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家》

时间:2023-03-26 13:28: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书心得:《家》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心得:《家》

读书心得:《家》1

  暑假里,我拜读了《走进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教师的典范,做人的榜样,世界教育大师。他的“尽义务”、“给予”、“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奉献”思想,他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培养真正的人“、”我把心给了孩子们“等思想让我在暑假里时时反思自己两年教书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他经历35年的教育生涯,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记录、总结自己的教育实践,形成了丰厚的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经验。通过遍遍阅读,我一次次受到了这位教育大师的精神洗礼,接下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 人是财富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如果让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达到全面发展的最高阶段——不仅在创造物质财富方面,而且在创造精神财富方面,成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优秀人才“。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接受并将无私的爱奉献给每个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

  我认为,在当今的大环境下,做到真正意义的“爱学生”,不掺杂任何杂念,这真的是一种教育理想。坦诚的说,我觉得我没做到。我经常因为学生不良行为屡教不改而费解进而怒火冲天,经常因为学生一道题“百讲不得其解”而愤怒。虽然多数时候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大发雷霆,不去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但做到这样是远远不够的`,不伤害他们和发自内心的爱他们,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这两种心理状态所表现出来的直接行为哪怕是一个眼神都是完全不同的。我真的会因为这些而对他们有条件反射的不喜欢。因为学习不好的孩子往往各方面的能力都不协调,经常会做出让人愤怒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真的不应该,其实这种愤怒正是对发展中的孩子不能正确对待的表现。每个孩子每天都是新的,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变化,正在成长的孩子很容易被改变。“我们也曾经是孩子”这么浅显的道理,当我面对孩子的时候往往被抛在了脑后。这就是与真正的“好教师”的最大差距。自己真的还需要深刻的反思与“修炼”。

  二、游戏与休息篇

  游戏在儿童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游戏既能给儿童带来快乐,也能展现出儿童的创造才能。没有游戏,儿童就没有完满的智力发展。孩子们在游戏中迈上认识阶梯的第一级,他们的智力生活受着美、故事、音乐、幻想、创作和游戏的鼓舞。凡是激动了他们情感并因美而吸引了他们的,都深深地印在了记忆中。关于休息,一天中的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是一个人精神生活最为复杂的时间。使学生在学习和体力劳动以外的几小时,充满着活跃的、令人振奋的思想以及深厚的道德情感、智力情感和审美情感。儿童在休息时间的精神兴趣越浓厚,那么学习、上课时的脑力劳动便越能吸引他。而现在的儿童,每天满满的辅导班生活充斥着孩子们的生活,只能说现在的孩子离休息与游戏越来越远了。

  此书的开头, “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时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恩呢该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值得我们每个年轻教师去领悟。

读书心得:《家》2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读书心得:《家》3

  带着同情与伤感看完《何以为家》这部催人泪下的影片,在深切同情因战乱而流亡失所的灾民们苦难生活的同时,也对仁爱和平的生活有了更深挚的热爱。

  《何以为家》讲述了一个年仅12岁的小男孩恩赞一家,因叙利亚战争而逃亡到黎巴嫩后凄惨的生活境况。因为没有身份证明,父母只能做一些杂工维持生计,孩子们也要在街头叫卖赚些小钱。因生活困窘,一家七八口人挤住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即使这样,出租屋的租金依然是个难题,父母无奈,只好把恩赞的妹妹——一个年仅11岁的小女孩卖给别人。

  恩赞知道后试图带着妹妹逃离这个家,后来没有成功,并遭到父母的呵斥,打骂,最后妹妹被卖给了别人做妻子。恩赞为此离家出走,到处寻找,希望有人雇佣他,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后遇到了同为难民身份的单亲母亲泰格雷斯,善良的泰格雷斯收留了恩赞,白天自己去工作,把两岁的儿子交给恩赞照料。

  因泰格雷斯是非法入境,需要一张假身份证件,但是黑市上的假身份证她买不起,只好到处凑钱,在凑钱过程中被警方拘留并关进了监狱,恩赞带着这个年仅两岁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维持生计,度过了一段极端艰苦的日子,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把这个孩子卖掉了。恩赞回到了原来的家,希望找到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出国逃离这个暗无天日,过着像蟑螂老鼠一样卑贱的生活!

  才知道原来自己一家人都没有身份证明,同时得知妹妹因怀孕意外出血过量未能及时抢救而死。他愤怒地拿着一把刀冲出家门,把买妹妹的男子捅了一刀,结果被关进了监狱。他控诉了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生了他,却没有尽养育的责任,他们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并借此向所有难民呼吁,呐喊“希望你们不要再生孩子了!”

  嘈杂破旧拥挤的居住环境,以恩赞一家为代表的'街头巷尾四处流浪蓬头垢面饥饿的眼神,以及没有合法身份,只能靠打黑工维持生计地位卑微的难民。战争!罪恶的战争让无数无辜的平民流离失所!让无数个家庭陷入水深火热!

  仁爱,和平,稳定,发展,繁荣!1988年75位诺贝尔获得者在法国巴黎发表联合宣言: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要生存,必须回到两千年前汲取孔子的智慧!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汤恩比博士也曾说过:“21世纪拯救人类的,只有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和大乘佛法!”

  要和平不要战争!《何以为家》只是战后难民苦难生活的缩影,为了让更多的家庭不再重演历史的悲剧,我们呼吁和平!只有仁爱,才能化解人类的矛盾纷争,只有仁爱,才能让社会稳定发展,只有仁爱,才能让民族繁荣昌盛!

读书心得:《家》4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就应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读书心得:《家》5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另一个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

  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读书心得:《家》6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海内外的炎黄子孙大概人人可以脱口诵出这样的句子,也大概没有人不知道这是出自于《百家姓》。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中国人早在三皇五帝以前,就有了姓。据传说,姓的最早起源与原始民族的图腾崇拜有关。氏族部落不但对图腾奉若神明,禁止食、杀、冒犯,而且把它作为本氏族统一的族号。在原始部落中,图腾、族名和祖先名常常是一致的,久而久之,图腾的`名称就演变成同一氏族全体成员共有的标记——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有四百多个,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我在《百家姓》中找到了我的姓—叶,原来在古代春秋时,楚国国君楚庄王的曾孙,叫沈君戌,有后人叫沈诸梁,封到“叶”地,建立叶国,称叶公,叶公后代以国为姓,叶姓祖先姓沈,所以沈、叶原是一家。

  中国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每一种姓都包含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而每一种姓氏都有它的代表人物,没有贫富贵贱、高低之分,如:文天祥、孙中山、叶剑英等。每个姓氏都有着辉煌的历史,而明天的辉煌将由我们创造!

读书心得:《家》7

  《黑熊舞蹈家》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集。收录了六只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母熊大白掌"描写了主人公"我"与猎户亢浪隆在捕猎母熊大白掌的过程中,亲眼目睹母熊大白掌为了救小熊仔不惜粉身碎骨的气概,作者对母熊大白掌在生死存亡关头的细致描写让人深受震撼,使人深刻反省猎杀动物的这种用生命作杀害的残忍事件。

  《黑熊舞蹈家》中通过写两只性格才能都不一样的'黑熊,在人类社会权威的影响下,而发生的命运转折,折射人性缺点的问题。特别是圆球在"真阿宝"和"假阿宝"两种身份间转换的困难,可以让读者对动物和人类的深入思考。

  "美女与雄狮"有趣地描绘了动物野性被驯化的过程,并警示我们,力量和驯化力的矛盾的存在,一种反驯化力的破坏力一旦破土而出,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多么温暖的'故事啊,我现在才知道动物也是和我们人类有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思想,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一个生灵都是神奇完美的,就像特意创造出来的。无论是什么样动物,都是人类在地球上的良师益友,让我们要好好的保护动物们吧!

  大家平时一定被欺骗过吧,说不定自己也欺骗过别人。但是你们知道被欺骗得后果吗?

  阿宝是阳光大马戏团的一只熊。它可不是普通的一只熊,它是一只有艺术细胞的舞蹈熊,它会跳探戈,会华尔兹,会……它也是阳光大马戏团的明星熊,经常会出去表演。在马戏团中,还有一只熊,叫做圆球,圆球只是个配角。

  一天某国的元首夫人来阳光大马戏团参观,点名要求最出名的阿宝陪她跳一曲华尔兹,因为元首夫人年轻时是个舞迷。阿宝正好表演完了一场,情绪有些不佳,于是高导演便让圆球来代替阿宝。元首夫人跟圆球跳完一曲后感觉很不错,便大大的鼓励了阳光大马戏团。就这样,圆球阴差阳错的代替了阿宝。不幸的是,在那天,圆球和元首夫人跳舞的照片被拍了下来。很多人慕名而来,观看“阿宝”(圆球)的表演。

  阿宝被落在了笼子里而“阿宝”则在外面接受万众瞩目。阿宝在笼子里愈发的孤单了,它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它终于了解到它被欺骗了,于是它绝食了,最后死亡。

  看,这就是被欺骗的后果。欺骗,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读书心得:《家》8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读书心得:《家》9

  《阅读点燃智慧:冯德全早教方案2》是我国著名早期教育专家冯德全教授的经典成果之一。作者从婴幼儿的认识特点和汉字的特色及阅读的规律等方面,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可能性,并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必要性,有力地驳斥了“汉字落后论”“早期识字难”“识字影响智力发展”等种种传统谬见,并提出了“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最佳课堂”等观点。作者详细介绍早期识字阅读的原则和方法,并提供了早期识字阅读各年龄段的教学说明及参考教材。本书既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创新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论证有力,实例丰富,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无论是对婴幼儿的父母、老师还是教研究工作者来说,本书都是极其宝贵的“礼物”。

  ???书中的第二讲“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新的里程碑”中说到婴幼儿期的识字阅读远非只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游戏识字和习读低幼读物,催发智力和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给孩子插上腾飞的一翼。因此,在早期对孩子进行识字阅读可促进孩子的个性品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发展孩子的注意力

  四五岁的孩子动则活跃,静则专心,他们对故事、儿歌等极有兴趣。所以,早期识字阅读充分利用孩子的无意注意,及早锻炼他们的有意注意,经过早期识字阅读诱导的孩子的注意力很快地发展起来。

  2.锻炼孩子的观察力

  婴幼儿看一个字与看一幅画、一张邮票有同样的兴趣,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的、新鲜的、奇特的。孩子这时的识字全凭影响,而两岁后的孩子就能观察、分析字形结构,学习比较和辨析了,孩子的观察力就可得到锻炼。

  3.培养孩子的记忆力

  记忆力实在集中注意和用心记住的活动中锻炼出来的。孩子从小做识字游戏,常常会得到赞扬和鼓励,记忆人物不断明确,记忆习惯就会很快养成,所以记忆效率大多就会直线上升,孩子的记忆力就会打得较好的培养。

  4.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人的思维和想象是须臾不能离开语言的,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就是“思维流”。人一旦离开语言,思维和想象及其参与的行为就不存在了,那就无异于动物看待世界一样。然而从高层的思维和想象的发展来看,对人影响最深的`还是书面语言。因此,早期识字阅读对促进婴幼儿思维、想象的发展是最有明显成效的。

  5.陶冶优良性格并培养七爱书的情操

  早期识字阅读接触最早的自然是儿童文学,而儿童文学作品中最不乏勤劳与懒惰、善良和邪恶、勇敢与怯懦、创造与保守等方面的动人形象和他们之间的斗争。这些形象对激发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感,健全他们的人格益莫大焉。

  6.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习惯

  只有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才能主动吸取前人的学识精华,提出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问题并有所创新。这样的个性品质最容易在早期阅读和日后的广泛阅读中获得发展,所以早期识字阅读能教会孩子学习。

  可以看到孩子经过早期识字阅读后会受益匪浅,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该重视孩子们的早期识字阅读,不但要做好自己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同时还要对家长做好孩子早期阅读的指导工作。

读书心得:《家》10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领导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朽、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读书心得:《家》11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

  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

  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

  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

  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

  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

  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

  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

  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

  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

  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

  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

  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

  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

  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新思想没有错。

  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

  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

  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

  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

  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

  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

  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

  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

  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

  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

  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

  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

  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

  《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

  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

  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

  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

  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

  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

  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读书心得:《家》12

  “穿越一个世纪,见证沧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的字里行间燃烧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地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他贯穿于文字和生命中的热情、忧患、良知,将在文学史册中永远闪耀!”

  我一直珍藏着这段“感动中国”颁奖词,觉得既贴切又精辟,怀着近乎崇拜的心情,我读了巴老的代表作《家》。

  本以为读《家》会有一定的距离感,但当我接触它时,一幅幅画面在我脑中浮现:无数的可怜的生命为封建礼教做了陪葬品后,终于有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终被埋葬!

  觉慧是一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他积极参加校联合会的反封建活动,猛烈地抨击封建家庭,他勇敢地、毅然地与丫头鸣凤相爱。他在五四冲潮的冲击下苏醒,在理想与现实间苦苦挣扎,他有自己的思想,不盲从,敢反抗。在看透了封建礼教吃人的嘴脸,目睹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得到了一个苍白的吻后,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理想,什么是追求。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行为的支配人,他从新书中了解到人人生而平等,社会只有在不断的改革后才能得到发展,不去迎合,不去逃避,不怨,不屈,而华考是自己去面对,去反抗,去呐喊才能获得新生!

  而令我犹为心痛的则是觉新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觉新从小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命运偏偏在此时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了婚。处在“长房长孙”的他深受旧道德与伦理的毒害,他的内心充满着不安与矛盾。觉新是真诚的爱着兄妹们,但是新旧潮流的对撞,思想上水火不容。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刽子手,他也愿接受新思想,只是始终奉行“不抵抗主义”,他也有爱,有血有肉,他的内心也不断的激荡,只是慢慢地搁浅了……

  读《家》,让我们感受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毒害,但也为有着青春的热情和奋斗、责任感、使命感的青年所深深感动。《家》中的青年形象对当代青年仍有重大意义:无论什么年代,青年就是青年,有理想有报负有激情才是正常的!而我们,应该接下青年们手中高扬的火炬,从而让“家”成为一个真正安定、幸福、和谐的“家”!

读书心得:《家》13

  《百家姓》是一本大家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一本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少年儿童的启蒙教材。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中看到小孩子在学堂里背诵“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为什么要叫百家姓,而不叫千家姓,万家姓。之所以叫百家姓,是因为在以前的时候算出大概只有400多个姓氏,所以才叫百家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非常多,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这样的姓。通过查阅《百家姓》,我知道了我的班主任谈老师的姓排在第117位,我的姓排在第64位,妈妈的姓排在16位。真是太有趣了!而且中国的每一个姓都有一个小故事。比如“赵”这个姓的`故事是这样的:周穆王到昆仑山见王母,乘坐的是8匹骏马拉的车,驾车的人就是造父。造父因为有功,后来就被封在赵城,造父的后代就封地为姓,世代姓赵。造父的第五代世孙赵虽作了晋朝的大将军,而赵虽的后代又建立了赵国。赵国是战国时期最强盛的七个国家之一。这就是“赵”的故事。

  《百家姓》记载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阅读《百家姓》,不光知道了中国到底有哪些姓氏,还了解到祖先的生活,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读书心得:《家》14

  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读书心得:《家》15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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