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07 11:10:12 丽婷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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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选10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选10篇)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1

  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荔城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抵预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我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主任由郑宇芃兼任,成员为:曾鲤榕、蔡碧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负责动态跟踪、收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入户阶段(5月中旬)。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下旬—8月底)。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收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上旬起)。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通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逐一建立台账,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我办实际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办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开展要将走访常态化,多与群众交流,时刻注意老年群体思想动态和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稳妥转办、及时反馈,彻底掐掉“诈骗萌芽”,以扎实的工作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风险管控,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村居村干、巡逻员、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运用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视屏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利用四级联动微信群及朋友圈普及养老防骗知识,同时运用短视频、参与线上答题参与抽奖等新方法,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加强舆论引导,细化工作预案。各村居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宣传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细化宣传任务,着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声势。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确保宣传有力有效。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要统筹职责任务分工,压实地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针对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要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协调,科学多样地开展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力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齐心协力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各村居要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并将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村居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动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加分表扬;对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各村(居)及时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干为第二责任人的负责机制;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力。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委平安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海委平安组〔20xx〕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与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20xx年5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导。打击整治环节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彻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办理的前提下,公安110接处警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要高效收集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目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纳入老年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文艺演出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餐”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线,深化宣传效果。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成员单位和村(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这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2.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常乐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综合工作组,组长为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宋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项办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3

  为巩固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为目标,坚持“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动态与静态”三结合方式,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防养老诈骗进社区、进村、进机构“三进”活动,推动实现防诈宣传养老服务机构住养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两个“全覆盖”,在老年群体中形成“防诈骗、反诈骗、打诈骗”的浓厚氛围,切实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守住“命根子”。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三类服务对象:

  1.养老机构住养老人;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对象;

  3.居家上门、探访关爱服务对象。

  三、重点任务

  (一)拓展阵地,开展全方位宣传。以基层力量为“侧重点”,以多种媒体为“辐射点”,全面加强防诈宣传阵地建设。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制作防诈宣传册,及时发放给各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尽知。以“线上+线下”形式,采取“3+N”方式,在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推动防诈宣传入脑入心。“3”即“制作一张老年人权益指示卡、举办一场防诈讲座、开展一次防诈知识竞答”三个“一”活动;“N”即以老年人为主体,发挥各自所长,通过制作防诈短视频、自编防诈顺口溜、绘制防诈漫画等多种形式,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身边事”方式开展防诈宣传活动。常态化设立养老服务领域防诈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打击各类社会机构以“养老”名义非法吸收老人资金行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以“会员卡”“预付费”等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

  (二)走街入户,开展渗透式宣传。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融入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专门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课程,努力把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养成“防诈宣传员”,利用工作之便向老年人输出防诈知识。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纳入居家上门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基层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多支防诈宣教队伍。通过“走街入户”,向老人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说、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年人答疑解惑。依托面对面、点对点、线对线、一对一方式,推动防诈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三)把握节点,开展集中式宣传。在每年“老年节”当月集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养老防诈集中式宣传,逐步将防诈宣传推向高潮。要制订宣传周活动计划,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最大程度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周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作用,开展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整合各种宣传要素,加大宣传覆盖面,引导老年群体主动关注防诈、深入感知防诈、自觉支持防诈。各地民政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周期间应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专栏,推送防诈动态、防诈成果、最新案例等内容,形成深层次、集中式宣传格局,为推进防诈宣传走深走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防诈宣传作为提高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作为为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防诈宣传的组织领导,周密细致策划,扎实有力推进,推动防诈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实际效果。准确把握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习惯,精心设计防诈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载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与政法委、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将最新警情、最新案例广而告之、精准送达,通过典型案例向老年人宣传防骗知识,提高老年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防诈宣传的延续性和持续性,强调变“一次性”宣传为“周期性”宣传、变“分散式”宣传为“集中式”宣传,坚决打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宣传战。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任务要求启动宣传项目、落实宣传任务,市民政局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处理纳入对各地民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进行督查考核。要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上门服务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落地落实。

  (四)浓厚舆论氛围。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防诈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和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特长,制作并发布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群众爱听爱看的文艺作品和网络文化产品。各地可视情举办反诈文艺汇演、防诈书画展等活动,推动提高防诈宣传的广度和效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4

  根据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监函〔20xx〕220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广泛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坚决完成好打击整治任务,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10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开展。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建章立制一体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15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要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15广泛接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对上级转办的线索和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要跟踪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对重大线索督办盯办。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要充分运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对老年人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检测,严防恶意炒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30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打击整治与线索摸排有效衔接,针对线索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挂图作战,限期查办。

  加强分类处置。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勒令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稳问题。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敏感案件严格按照“三同步”的要求,依法稳妥处理;对“爆雷”风险突出的,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妥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抓好建章立制。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规范工作制度,制订完善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专项行动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注重梳理成功经验,集成典型案例,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通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县局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小朝担任,副主任由县局副局长小琴、小国、总工程师小华、非公党委副书记小梅、食安办副主任小飞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注册及信用监管股、市场价竟股、知识产权股、食品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12315中心组成。各成员股室(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按“属地监管”原则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精准施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台账。县局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形成一本台账,即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形成的完整文件资料;两张图表,即任务分解图和工作流程图;三个方案,即整治工作落实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正反典型案例;四份清单,即问题风险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督导检查清单和建章立制清单。

  (四)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局专项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督导调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安排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要按照边打边治边建要求,把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贯穿始终,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回头看”,检验工作成效。要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每周一报”,明确一名联络员并报县局,每周二18:00时前,向县局综合股(小乾)报送本周(上周三至当日)工作信息(含电子版),每周三18:00时前,由县局综合股向市局专项办和县专项办报送本周工作信息。包括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填报《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1(对口业务表)》、《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2(共性表)》。同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也要及时报送。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五)积极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生动局面。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以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电话、网站、信箱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举报渠道,落实保护举报措施,及时开展核查、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的有力举措;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受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等工作情况;展现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参与打击整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安排

  各村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全县政法新媒体矩阵和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及自媒体,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并扎实开展社会面宣传。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新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化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传播力强等特点,增强联动宣传报道的力度与深度,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成效。

  (三)社会面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社会面宣传。在村委、街道、企业大门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册和展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组成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涉老反诈精准宣传,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对入户排查发现已存在或潜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积极做好打击化解帮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意义;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的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班工作”;宣传工作专班要策划系列主题宣传、要精编系列典型案例、要创作系列宣传作品;要定期向镇政府报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有影响的宣传案例及成果。

  (二)完善方案,相互配合。各村、各企业要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紧紧围绕承担的整治任务开展宣传,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并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宣传内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

  (三)规范报道,加强管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法律性、政策性强,宣传工作既要为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更要进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要通过宣传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 细化工作预案,严防恶意炒作;要加强舆情监督,及时做好负面敏感奥情结调控管控,确保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烦利开展营造积极有利的舆论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6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将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任务目标。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坚持专项整治,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涉稳风险。

  三是坚持教育引导,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是坚持长效常治,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全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滦源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抓紧开展宣传教育(6月、7月)

  通过标语横幅、海报、电子屏、宣传册、讲座、宣传片等方式,发挥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覆盖广、传播快、成本低的优势,加强街道、村(社)层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解读各有关部门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犯罪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提高专项行动社会知晓率、家庭覆盖率、群众参与率,让涉老反诈宣传家喻户晓。

  (二)深入开展摸排核查(6月至9月)

  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在全街道范围内对涉养老诈骗的问题开展多渠道、全面性摸排。同时做好上级专项行动专班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摸排和收集到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强力开展专项整治(6月至9月)

  对梳理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对多发频发问题的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四)巩固提升整治成果(8月、9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好总结提升,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总结提升阶段: 20xx年10月上旬,约半个月时间。各村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议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专项行动。

  (二)压实责任落实。各村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乡街道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及时汇报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村要统筹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紧密结合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做到衔接有序、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各村要将专项行动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特别要把专项行动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为张营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在此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献言献策,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8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

  一是明确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摸排中,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依托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

  二是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三是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

  “绿色”管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员,研究吃透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

  (二)摸排整治(20xx年1月初至20xx年2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全面摸清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分析总结(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20xx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9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衡阳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我市有关工作部署,从4月下旬起至20xx年10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是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是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机制,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打击、整治、教育、制度等“四大成效”。

  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协同全市各有关单位全面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龙伟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延平任办公室主任,其他院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审管办、政治部、刑事庭、民二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专项行动期间,由审管办每月25日前汇总向市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30日),打击整治约五个月时间(20xx年5月1日至9月30日),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20xx年10月1日至15日)。专项行动各环节要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用好全市政法媒体和我院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升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责任部门:审管办、各法庭办案组)。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立案、审判、执行中摸排掌握重点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汇总上报和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由审管办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责任部门:审管办、立案、审判、执行各业务部门)。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办案部门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升温,严防恶意炒作(责任部门:审管办)。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4、实施精准打击。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同配合,快审快结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责任部门:刑事庭)。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相关政法机关及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耒阳支行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责任部门:刑事庭、执行局)。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7、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加强重点整治;深入开展摸排,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8、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底线(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9、推动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打击整治成果。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审管办)。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加强统筹推进。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把专项行动与其他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督导考评,督促责任落实。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10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处置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防止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明确摸排对象。全省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机构)

  2、把握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上,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上,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

  3、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20xx年2月底前,各地要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工作。前期已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反复多次摸排的地市,要根据这次排查范围和要求进行复核,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其他地市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分工协作。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相互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民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这次排查工作的牵头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摸排及监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协调配合做好事前宣传和监管、事后处置及老年人安置等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机制,持续抓好排查整改落实,并研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