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

时间:2022-03-31 06:48:26 母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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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

  导语:产前诊断又称宫内诊断或出生前诊断,是在胎儿出生之前,利用特殊检查,了解胎儿在子宫内的情况,那么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好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

  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便于医师及早了解孕妇的全面情况和发现潜在的不利于妊娠和分娩的'各种因素,受孕后最迟不要超过3个月就应该到医院做第一次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prenataldiagnosis)是指在出生前对胚胎或胎儿的发育状态、是否患有疾病等方面进行检测诊断。从而掌握先机,对可治性疾病,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宫内治疗;对于不可治疗性疾病,能够做到知情选择。广义的产前诊断对象包括:

  1、反复早孕期自然流产;

  2、既往出生缺陷病史;

  3、家族分子遗传病史;

  4、神经管缺陷家族史;

  5、妊娠合并1型糖尿病、高血压、癫痫、哮喘;

  6、曾暴露于药物、病毒、环境危害;

  7、父母近亲。

  产前诊断的内容有哪些

  1、了解情况

  除姓名、年龄、职业、结婚年龄、胎产次、末次月经及怀孕经过外,还应询问孕早期有无病毒感,其它感染,用药,接触放射线史,胎动时间以及既往患病史、手术史和家族的遗传病史等。

  2、全身检查

  全身系统检查,尤其应注意孕期血压可略升高,但不超过140/90mmHg或超过基础血压30/15mmHg;注意体重增长是否过多以及浮肿情况。

  3、腹部情况

  观察腹部形态、大小、有无浮肿,并测量腹围和宫高;触摸胎位,孕30周以上异常胎位应积极矫正;多普勒听胎心,胎心率120~160次/分为正常;孕7个月时做骨盆测量,以估计胎儿分娩方式。

  4、常规化验

  包括血常规及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传染病的筛查、各种肝炎病毒的'筛查,酌情做某些特殊检查。

  5、胎儿监护

  主要是对高危妊娠者做胎儿监护,如妊高征、过期妊娠、糖尿病合并妊娠等,如无合并症孕36周后常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