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1-12-28 09:17:2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精华】单位承诺书模板合集10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承诺书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单位承诺书模板合集10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本单位申请从事停车场经营,在此向停车管理部门承诺:保证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背,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治安消防、公共安全、停车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与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保证投入使用的设备和配件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技术等级标准并取得相应检验、检测合格证明,聘用符合法定条件的从业人员;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专项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立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五、主动接受停车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纠正消除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政府性投资评审办:

  根据罗政发〔20xx〕2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计划开工的 ,预算造价为 元,现报送备案,并对所报送资料做出承诺。

  一、备案项目报送资料如下(有的打√,没有的打×):

  1、申请备案报告( )

  2、发展改革部门对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和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或县人民政府的批准实施文件、会议纪要( )

  3、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批复文( )

  4、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 )

  5、工程预算书或招标控制价( )

  6、其他资料( )

  二、对以上提供资料做出承诺:

  1、对预算书或招标控制价中所涉及材料价格已经过我单位相关人员核对;

  2、与该工程经济活动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该项目备案期间,不再补充任何涉及增加和减少预算价款的资料。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X X 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招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打造阳光招标、规范招标、和谐招标的建筑市场,我单位在_________工程招标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招投标活动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违规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

  5、不违法违规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活动。

  6、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不向投标者泄露有关投标保密事宜。

  7、不可以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禁止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8、不可以和投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或抬高中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9、不得以垫资承包方式为优惠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10、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一经发现,及时更换。

  11、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严格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并认真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签署合同,不准中标单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工程。

  12、不隐瞒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资金等真实情况。

  13、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14、如违反以上承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

单位承诺书 篇5

  我单位对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提供了虚假、残缺的数据和资料,造成我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玉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以下处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华宁宁州洪华药行三分店

  法定代表人签字:柯本红

  经办人签字:普文芳

  20xx年3月11日

单位承诺书 篇6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X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单位承诺书 篇7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12.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13.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负责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一、树立岗位奉献精神,热爱本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模范执行街道规章,立足岗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带头钻研业务知识,争当行家里手,学而不怠,更新观念;

  四、加强岗位技能锻炼,精通相关专业技能,矢志追求,不懈努力;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五、廉洁自律,执行党、国家的廉政规定,不违反廉政纪律;

  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七、全心全意服务街道工作大局,提高工作质量。做到有责任心、有事业心、有进取心;

  八、时刻接受群众对自己的监督,时时警示自己,在岗位上做有标准,行有规范,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承诺人:

  委 室: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经我们共同审查, (公司名称)申请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们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由 经贸委和财政局按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的要求,共同负责追回该企业获得的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缴省财政专户,并接收上级部门的相关处理。

  特此承诺

  经贸委(章) 财政局(章)

  主任签字:

  局长签字:

  二○XX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10

  为保证公司车辆的安全使用,确保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公司车辆使用人员与车辆主管部室(综合部)负责人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此责任书的内容贯彻执行。

  一、本着对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负责,对道路安全及畅通负责,对集体荣誉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二、为车辆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加油单位、维修厂家、并做好公务车辆发生意外时与保险公司的协调、理赔工作。

  三、不将车辆交公司驾驶员以外人员驾驶,不开与证不符的车辆。严禁出私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不安全行为。

  四、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无违章、无事故。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五、坚持定期检查车辆,爱护车辆,按时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车辆保养、修理提前请示,经公司综合部批准后到指定厂家保养、修理。

  六、车辆出现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工作,全力抢救伤者和财产,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车辆使用人一份,公司综合部备案一份。

  车辆使用人员签字:

  车辆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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