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

时间:2024-06-13 12:43:48 购房合同

购房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房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房协议

购房协议1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坐落于___重庆万州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

  日期: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购房协议2

  甲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购房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坐落位置、面积、价格和费用

  (一) 该房屋坐落于__县__路__小区。

  (二)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120平方米(其中是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厨一卫。

  (三) 该房屋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5000元,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税费:

  房地产方代收税款,计(人民币)2768元,大写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购房费用合计(人民币)602786元,大写陆拾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第二条 付款相关约定

  (一)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次购房选择分期付款方式。

  2010年12月20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30%及相关税费,计182768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余额采取借款方式,借款金额为全部房价款的70%,共计(人民币)42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分二十年偿还,借款利息共计112344.48元,本息共计532344.48元,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叁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自2010年12月20日起,每月20号之前需支付房贷2218.108元,大写贰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零分捌厘。

  (二)甲、乙双方付款义务

  首付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32768元,大写叁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乙方承担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房贷由乙方偿还,2014年1月1日起至房贷还请之日,房贷由甲方偿还。

  第三条 关于借款人登记的约定

  办理银行借款时,由甲方署名签字。

  第四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登记人为甲方。

  2010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014年1月1日起,产权按份共有,甲、乙双方所占份额分别为3:1;

  借款还清之日起,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自房产移交后,除房贷部分外的`一切费用(物业费用、装修费用、日常维护费用、水电费等)均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产权变更时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产权共同所用期间

  1、产权向对方转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偿还,可分期偿还,可一次还清,由甲方自主决定,乙方对甲方的还款要求经和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协商方式偿还;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缴纳首付及其他费用。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产权向第三方转移。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所得资金按1:2分配。

  (二)产权按份所有期间

  1、产权向对方转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及乙方及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还清,可分期偿还,可一次还清,由甲方自主决定,乙方对甲方的还款要求经和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协商方式偿还;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缴纳首付及其他费用。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产权向第三方转移。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所得资金按1:2分配。

  (三)产权转移到甲方所有期间

  1、甲方按约定在2030年12月20日前,偿还最后一次借款,产权转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甲方提前还完借款,自还完借款之日起,产权转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产权的变更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乙方之间还款只需支付对方本金,无利息。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产权转移到一方,并根据合同完成对对方的义务,合同解除;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可解除;

  (三)因以下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负责: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火灾、台风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同意转移产权为违约行为,自逾越之日起,合同终止,参照第六条支付对方本条,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三个月内还清。

  一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为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承担借款违约责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第三人(父母亲、亲戚等)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邢台市南和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如房屋办理保险业务或抵押、出租等,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约定。

  本合同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因合同的变更而使一方当事人受到经济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购房协议3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室,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_。

  第4条 居住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土地权利: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7条 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没有同意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条 _________相关许可: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

  第9条 _________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条 购买过程: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_________楼_________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的购买目的不能实现;如果买受人发现此套住的宅买卖合同晚于本买卖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的违约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或者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第11条 _________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广告与样品

  第12条 _________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报第_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13条 广告内容: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条 样板间:考虑到目前出卖人制作的样板间是促使买受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原因,出卖人承诺在未来向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面积与装修标准不低于样板间,对于足以影响质量的瑕疵,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1)两倍赔偿:出卖人根据质量导致的价格变化,以物品价格与安装、重作价格的两倍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2)解除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样板间时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入住后三年内保存样板间,并且承诺在拆除样板间时征得买受人的同意,否则将向买受人支付5万元赔偿金。

  第3部分 房屋质量

  第16条 质量原则: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7条 建筑施工:出卖人承诺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专业机构颁布的标准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据政府相关规范进行,全部材料实验结果及操作规范均可公开以备买受人的查阅。

  第18条 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条 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条 住宅寿命: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如果造成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死亡的,则向死者亲属支付300万元赔偿金。

  第23条 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24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5条 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6条 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7条 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此等机构可能并非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部分 户型空间

  第28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浴_________厕_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_________;房屋层高:_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_毫米;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29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0条 书房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1条 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2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3条 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4条 阳台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5条 过道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套内楼梯: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6条 重要门窗: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下沿距地面:_________(毫米)。

  第37条 贮藏空间: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积

  第38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39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_________,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40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41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42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3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4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5条 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6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7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8条 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9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出卖人得知通知后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50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1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建筑设备

  第52条 用水供应: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_;价格_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3条 排水设施: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4条 管道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5条 管线安装: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使用:本单元共有电梯_________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_________,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50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或18)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7条 电梯安全: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8条 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电气部分

  第59条 电力供应:出卖人承诺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电标准提供电力供应,并承诺绝对不以施工用电向买受人提供电力供应;所提供的电力负荷_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_,数量_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通讯设施:线路数量_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1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2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名称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生产企业:_________:适用标准:_________。安全使用时间20_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_湿度:_________暖气片数量_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及价格_________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应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第66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_________计量设备:_________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_。

  第67条 使用时间: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69条 施工标准与做法

  (1)厅:地面_________,墙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门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2)房:地面_________,墙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门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厨:地面_________,墙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门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4)卫:地面_________,墙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门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5)其他:地面_________,墙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门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

  (6)前款没有说明的,由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70条 装修材料:出卖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_________出卖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买受人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_________出卖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71条 材料价格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辅助材料报价单》,出卖人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费报价单》;_________出卖人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72条 装修价款: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出卖人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买受人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买受人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出卖人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出卖人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73条 瑕疵补救:出卖人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买受人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出卖人应当接受:

  (1)买受人同意继续使用的,出卖人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买受人不同意继续使用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3)玻璃幕墙:考虑到玻璃幕墙可能对室内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出卖人承诺未经过买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墙,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的,则出卖人按总房价的千分之一每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74条 品质保证:出卖人承诺装修时将向买受人提供材料表与设计图,如果没有材料的详细规格,则双方认为由买受人将有权选择最高品质的产品,而计价则由最低计价,例如:双方如果没有就门进行约定,则由买受人选择价值5000元的门,则在最终结算时只能按_________元计价,由出卖人做为对买受人的赔偿。

  第75条 装修变更:买受人变更施工内容的,出卖人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买受人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76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内环境

  第77条 健康保证: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8条 日照时间: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9条 自然通风:考虑到室内通风涉及买受人的安全,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0条 室内保温: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房屋隔热: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2条 噪声隔音: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3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84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________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出卖人与本商品房相连的建筑物中没有任何饭店餐饮设施、洗浴场所等其他可能声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设施,以免使买受人的居住环境受到不良影响。

  第85条 采光保障: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能够直接被阳光所照射。

  第86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_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7条 绿地定义: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_年。

  第88条 绿地面积: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9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90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91条 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92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93条 自用车位: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94条 建设概况: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重要指标容积率为: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在合同或广告中所说明的公共设施均可在买受人入住时投入使用,如果本社区可能进行分期建设,则前述设备及设施均与后期工程无关。

  第95条 施工进程: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6条 设施使用: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7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其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规定,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最终是否达到标准则出卖人自己证明,否则推定出卖人有违约责任,其违约责任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98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院(_________级_________等)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停车场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邮局_________个,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娱乐设施: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9条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公路宽度:_________道路质量: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100条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101条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102条 建设标准: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103条 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104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部分 价格付款

  第105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106条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7条 工期证明: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8条 房款障碍: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4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9条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第110条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1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12条 入住缴费: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第113条 买受人入住: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14条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5条 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_________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6条 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117条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8条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9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_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可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第120条 责任承担: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1条 保修期间: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五年;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22条 故障排除: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部分 所有权证

  第123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124条 所有权证的办理

  (1)出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书,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己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最迟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付北京市_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如果北京市_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买受人可能无法就此取得证据,但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只有通过取得权属机构出具的证明出卖人手续完备的证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北京市_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5条 转移效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126条 土地使用权: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保证上面载有买受人的姓名与权利,此项证明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27条 物管公司

  (1)考虑到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

  (2)如出卖人希望买受人选择物业公司,则应当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正确选择,在买受人众多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个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决定。

  第128条 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委员会另行决定;如果届时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则出卖人承诺在期限届满后3日内组织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进行无记名直接投票,以决定是否继续聘请出卖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129条 物管费用: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与标准不得超过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中保洁费: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费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费:_________元/每吨;电费:_________元/每度;燃气费:_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130条 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出卖人应当承诺室外持续躁声不高于60分贝,每小时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仅能有1天可产生噪声,以保证买受人生活舒适不受影响。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

  第131条 维修基金:如果买受人支付的维修基金由出卖人所聘请的物业公司收取,则出卖人将保证此部分维修基金不会被滥用;出卖人同时保证买受人有权随时知道维修基金的存放地、保管人及用途;出卖人保证当买受人认为维修基金未被正确使用时,无须出示任何证据,即有权要求将维修基金存放于公证机构;如出卖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诺,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总房价10%支付违约金。

  第132条 服务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为保护买受人的尊严及权利,出卖人承诺买受人生活所有的水、电、煤气、天然气等费用均在公共银行支付即可,其购买数量不受任何限制,物业公司不得控制此等费用的收取,无论如何不得限制上述资源的使用;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33条 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8部分 业主委员会

  第134条 姓名知情:为方便买受人组织小区委员会或其他业主维权组织,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但考虑到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他们书面拒绝的除外。

  第135条 知情权利:出卖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和资料,如有相反证据足以说明与事实不符,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6条 业委会登记:出卖人在入住后三个月内,出卖人承诺物业公司将召开第一次产权人会议或者产权人代表大会,六个月内将全部业主委员会的登记材料报到有关机构;每延迟一天将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7条 组织权利:在社区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以前,买受人有权自己组织临时性业主组织(如业主联谊会),其作出的决定代表多数业主的选择,应当视为有效的选择。买受人有权在支付首付价款后即开始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类似组织,买受人可以选择社区公告、网络公告、报纸公告等方式召集其他买受人参与,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为组织业主委员会提供买受人要求的证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时在相关管理机构处获得批准或登记。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8条 通知权利: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言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任何侵权责任要求。

  第139条 财物交付:出卖人应当将相关财产,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3日内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且在30日将全部财产交付完毕,对于其中有损坏的财产应当修复或者以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40条 身份权利:买受人作为商品房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利及其他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买受人有权就组织业主维权机构在所居住区内或者新闻媒介发布维权信息,出卖人及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应阻碍买受人行使上述权利。

  第141条 知情内容:买受人有权获知与房屋相关的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等信息,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商品房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并有权获得与房屋相关的诉讼信息;出卖人承诺在房屋交付前将此等全部资料保存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使买受人随时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验阅读;如果买受人无法在此等机构查阅房屋相关资料,则推定出卖人建筑工程质量存有瑕疵,出卖人将一次性补偿买受人5万元。

  第142条 施工进度: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年月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43条 工程监督:鉴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质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当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由_________完成建筑工程时,或者承建人没有按照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施工时,或者监理人不能履行质量监督义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买受人暂时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44条 参与争议:如出卖人可能与房屋相关的权利与其他第三方进入诉讼或者仲裁,例如设计施工监理担保抵押等争议,应当及时就法律文件、开庭等事项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对于此事情对未来权利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

  第145条 房屋验收:买受人有权就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进行单项或者综合验收。

  第146条 验收方式: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如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47条 验收文件:出卖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8条 欺诈责任: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149条 撤销权: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及房屋质量瑕疵显示的滞后性与长期性,同时考虑到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双方均认为构成买受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签字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3年后出现,买受人有权在取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评估、评价或监测报告后1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合同条款依法行使撤销请求权,出卖人承诺不以时效作为责任免除的理由。

  第150条 消费者组织: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此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委托消费者权利保护机构就有关事项与出卖人进行谈判,以获得更多的权利保护,但放弃权利的事务必须取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

  第151条 权利行使: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部分 抵押担保

  第152条 抵押登记:鉴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支付大部分款项,而房屋在短期内尚不能交付,此等情况可能使买受人在未来面临巨大风险;为此出卖人承诺将与买受人所购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及在建工程抵押给买受人,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到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应当在30天内将此程序办理完毕,以使买受人在出卖人面临破产风险时能够优先得到受偿,从而减小买受人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不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3条 定金情况: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如出卖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向买受人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无法同时取得定金与违约金,则买受人有权从中选择。

  第154条 土地抵押:出卖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权。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5条 抵押知情: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出卖人违约。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6条 禁止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时保证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经过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7条 权利担保:出卖人保证在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8条 无效担保:出卖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由出卖人赔偿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之各项损失。

购房协议4

  xxxxxxxxxxxxx号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

  你(你单位)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对xxxxxxxxxxxxxxx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

  (印章)

购房协议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政策,甲乙双方就山东学集资建房购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建设教职工住宅。乙方同意接受《山东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自愿决定参加山东学集资建房购房。

  二、甲方应在住房分配前向乙方提供集资建房的规划方案、楼座位置和楼房的户型。乙方依据《山东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的规定参加集资建房选房积分排队,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户,需产权单位与山东学签定住房返售协议,不能签定协议者,取消其排队选房资格。积分排队公示三榜后,依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选房前乙方领取《山东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时交付订金壹万元。乙方于选房前可以放弃选房权,但在选到住房,集资建房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所交订金转为定金,乙方不得弃权,否则,乙方所交壹万元定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选房后如因甲方原因致乙方最终不能入住,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无上述违约情形,定金抵作购房款。

  三、乙方在选到集资建房宿舍楼单元

  室后,由甲方在发给乙方的《山东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在甲方通知交纳集资房款前乙方需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件交学校房改办公室。选房结束后,由甲方张榜公示选房结果,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收回其所选住房。

  四、乙方根据自己所选住房,按照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预算价款为元。若选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必须同时交纳阁楼预算款,阁楼预算房款暂按住房预算价格的60%交纳,地下室按所选楼号按单元和房号搭配分配,依据其建筑面积按住房预算单价房款的50%交纳预算房款。预算房款共计元.预算房款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一次交齐。逾期未交齐预算购房款或选到住房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所选住房由学校另行分配,除定金不予退还外,甲方将于本次分房工作结束后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不计利息。

  五、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必须在领到住房钥匙后90日内将原住房交给甲方,乙方保证除上述房屋外,没有其它房改房和公有住房,否则,甲方将不再给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并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若乙方不按时交回所选集资房,乙方同意自上述90日期限届满后,甲方按集资房建筑面积当年的成本租金的4倍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集资房的租金,直至乙方交回原住房或集资房为止。

  六、集资房经评估后,乙方所购住房面积、售价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办确定的评估结果执行,超标面积暂依据省直房办(____)3号和鲁政办发(____)21号文件执行。甲方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改的有关政策为乙方办理购房和换购房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依据该评估结果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集资房款结算完毕,甲方再向乙方发放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七、在甲方发放集资建房钥匙前乙方调离山东学(组织安排除外)或出国逾期不归,甲方取消乙方购房资格,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和定金,不计利息。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和施工方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干预和影响楼房的正常施工和管理。乙方可以通过学校房改领导小组和基建处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装修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共同申请山东省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均担。

  甲方:(盖章)乙方:(夫妻双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购房协议6

  一、规范的合同

  规范的合同是一大本,其中的有些内容是您在国内买房想都没想到过的。

  原始资料:关于您欲购的房产所占有的土地的地点、面积、历史上曾经在这块土地上发生过各次交易的卖主的姓名,贷款的机构。这是一份复印件,叫做“title”。

  政府出具的计划信息,它告知这块土地的被批准的使用用途,即是否可以当作为民居,或可用于经商或可再开发。

  房产是否还有以前发生的贷款,各项开销,比如市政税﹐水费等。(澳洲房产税费支出)

  政府出具的建筑限制建筑许可是指过去七年中针对任何新建或改建项目所下达的。

  其它附属协议:与该房产有关的与它人的协议﹐例如房产周围的围墙方位、面积、高度﹐以及是否允许你再在属于你的房产范围内建你需要或可能需要的附属建筑物等。

  以上各项资料在澳洲大部分地区称为“卖主声明(Vendor's Statement (or Section 32))”。在新南威尔士,也认定为"售房合同(Contract of Sale)"的一部分。这份声明﹐买主的房产代理必须为您提供。卖主和房产代理为所提供的数据必须保证其正确和详尽。这是澳洲房产法律所规定的。

  二、合同的正文

  1、当然必须明确标定价格;

  2、成交日期(即你已认可交付给你的房产完全符合合同中的规定,你愿意拥有该房产并全额支付购房款之时);

  3、动产(属于你在购房时合同中标明的可移动的所购房产内包含的所有财产,如窗帘、电器设备配置等)

  3、特别要约或规定:如您的贷款条件、方式(澳洲房产贷款相关)。房屋质量要求的特别标准。以及一切在最终成交前。卖方责任范围内应做到的事。

  4、合同中必须没有任何对购房者或使用不利的内容。

  5、售房合同中必须详细载明您认为应该归入购房权益的附带设施和相关用具,比如附属设施中的活动铁皮房子等。

  当您对一切都满意而且资金的进入已获书面批准,合同方可签署。

  合同一式两份,每一方都在自己的售房合同文本上签字。然后是“交换合同”,卖主持有您签字的合同文本,您则持有对方签字的文本。照理一旦双方都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就不能更改了。但澳洲法律还规定有一个“冷静期”,如按昆士兰州政府规定,所有住宅交易都强制性规定有一段考虑变动的期限,其时间是从购房者与销售商或发展商签订合同并收到合同当天起算共五个法定工作日。在这个所谓的冷静期,买家要取消合同可以完全不说明任何理由,甚至就是因为买家突然改变了主意。当然在这五个工作日内买房者也可以提出合同修改内容,如果合同对方不同意或不能修改,那就中止。

  在澳洲购置房产的交易过程中,政府出台了这一整套政策、法律、法规(澳洲房产法律相关),为了就是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性和杜绝欺诈。

  澳洲移民买“楼花”的好处:

  在澳洲买房,楼花好还是现房好?我们做比较之后,楼花有几点优势:

  1、能在印花税上省下一笔钱。澳洲[部分地区]法律规定印花税是按售房合同签订之日的房产价值征收的。而如果买楼花,通常是在房产开工前就签订了合同,所以印花税只需按地皮价征收。

  另外,买楼花,客户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像楼层户型等。特别是大型开发商的楼盘,好的户型一般不愁出售,那么在好的东西被别人买走之前,为什么不自己先挑呢?如果是购买者用于自住,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地板颜色等,而现房就不可以了。

  最重要的是买楼花还可以腾出时间来为将来的`住房抵押贷款存钱。买楼花签合同时,只需要交纳10%的定金,而余额要等到房子全部建成后才一并付清,或者是贷款(最高可贷款80%)。这当中可能有几个月甚至1-2年的时间来准备余款。但是房屋的增值却可以享受到。

  总的来说,无论从投资还是自住的角度来分析,买楼花都为不错的选择。

  首先少首付,对于现钱不足但是又想买到好房的人提供了机会。

  通常开发商都只要10%的房价作为首付,在房子盖好之前购房者不需要还贷

  比如:说一个50万的房子,两年后完工,只需付5万的首付,开一个bank guarantte在你自己的名下,maturity是两年,房子盖好之前开放商是动不了这笔钱的,时间一到交房的时候首付的这5万就会转给开发商,但是这两年的利息都归你。还有一些开发商会给客人一个选择是把这个10% (5万)现在就给开发商,放在专业律所担保下的Trust Fund里,开发商也是动不了的,然后会给客户一个高于银行很多的利息,有些会到10%。也就是说,你给他5万,他一年给你5000的利息,而2年利息可高达1万。

  2、投资

  通常来说,楼花的价钱都是越卖越贵的。从开发商开始挖坑,到打地基,到建楼,到做内部装修,这个价格都是逐步上去的,所以如果投资是买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的话,买楼花是最好的投资-用今天的钱买明天的价钱。

  另外,对于购房移民者来说,移民顾问建议买楼花一定要选择大型开发商的楼盘。这样,开发商本身的实力和诚信,还有当地法律对于投资移民者的保护等等因素都可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

购房协议7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甲方为了激励老员工积极稳定的工作,同意借款给乙方用于购房。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件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房,不得把购房借款转作其他用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首期或者定金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二、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支付借款给乙方

  乙方所购房屋由乙方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付款方式采取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当由乙方出具相应的借条给甲方时,甲方借款给乙方。

  四、借款期限、利息及方式

  1、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符合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况,借款期限按该第五条规定处理。

  3、借款利息根据本协议第五条处理。

  4、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特别情况下借款的处理

  1、在本借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为公司服务__________年,如乙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实际为公司服务满__________年的,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

  2、本次借款为结清前,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二次借款;

  3、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借款,无须支付利息。

  (2)乙方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公司服务满5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借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3)乙方挪用借款非用于购房的或非用于本人购房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借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4)乙方存在《民法典》第39条的情形如违反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被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借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5)甲方根据《民法典》第40条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借款,无须支付利息。

  六、本合同由双方于上海市松江区签订,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合同订立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房协议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购房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时间

  第一条、本次借款用于买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条、本合同利率现为现行公积金借款年利率3.75%。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五条、具体还款明细见附件

  三、借款偿还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钱即还款方式,由___________监督,还款金额由乙方签字生效。

  四、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其下房产。

  五、附则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房协议9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 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乙方%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购房协议10

  售房单位(甲方):

  购 房 人(乙方):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路、巷)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其中住房面积______平方米,楼梯间面积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三、付款式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 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娄底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娄底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签章): 购房人 (签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购房合同样本二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尚无明确知情,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元定金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销售许可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买受人进行房屋预售应当具备并且已经具备如下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卖人已经办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号码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3.经过房屋销售许可机构______________,的批准,取得房屋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 。

  二、广告承诺

  1.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2.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3.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楼________层_______室,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___单元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

  四、购买过程

  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________楼________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重新选择了目前本合同所约定的房屋;如果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的认购合同晚于本认购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支付买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五、房屋面积

  房屋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六、房屋价格与交付

  1.基本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

  2.价格稳定:出卖人承诺在认购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相同户型的价格不得降低,同时亦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以多种价格中最低的价格结算价款。

  3.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所承诺的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协商时间:双方承诺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内容、出卖人提出的附加条款、买受人提出的附加条款、双方认为应当签订的其他条款;

  3.买受人义务:如果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4.出卖人义务: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或者代理人已经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但出卖人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5.无过错:如果双方均未同意对方提出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履约责任

  1.权利瑕疵:如出卖人在本认购合同签订前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将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给其他第三人,则出卖人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1万元损失;

  2.买受人违约:如果发生买受人违约的行为,买受人已经支付的________元定金将归出卖人所有;

  3.出卖人违约:如果发生出卖人违约行为,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双倍定金__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300元违约金;

  4.双方均未违约:如果双方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达成最终协议,则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定金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500元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且买受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代表: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购房合同样本三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 )第 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区路(项目名称)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

购房协议1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房屋在第 层,面积为 平方米。为 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 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

  第二条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四、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六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购房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号_______室面积_______平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购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二、关于所购房屋权属约定如下:

  甲方以乙方名义共同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及其配偶、子女对该所购房屋无任何权益。

  三、关于所购房屋所有付款的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单独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甲方保管。

  四、关于所购房屋的使用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1、甲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2、因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所购房屋产生的其它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全额赔偿。

  2、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对乙方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和按印后生效,房屋变更登记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协议13

  甲方(挂名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购买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朱俊

  身份证号码:342622198610045669

  联系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龙桥镇福兴村白耿村民组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丙方系男女朋友关系,乙方与丙方系姐妹关系,由于上海市房屋限购政策原因,乙方无购房主体资格,而甲方系上海户口具有购房主体资格。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出资购买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666弄95号501室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所购房产的基本信息

  1、购房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666弄95号501室

  3、房产面积:132.52平方米;房产证号:沪房地浦字(20xx)第90932号

  4、房产价格:人民币贰佰三十万元整(小写:2300000.00元),其中首付款柒拾万元整(小写:700000.00元),贷款金额为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00000.00元)。贷款银行为北京银行,还款期限20年,每月还款1.5万元。

  二、挂名购房

  1、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为上述房屋实际购买人,甲方无任何出资,无实际购房行为,仅为该房产的挂名所有人。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乙方已经通过丙方支付给甲方,现已经由甲方交付给房产公司。

  3、甲、乙、丙三方确认,该房产的产权及所有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仅为该房产登记的名义产权人,并不实际出资、占有、使用该房产。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仅仅是借用甲方的名义购买该房产,购买该房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款、按揭贷款、税费、中介费等款项)均由乙方支付,甲方没有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

  2、有关该房产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缴费单据、房产证等资料均由乙方持有保管。

  3、虽然该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但该房产的实际产权人和使用人为乙方,因该房产日常维持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同意配合办理购买该房产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申请贷款、到国土局办理递件、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手续),直至该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

  5、甲方应当将该挂名代购房产事宜告知可能产生共有行为的第三人,例如配偶、父母、儿女等近亲属,明确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为乙方,其亲属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请求分配该房产。

  6、签订本协议后的任一时间内,乙方都有权要求将该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或乙方指定的`人名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该房产过户的一切手续。

  7、乙方为该房产的实际购房人应当按时支付贷款,甲方应办理一张开户行为贷款银行的储蓄卡,交给乙方专门用于归还该房产的银行贷款。

  四、违约责任

  1、自该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后,甲方保证该房产不被法院查封或拍卖,甲方保证不将该房产设定抵押或转卖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房产购房款30%的违约金,如造成该房产被拍卖或被转卖,甲方还应按该房产的市值[如市值低于购房价时,以购房价为准]赔偿乙方。

  2、甲方如私自将该房产进行处分的,是无权处分,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由乙方所有;同时甲方私自处分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购房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五、其他

  1、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述房产所在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2、本协议一式叁份,有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购房协议14

  卖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县_____区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购房协议15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县城新建路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玖万元整(¥

  元)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后,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乙方持有。

  三、 乙方承诺: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 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相关机构持有。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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