人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盘车。特殊情况亦可例外,只要一个人就可,大型电梯则需三人以上进行。

  3、若能将轿厢盘往下方,则可盘于最近楼层的楼面。但有时因实际距离较大,完成整个过程所需时间较长;或都对重侧重量等因素,可将轿厢盘往上方。

  4、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行时应加倍小心,采用“进行式”松动制动器,缓慢进行,以防止电梯轿厢或对重量较大而产生过大的重力加速电梯失去控制。

  5、盘行轿厢至平楼面后(一般误差为600mm),制动器装置一定要复原,然后应用电梯厅门专用钥匙打开轿门(或由轿厢内将门打开),放出被困乘客。

  6、当盘动电梯下列遇到不能盘动的情况,可能是电梯轿厢底处的安全钳已动作,因此,进一步工作需要专业务程技术人员指导进行。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与轿厢内乘客的联系,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在盘车前,应通知被困者下列内容:

  (1)解救工作已经进行;

  (2)轿厢内并无危险,乘客不必惊慌;

  (3)尽量站在远离未打开或已打开的轿厢门口,不可试图走出轿厢,直到接到“已以安全,可以走出轿厢”的指示为止;

  (4)勿在轿厢内吸烟、打闹。

  在与乘客进行联络时,以下情况要询问清楚,有助于解救工作:

  (1)被困乘客人数;

  (2)有无伤病人员

  (3)轿厢内有无照明;

  (4)轿厢停在井道的位置等。

  轿厢顶的安全窗不方便,最好不要使用(特别是老人、病人和小孩)。若必须使用,必须在有关人员指导监护下进行,如果是共用井道(多台电梯在一个井道内),就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必要时停止相邻电梯的运行。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2

  一、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 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 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 、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 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 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客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电梯能否正常安全运行,除制造、安装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运行期间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笔者在电梯检验检测中发现有部分使用单位维修工对电梯维护工作不是认真观测执行“预防为主、预检预修、计划保养”的方针,而是电梯出了故障才进行抢修。这样做最终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不良维修习惯。

  五、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置。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置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当轿厢位置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置醒目的“请勿靠近”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六、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

  1. 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 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 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 切断机器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近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 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 机房内非专业人员放人时四人操作,至少两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一人监护并注意平屋标记;

  7. 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 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 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入或卸货;

  10. 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3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4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与电梯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的,应立即向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