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时间:2022-11-25 11:28:56 如意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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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范文(通用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范文(通用10篇)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1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学明

  副组长:胡文

  组员:董晓春袁建华彭武文何学银龙丛书邓金权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主管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助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董晓春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胡文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2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xxx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x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4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

  负责人:王文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救护120。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快报》解释说明进行认真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导得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救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财产损失,做好必要的现场保护。

  2、运管所、县局和上级领导亲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有关救援力量。

  3、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帮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预防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通报事故信息。

  六、事故调处和结案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各相关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运管所和县局要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和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吸取的教训。

  (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三)配合调查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寻找证人和目击者并做好笔录。

  (四)协助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死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六)做好上级对事故处理的督查落实工作。

  (七)通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事故结案力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对有权作出事故结论的程序及时结案,对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定案决定的要协商催办、并提供结案所需材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上述组织机构人员因工作需变更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变更人的职责。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6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行车事故,积极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有效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重、特大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指南通汽运集团如皋分公司所属各三级单位。

  一、事故类型与危害性程度分析

  ⒈、重大行车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合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⒉、特大行车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50万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下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

  二、编制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载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技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科室、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各三级单位负责人为现场指挥,公司安全领导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全面协调、密切配合,使各项政令畅通,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好各项应急抢救工作。

  ⒈、办公室负责整体人员安排和履行指挥职能。

  ⒉、安机科负责主管部门的联系及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⒊、安机科负责事故车辆的清理,机务质量的检测和评估。

  ⒋、运管科负责运营班车的协调,并安排好滞留旅客的驳客工作。

  ⒌、财务科负责事故伤员抢救医疗费资金的落实。

  ⒍、工会协助事故处理,参与事故调查。

  ⒎、各三级单位全力参与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

  1、危险源监控分控中心要对各路段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在事故高发路段及时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各车辆单位现场值班人员要对驾驶员途中行车安全进行嘱咐,加强对危险路段安全行车教育。

  2、预警行动监控人员接到报告或通过监控发现车辆发生事故时,要通过电话及时告知车辆所在单位,车辆单位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当达到本预案设立的条件时,应立即启动,采取相适应的处置措施。

  六、信息报告程序

  (1)监控人员在发现车辆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报告,监控中心负责人向车辆单位安机科长报告,安机科长向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报告。

  (2)各三级单位在发生重特大安全行车事故后,各单位负责人要通过电话向公司安机科长报告,由安机科长向分管安全领导和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后,分公司要立即通过电话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报告。

  七、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发生重特大安全行车事故的均按重大突发事件等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后,当事人除抢救伤员、报警、保护现场外,应立即通知所属车队。车队了解大概情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落实各项抢救工作。

  (2)集团公司、分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人员伤亡及事故损失情况,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立即派员亲临现场处理事故。发生重大事故:分公司总经理或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尽快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在南通市区或市郊附近的,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保处处长,应及时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理。发生特大事故:在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带领相关领导及处室人员迅速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及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政府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4)在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派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相关人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实际情况,立即与事故地的各分公司或兄弟公司取得联系,请求派员协助事故处理,确保抢救及时、措施有效。事故发生在南通行政区域内的,事故发生地的非事故单位(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同时及时向集团公司、发生事故的分公司通报事故情况,以便集团公司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采取对策措施,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5)为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的畅通,坚持各级值班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

  (1)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参与事故处理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协调落实事故抢救方案,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尽力减少和减轻事故的损失。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清点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如碰撞部位、运行线路、撞击点位置、制动拖印等)。对伤亡、损失程度、受害、受伤者性别、年龄、地址、职业、家庭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逐级汇报。根据当时事故情况,尽可能与事故当事人或乘务员、旅客等见面,进一步了解事故的经过和一些细节,条件允许应请当事人及时作书面陈述,并及时下载行车记录仪信息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

  (2)及时请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配合所在医院展开抢救伤员的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

  (3)配合公安部门及时联系通知伤亡人员的家属和有关人员,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工作;负责安排好车辆、住宿等,协助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尸体认领和火化等有关后事,并及时汇报。

  (4)对事故肇事者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做好其家庭人员、地址、亲属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以防出现意外情况和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5)根据事故伤者受伤情况,会同医院及有关部门拿出医疗费的预算范围,及时将抢救伤员的资金落实到位,做好保障工作。

  (6)发生事故后,根据掌握事故的大体情况,及时向投保保险公司通报,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处理的定损和赔偿工作。同时,按照保险补充协议的有关精神,落实事故预付赔款事宜,保证预付赔款及时到位。

  (7)在进行事故应急处理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做好企业的各项日常工作,保持运输生产正常进行,维护企业内部的稳定工作。

  (8)根据事故情节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或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应急物资储备

  重特大行车安全事故所需的应急物资包括赶赴现场所需车辆、现场处置所需的必要生活物资、通讯设备。各单位必须保证发生事故后有车辆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通知分公司及上级部门。各单位与所在地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在突发重特大事故后,能及时联络,请求组织支援。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7

  1、总则

  1.1目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全市辖区内水上(内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水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测及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各船舶单位或公民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当地海事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县级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要将核实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报同级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地方海事机构。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报告,在核实基本情况后1小时内在报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时内按规定格式书面报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将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下传至县地方海事机构。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时效从发生事故到报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严格按规定控制在24小时以内。

  (二)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天候运作,24小时值班。紧急海事电话:22XX019传真:22XX019

  3.2紧急救援行动

  (一)发生事故的船舶或设施要组织进行自救,过往船舶及现场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抢险救助。

  (二)船舶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抢险设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尽快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碍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实施属地管理,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船舶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证据的收集和事故取证,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各方及有关人员责任。由水上(含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事故全面调查阶段。

  3.3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及宣传培训

  (一)全市各级海事系统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体系,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公开紧急海事电话,船舶、船舶单位和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保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在通航水域比较发达、船舶比较集中的水域,要配备必要的海事巡逻艇和海事救险车辆,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保证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项目的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资保障。

  (三)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大力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对船舶业主、船员、乘客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单位要组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3.4新闻报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闻发布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内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按国家规定审查。

  3.5应急结束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结束由各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4、后期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及善后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5、附则

  5.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汉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2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8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电瓶车.汽车)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交通事故是学校人身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来看,如果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使伤者获救的。编制“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受伤者从危险线上抢救出来。

  二、交通事故应急机构:

  1、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对学校师生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2)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

  (3)遇交通突发事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2、通讯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教职工家属或学生家长。

  (2)迅速和医疗机构及学校校医取得联系,并引导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抢救。

  (3)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时上报。

  3、救护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2、保护现场不遭到破坏,配合交通部门做好高层调查取证等工作。

  3、做好老师或学生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三、应急行动。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并自行或向行人求助做好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120医院,并通知家人和报告给学校领导。

  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3、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的交学校大队部和校长室处理。

  6、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教师、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8、做好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妥善处理事故。

  行车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篇10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道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学生科长、班主任、校医

  二、任务分工

  校医:配合医院抢救受伤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办公室主任:负责通信联络,提供交通工具。

  工会主席:负责伤亡人家属及有关人员接待工作。

  三、交通事故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超载、超速。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安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介入。

  五、严重伤害及非正常死亡处理程序

  1、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学校立即送学生救护,并通知其监护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学校一旦获悉本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详细情况,并备案存档,协助学生家长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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