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怎样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附案例)

时间:2017-09-28 我要投稿


  案例一:
  
  下午的美术活动是画《螃蟹》,浩浩的画画速度比较慢,因为他在画画时喜欢讲讲话,东张西望的,而坐在其旁面的晨晨早就画好了,当他离开位置的时候,一不小心撞了浩浩的手臂,浩浩马上质问晨晨:“你为什么撞我?”晨晨连忙道歉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浩浩不听,噘着嘴跑到前面来告诉我:“老师,晨晨推我的手,害得我画错了。”一副很难过的样子。


  
  分析
  首先,应当看到浩浩告状有他可取的一面。他懂得了上课的规则,这说明他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想通过告状来求得成人的帮助,从而矫正同伴的不好行为。从这个角度讲,这是孩子处理问题能力的一种进步。但是,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告到老师那里,这会引起同伴的敌视,也会削弱独立处理同伴间小纠纷的能力。 
  
  案例二:
  
  中午,吃晚饭的孩子们在阳台上看图书,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同看一本书,有的自己选了一本书独自坐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故事。这时候,李炫突然很气愤地过来“告状”:“老师,《找相同》是我先找出来的,杰杰他不让我看。”杰杰也不甘示弱:“书是我先拿到的!”两个人在老师面前争论不休,谁也不肯让谁。我先安定了一下他们的情绪,接着,转过脸来对杰杰说:“上次,你看《西游记》时,宝宝硬是不给你看,你心里感觉怎么样啊?”杰杰想了想说:“没得看书觉得很不高兴。”老师趁机说:“那你不让李炫看书,他也一样会很难过的呀!你们两个想想办法,看看怎样才能让两个人都开开心心地看书?”李炫和杰杰听了,商量了一下,决定两个人一起看书,于是他俩就手拉手高高兴兴地坐到小椅子上看书去了。
  
  分析
  李炫是为了求得老师的公正解决纠纷,请求保护而产生的告状行为。在集体活动中,幼儿之间经常会出现意见不和、争夺玩具和书籍等纠纷。当这些纠纷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有一方就会告诉老师,以求得老师的公正裁决或给予保护。在活动中通过引导小杰反省,并换位思考,相互间要理解、宽容,让孩子不仅要知道别人的想法,还要理解他为什么要有这种想法,让孩子考虑一下他人的行为是否有合理的一面。给孩子创设一些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启发幼儿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李炫和杰杰听了老师的话后,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到小椅子上一起看书去了。(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