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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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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宏观调控,更好地体现便民服务的宗旨,根据上海市教委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要求、本区今年适龄儿童的摸底情况,区教育局对今年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具体如下:
一、 报名日期、时间: 4月15日 8:30——5:30 二、招生对象: 1、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出生于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静安区托幼机构(散居)儿童家教指导记录卡,均可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在小班报名完毕,确有余额的情况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个别幼儿园再招收托班幼儿,目前不报名也不作登记。(若招托班五月下旬详见通告)。 2、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静安区暂住证、幼儿出生证、静安区托幼机构(散居)儿童家教指导记录卡,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3、外来媳妇的子女报名时可持幼儿父亲的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静安区托幼机构(散居)儿童家教指导记录卡,到对口报名站作登记,待有空额时优先考虑幼儿入园。 4、父母具有本区房产证和《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可持父母在静安区的房产证和《上海市居住证》、幼儿出生证、静安区托幼机构(散居)儿童家教指导记录卡,到对口报名站作登记,待有空额时安排幼儿入园。 5、本区中、大班插班生,可根据各园所的实际空额,报名当天带领幼儿及有关证件,到该园进行报名,额满为止。 6、2-6岁智力、听力残障、自闭症适龄儿童,可到万航渡路181号静安区学前康复中心报名。三、报名地点:根据户口的地址,一律到所属街道对口的报名站进行统一报名。曹家渡街道——第一报名站(余姚路487弄19号)静安寺街道——第二报名站(万航渡路181号)江宁街道——第三报名站(昌化路400弄3号)南西街道——第四报名站(延安中路632弄40号)石二街道——第五报名站(新闸路565弄61号)
四、园所选择 全区幼儿园分四种类型即:示范园、对口招生园、非对口招生园、民办园,前三种类型为公办幼儿园,为更好满足全区幼儿的需求,每个幼儿可以在不同类型公办园中各选一个。民办幼儿园自行组织报名(详细情况请查阅《静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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