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服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08 08:58:53 管理 我要投稿

厂服管理规定【经典8篇】

厂服管理规定1

  一、厂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厂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厂牌。

  三、厂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领取当季厂服。

  2、厂服配发期间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厂服配发到期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人事部核实后换发。换发时交旧。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厂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100%费用;

  (2)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50%费用。

  (3)入职一年以上离职者,免收厂服费用。

  四、厂服穿着要求

  (1)桔红夏服:在车间里上班的人员穿着。穿着时所有衣扣、衣袋扣、带扣扣上,保持整洁,不得污脏损坏。允许在天气较热时解开最上方一个衣扣。不得卷裤腿。

  (2)黑色冬服:在车间或办公室里上班的人员穿着,要求穿着时拉链要拉上,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链必须拉至与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须扣上。裤子穿着整齐,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保持整洁。

  (3)浅红短袖:办公室人员穿着。穿着时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裤子允许穿着暗色便裤。保持整洁,不得污脏。

  (4)女空姐夏服:办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裤、便裙。

  (5)西装: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平时允许不扎领带,不扣上衣扣,但衣袋盖要盖上,保持上衣平整、裤线笔挺,衣裤不起皱,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劳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带系紧。

  (7)客服人员工服:(未发放之前按以上要求执行)

  (8)办公室人员星期六允许着便装。但男士严禁穿短裤,女士严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领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节交换时,如5月份、10月份允许自选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装混穿(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五、处罚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10-20元/次。

  1、上班时间着便衣的;

  2、上班时间冬夏装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3、上班时间厂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厂服,下身着便装);

  4、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的;

  5、随意丢弃厂服,影响公司形象的;

  6、在厂服上乱写乱画或印染其它图案的。

  7、其它严重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5-10元/次。

  1、衣扣不按规定扣上的;

  2、上班时间卷袖、裤腿的;

  3、衣领不整或较脏的;

  4、内衣不按规定扎入裤内外露于上衣下摆的';

  5、厂服较脏或有异味的;

  6、厂服有损不及时修补的。

  7、将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凉鞋上班或参加早会的。

  9、鞋带松了,未及时系上的。

  10、其它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项

  1、员工临时穿着厂服在公司外或进出公司门口更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洁;

  2、员工对配发的厂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厂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厂服;

  6、厂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扣款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班组长和主管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厂服的责任。

厂服管理规定2

  (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

  1、消防组织管理:

  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业禁火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D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E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的排放、可燃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并应每年检测一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F搬运危险品容器或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应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击产生火花。

  G禁止穿钉子鞋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手机、对讲机。

  H运转设备的.摩擦部分,应及时加润滑油,防止摩擦生热达到危险温度。

  I加强设备、管道的保温,防止设备、管道表面达到危险温度。

  J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液体在管道、设备内的流速在限速之内。

  K在用蒸气置换、吹除可燃气或者蒸煮易燃储罐、设备时,严格控制喷射速度。

  L禁止装、灌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验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

  M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法兰间安装导除静电的跨接线。

  N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得穿化纤等易产品静电的服装和饰品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产中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储罐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并按其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中和、防潮、监测、防晒、通风、调温、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D生产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阳光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当天生产用量。

  E生产系统应按其物料性质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密闭及负压操作,通风置换,惰性气体保护等安全措施。

  F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产中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体污水等排入废水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艺生产装置控制管理:

  A严格按"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B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在易泄漏扩散处设置监测和报警系统。

  C生产和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等,并按时验检。

  D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止回阀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应有静电接地,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E生产、使用和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于空气分离、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粉状体或者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固体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都应有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四)此制度解释权由安全部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厂服管理规定3

  1.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内容:

  3.1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使用年限:

  3.2.1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员工着装规定:

  3.3.1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厂服管理规定4

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统一、规范的企业员工形象,提升企业文化,强化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开展“整顿厂容厂貌,展现企业风采”的工作,实行上班时间统一着装的.规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生产制造中心的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厂配发的厂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进厂满半个月以上新进员工,由各车间科长填写领料单经管理部审批后到仓储科进行厂服领取。

  3、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务必保持工作服整洁、得体、正常穿着(不得以其它方式穿着)

  男性员工穿背心、敞胸、挽裤腿者,以及女性员工穿低胸衫、超短裙等衣冠不整、奇装异服、有碍观瞻者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出于安全方面考虑,上班时间严禁穿人字拖鞋及无脚后跟的凉鞋

  4、管理部每天将不定期对厂服着装进行稽查,稽查标准请见附件稽核表格。备注:厂服颜色

  1、蓝色边领为管理人员着装

  2、黑色边领为后勤人员着装

  3、黄色边领为质检人员着装

  4、红色边领为员工着装

  工厂管理部(宣)xxxx年xx月xx日

  审批:

  审核:

  制表:

厂服管理规定5

  第一条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厂服及着装管理。

  第三条

  厂服使用规定:

  (一)公司员工厂服分冬装、夏装两种,保安人员换装时间由保安队长视情形统一更换,以便统一公司形象。

  (二)厂服分:管理服、员工服、品检服、机修服四种。

  (三)总务课对厂服发放状况作记录,仓库配合定期盘点,确保帐目清楚,账物一致。

  (四)厂服发放后不再收回。

  第五条

  员工着装;

  (一)乱穿他人厂服者,记警告一次。

  (二)进入工作区,须穿厂服,佩戴厂证。

  (三)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四)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发过过耳,不准留胡须;

  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要佩戴得当。

  (五)领到厂服而上班时间未穿者,警告一次。

  第六条

  厂服成本费和相关款项规定:

  (一)公司所有类别冬装均为xxx元/件,夏装均为xxx元/件。

  (二)每位员工均发放冬装、夏装各一件,暂不扣除费用,如有需求申请第二件的`,将在当月薪资

  中扣除一件成本费。

  (三)工作未满xxx年离职者(包括辞退或开除而离职),结算薪资时需扣除最先发放一件厂服款。

  (四)工作满xxx年离职者(包括辞退或开除而离职),公司将作为该员工服务后的福利,不予扣除最先发放的一件厂服款。

厂服管理规定6

  一、厂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全部员工必需根据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留意仪容仪表,穿着整齐、得体、大方。

  3、厂服应常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需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厂牌。

  三、厂服的运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领取当季厂服。

  2、厂服配发期间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缘由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别状况须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状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厂服配发到期不能接着运用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人事部核实后换发。换发时交旧。

  3、如因个人缘由,造成厂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肯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100%费用;

  (2)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50%费用。

  (3)入职一年以上离职者,免收厂服费用

  。四、厂服穿着要求

  (1)桔红夏服:在车间里上班的`人员穿着。穿着时全部衣扣、衣袋扣、带扣扣上,保持整齐,不得污脏损坏。允许在天气较热时解开最上方一个衣扣。不得卷裤腿。

  (2)黑色冬服:在车间或办公室里上班的人员穿着,要求穿着时拉链要拉上,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链必需拉至与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需扣上。裤子穿着整齐,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保持整齐。 (3)浅红短袖:办公室人员穿着。穿着时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摆必需扎入裤内,裤子允许穿着暗色便裤。保持整齐,不得污脏。

  (4)女空姐夏服:办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裤、便裙。

  (5)西装: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平常允许不扎领带,不扣上衣扣,但衣袋盖要盖上,保持上衣平整、裤线笔挺,衣裤不起皱,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劳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带系紧。

  (7)客服人员工服:(未发放之前按以上要求执行)

  (8)办公室人员星期六允许着便装。但男士严禁穿短裤,女士严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领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节交换时,如5月份、10月份允许自选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装混穿(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五、惩罚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惩罚10-20元/次。

  1、上班时间着便衣的;

  2、上班时间冬夏装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3、上班时间厂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厂服,下身着便装);

  4、擅自变更厂服的式样的;

  5、随意丢弃厂服,影响公司形象的;

  6、在厂服上乱写乱画或印染其它图案的。

  7、其它严峻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惩罚5-10元/次。

  1、衣扣不按规定扣上的;

  2、上班时间卷袖、裤腿的;

  3、衣领不整或较脏的;

  4、内衣不按规定扎入裤内外露于上衣下摆的;

  5、厂服较脏或有异味的;

  6、厂服有损不刚好修补的。

  7、将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凉鞋上班或参与早会的。

  9、鞋带松了,未刚好系上的。

  10、其它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六、遵守留意事项

  1、员工临时穿着厂服在公司外或进出公司门口更要留意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齐;

  2、员工对配发的厂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削减厂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变更厂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厂服;

  6、厂服应保持整齐,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觉

  1次予以扣款惩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班组长和主管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厂服的责任。

厂服管理规定7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厂服管理规定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购领

  第五条 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 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 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 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 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 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 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 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 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 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 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 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厂服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厂服管理规定06-24

厂服管理规定7篇06-24

工作服管理规定06-14

工作服管理规定【必备】07-05

工作服管理规定4篇06-17

护士管理规定06-13

差旅管理规定06-13

病历管理规定06-17

教室管理规定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