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书

时间:2022-07-10 09:58:5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有关公司承诺书范文集合九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承诺书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公司承诺书范文集合九篇

公司承诺书 篇1

  致 (招标人名称):

  在 (招标工程名称)的施工过程中,若我方,需要雇佣和使用工人(包括民工)时,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工人工资,将保证做到:

  1、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并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并且保证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工人,工资将直接发给工人本人。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会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会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3、分包单位雇用和使用工人的,我方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工人工资。如因我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工人工资的,将由我方先行垫付欠款,业主可从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双倍的罚款。我方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工人工资负总责。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行为,造成工人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方自愿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2

  在镇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之际,我郑重作出以下的承诺:

  1、办理本单位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的制度规定,根据审批权限和复核后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并在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记账凭证上加盖本人印章。

  3、有库存现金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现金。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支票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及用款限额,并由领用人在设立的《银行票据购买、使用登记表》上登记;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及时收回,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发;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出租银行账户;未经允许,不得向受派单位的非关联单位和个人提供受派单位开户及银行存款余额情况。

  5、购买和签发支票、汇票时,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时登记《银行票据购买、使用登记表》。

  6、月度终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一致。出现差错,要及时查询处理。

  7、遵守内部牵制制度规定,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8、签发银行结算凭证的印章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

  9、服从本部门负责人领导,完成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诺人:

  x年x月x日

公司承诺书 篇3

  我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 工程将使用 的施工资质及其名称。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的建筑工程验收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达到国家法定验收标准。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建筑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三、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的进度维护形象。严格按照

  四、我公司将按照合同及协议书的各项条款,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工程进行实施和完成,并修补其中的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缺陷。

  五、在 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材料、设备订购合同,施工机具租赁合同,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均系我公司行为, 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保证 免于承担与安全、质量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a、任何人员的伤亡;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伤害;

  c、任何施工过程中的发生质量的'责任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时,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为使 工程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以 作为使用 名称的保证金。

  八、本公司全力保证上述各个条款,为使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本公司以 作为无息抵押。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任何使 名誉形象受损的行为的发生, 均有权对我公司的抵押财产进行处置以弥补 的损失。

  九、在 工程建设施工中,我公司确保所有原始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十、我公司使用 的名称,将给 提供 的特许权使用费。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4

  姓名: 职务: 部门:

  我作为 有限公司雇员,在此承诺遵守公司规定的以下条款:

  一、 我将对公司所有机密保密(包括:市场信息、客户名单、成本核算、利润所得、销售政策及公司可发展计划等),无论此机密是从公司内部获得或由公司外部获得。

  二、 我将不向外泄露公司文件,包括所有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报告和图纸等。我同意所有这些机密文件在任何时间都属公司所有,在我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文件或复印件将得到严格控制。

  三、 我同意在我任职期间将不再接受其他公司或机构或私人的聘用或开设具本人私人股份的`公司,除非得到本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四、 我同意在我离开公司的二年之内将不从事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职业,除非得到本公司总经理的书面许可。

  我同意并严格遵守上述( )、( )、( )、( )各条,并同意在我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绝对不做违背公司利益之事,若有违背条款的事宜发生,我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公司承诺书 篇5

  经出资人协商,推选本人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法人代表 兼董事长拟任人。本人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 务。

  二、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勤勉、规范履行职务,不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三、不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四、不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五、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制度, 自觉接受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不挪用资金,不利用职权以公司的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七、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严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

  八、不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做到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承诺人:

  年

  月

  小额贷款公司承诺书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松原市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松原市乌兰大街3155号,注册人民币3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9人。均为自然人,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一定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内,将认缴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小贷公司出资承诺书

  本公司(本人)已认真学习《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清晰知晓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自愿出资1200万元,入股合肥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的10%。本公司(本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按时足额缴纳。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二、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筹建、开业申报材料;本公司(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肥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将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合肥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不吸收公众存款、不非法集资,不从事骗贷、偏离主业从事高风险投资等活动。

  四、本公司(本人)对合肥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愿意在法定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承诺书 篇6

  我单位保证严格按照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单位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将易制毒化学品全部按合法用途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非法生产,不挪为它用,不私自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我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如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及本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法人(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公司承诺书 篇7

  金昌市安监局:

  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保证安全生产,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与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层层签订,严格考核落实,达到公司“无死亡事故、无重大操作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六个零”的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公司制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严格考核、严格落实,使人人参与安全管理,共担安全风险,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身上。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掌握果断、正确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七、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一项落实整改一项,确保隐患治理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八、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危险区域的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九、严查现场违章违纪行为,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

  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检修作业“八大票证”。

  十一、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加盖公章)

公司承诺书 篇8

  本人向新野县工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9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