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时间:2024-01-04 16:55:34 管理 我要投稿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精选10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精选10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宿舍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和退宿

  第一条学生宿舍入住床位分配由研究生院根据招生情况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条新生入校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缴纳住宿费及钥匙押金,领取钥匙、门禁卡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个人钥匙及门禁卡等应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丢失钥匙或门禁卡时要即时登记,申请补发。严禁私自配钥匙、配门禁卡或调换门锁。

  第四条研究生按指定的房间入住,未经研究生院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学生宿舍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不得擅自占用。如遇研究生院调整学生宿舍的入住房间安排时,研究生须予以配合。

  第五条研究生因进入课题学习阶段、毕业或休学、退学等原因搬离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门禁卡等后方可领回钥匙押金。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学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七条研究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第八条为了确保宿舍区内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水器、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磁炉等,不得将电源插线板放置于地面或床铺上。

  第九条宿舍区内严禁生火、点蚊香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禁止肆意遮蔽、破坏烟雾报警器等危害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十条禁止在宿舍内和宿舍公共区域乱拉电线、网线、日常生活用线绳等。

  第十一条对于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如发现来者的身份不明,应及时报告,并相互提醒,确保宿舍区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治安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不得在窗户外台摆放花盆等物品,以防坠物伤人。

  第十四条如遇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保持冷静,认清形势,及时报告,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必要时报警求助。第十五条研究生应按要求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

  第十六条严禁使用学生宿舍区内的网络发布不良言论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章公共秩序

  第十七条入住宿舍的研究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设备,不得打闹、不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区的公用设施,如监控、网络、洗澡间、洗漱间、卫生间等的设施设备、空调、消防安全宣传栏等,爱护宿舍内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设备,如公寓床、储物柜、椅子等,不得随意搬移或添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拆改或添加家具等设备,若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第二十条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赌博、吸烟、酗酒、斗殴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时不得玩耍。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等各种动物。

  第四章文明卫生

  第二十三条做到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养成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第二十四条保持个人卫生,整齐摆放桌面物品、床铺被褥等个人用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五条维护宿舍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楼梯、走廊、洗澡间、洗漱间、卫生间等处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泼水、丢弃垃圾、吐痰等,晾晒衣物统一悬挂于洗漱间,不得在走廊等其它公共区域晾晒衣物。

  第二十六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得将剩饭、剩菜、茶叶、硬质物品等倒入盥洗池、便盆内。

  第二十七条保持墙面、柜面整洁,不得在宿舍墙壁、柜面或桌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擅自悬挂标语或宣传海报等,严禁使用利器凿刻、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学生宿舍实行室长制。每个宿舍的室长由同宿舍的研究生共同选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室长主要负责督促本室研究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督促同学做好宿舍卫生,在宿舍内出现设施设备损坏等问题时及时反映并协调予以解决,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研究生须自觉遵守以上各项管理规定,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有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研究生,勒令其搬离现住学生宿舍,由导师及二级单位共同商议解决该生住宿安排及管理问题。

  第三十条研究生院组织学生宿舍检查,对于优秀寝室予以表扬,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新生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需签署住宿承诺书,自觉维护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签字,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处退还钥匙,再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舍服管理员由总务处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费用。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球,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宿舍管理员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宿舍管理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2:00至次日6:00关闭宿舍大门。22: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宿舍管理员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学生政教处和班主任要加强对22: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宿舍管理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张贴于室内。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窗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总务处每周一次会同值周组及学服会学生对宿舍卫生进行例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班主任及主管部门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班级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班级。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全宿舍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打水制度。

  3、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总务处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班级,由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通报所在班级和教务处,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榜罗中学。

  八、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3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还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净化、美化。

  2、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洁、清洁、卫生。

  3、学生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盥洗室、厕所内保持水笼头完好,上下水道畅通,小便池无黄锈臭味,便池内外清洁无垢。

  4、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等六个一条线,垃圾应倒入指定的地方。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水笼头,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乱钉钉子,对学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凡属非人为损坏的公物,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不得烧煮食物,点蜡烛和油灯,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起哄,熄灯后或午休时不准大声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熄灯以后不准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

  8、讲究环境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就餐(病者除外),严禁向窗外、走廊、阳台等公共场所泼水和乱丢弃物品(包括纸屑、瓶子等)以保护室内外清洁卫生。

  9、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水电,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翻围墙爬门窗。

  10、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1、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12、应服从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干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3、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4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总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3、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5、住宿生退宿(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室内有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班主任报告;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9、住校期间,学生晚上就寝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移交政教处纪律严肃。

  二、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MP3,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筒和蜡烛,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合铺,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下午3:30—5:30为返校时间,学生不得提前和推迟。住宿生未经家长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正课和上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8、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情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高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时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不得在电线上凉衣服。有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作主维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打饭和放水要排队。不得在寝室内外用火。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登记簿,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登记,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登记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评比。

  2、学生宿舍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纸削、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无蜘蛛网。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向宿舍内外随便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整理,上午第一节课前,打扫完室内清洁卫生,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不得从校外购买食品带进学校。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间的隔墙,不得擅自触动冲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洗澡、洗头、刷牙。床单、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楼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宿舍管理员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四、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扫蜘蛛网,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物品摆放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5、值日生负责就寝时开窗通风。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任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寝室成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寝室成员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放碗桌、电气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吐口谈、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总务处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的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赌博,禁止吸烟,禁止喝酒。

  3、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4、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奖惩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好,能力突出,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学校应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特别好的住校生,学校应予以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2、住校生违反住校制度,根据《住校生违纪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本期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被视为累教不改,严重违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费补助,取消住校资格,情节严重者并同时交德育处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5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平安、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xx高校信息学院同学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同学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支配,同学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农业高校同学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别状况的确需要调宿舍者,必需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依据状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便调整宿舍。

  2.不准在同学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同学亲友来校探亲供应便利,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赐予支配会客和休息。

  3.同学宿舍内务卫生,由同学自行负责,要本着洁净、文静、舒适、美丽的原则进行布置。

  4.同学宿舍是同学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需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宁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别状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同学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同学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同学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同学应赐予大力帮助。

  8.寒暑假期间,同学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别状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听从学校统一支配。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同学必需爱惜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便挪动、拆卸、转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需照价赔偿。对有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惩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番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平安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同学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准时向公寓中心申请修理、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顺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不得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

  8.同学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平安。同学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协作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难事故的工作,发觉可疑状况应当准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同学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全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根据说明书使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6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7

  一、目的

  为提高在校学生的住宿条件,达到学校规定的住宿标准,合理利用学生公寓资源,切实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的安排调整工作。

  三、内容

  1.学生公寓资源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调配、规划,各系(部)具体负责落实。

  2.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根据学生所在系(部)、年级、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照等同于各系(部)学生数统一划拨床位,由各系(部)将床位具体落实到相应学生并督促学生按规定完清相关手续。

  3.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对新生、转入学生、留级学生根据学校安排需搬迁的学生实行统一安排。学生床位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多占、乱占床位。

  4.学生在新入住寝室前,应足额完清住宿费,凭学校有关手续到相应学生公寓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5.学生入住时应仔细检查室内公物设备(床、桌、凳、门、窗、窗帘、空调等),如有短缺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毕业、搬迁、调整离舍时务必保证寝室设施设备完好,在规定的期限内交还寝室房门钥匙,公寓宿管员方可为其办理离舍手续。

  6.对特殊情况的个别学生(如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在学校确有符合条件的空置寝室或床位时,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部)核实同意、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可作适当调整。经批准同意调整床位或寝室的学生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相应的退宿和入住手续,否则将取消该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寝室或床位的调整资格。对未经批准调整寝室或床位的学生,各系(部)应做好相应解释与疏导工作。

  7.学生寝室或床位调整申请受理为每年5月和10月各一周,具体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在申请者本人所在系(部)寝室范围内安排。

  8.对未按本办法程序批准而擅自调换寝室或床位者,一经查实,将报送学校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8

  一、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

  四、严格请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随时查对。

  五、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许乱串宿舍,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

  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要干净整洁,被褥要及时洗换,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叠放整齐,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被褥在下,枕头在上。各房间由室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七、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八、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

  九、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室长一名,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员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拨打电话)。

  十一、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周有评比,学期有总结。

  十四、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十五、手纸、卫生用品入篓,垃圾入筐。如果违反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十六、严禁趴窗台,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违反者扣班级量化分,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十七、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十八、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2分,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9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0

  十不准

  一、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或追赶打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二、不准将篮球、足球、排球等体育用品带入寝室内。不准带违禁物品入室(危险品、宠物、贵重物品、钱钞、通讯工具、零食等),不准看不健康书刊,不准收听和播放不健康音乐。

  三、不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赌博、喝酒、抽烟和聚餐。

  四、不准私自调整宿舍、床位、更换门锁。

  五、不准损坏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和在墙上乱写、乱画、乱张贴,不准在墙壁钉钉、拉绳。

  六、不准骂脏话粗话,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准向窗外和楼道乱扔乱倒。

  七、不准翻墙、越窗和做其他危险动作出入寝室。

  八、不准男女生互串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寝室里,有病应凭班主任的批字“病假条”。

  九、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取暖器等一切电器。不准私自装灯、牵电、点蜡烛,防止火灾,节约用水、用电。

  十、不准在寝室内就餐洗碗。

  五必须

  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校规校纪;

  二、必须按要求做好内务整理工作;

  三、进寝室后,必须尽快保持安静;

  四、带了贵重物品必须在生活指导老师,大额现金必须交班主任保管、登记,否则后果自负。

  五、晚上因有病或身体不舒服,同寝室的'同学必须陪同其叫醒宿管员开门并通知班主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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