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13 14:04:03 管理 我要投稿

仓库管理规定(精)

仓库管理规定1

  一、工作职责:

  (一)物资的出入库管理

  (二)物资的保管

  (三)物资的盘点

  二、技能要求:

  1、熟悉仓库管理办法,并能按要求执行。

  2、了解各类物资的保存方法、注意事项、有效期等。

  3、清楚库内物资的存放地点、大致用途、使用部门等。

  三、工作内容

  (一)入库管理

  1、生产物资到货后,确认物资名称、型号规格、供方名称然后清点数量。

  2、仓库根据《送货单》记录的数量清点无误后,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由检验员进行检验。数量不准确的',物资名称型号不清楚的通知采购部处理。

  3、上述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留存根。

  4、协助质检人员将检验合格的物资按要求放置在合格区域,不合格的物资放置在不合格区域,并督促采购部及时处理不合格物资。

  5、盘点检验合格的物资,并将物资放置到规定区域(货架或固定堆放区),然后将盘点结果录入计算机。

  6、及时更新数据库库存数据。

  (二)出库管理

  同型号货物在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以防老化损失。

  1、工具:

  (1)对借用件必须由借用人员填写《借用表》(签字,填写借用日期)

  (2)仓库根据实际领用情况,保存各类单据,做好台帐管理,并及时更新数据库。

  2、元器件:

  (1)配料,"元件明细表"为发料大单。

  (2)手工填写《领料单》为小单,是大单的补充,一般为必要、但设计疏漏的元件和设备。《领料单》上必须写明材料的用途、数量、规格。领料单一式两份,领料人与库管员各自留存备查对照。

  (3)仓库管理员在发放物资时,应向收货人员当面点交清楚,同时必须在有关单据上填写实发数量,收货人与发货人(保管人员)双方认可。

  (4)如果领料时发现元件不齐,仓库管理员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不得拖延。物资的发放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5)凡实行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收回旧物,且分区存放并作明显标识。

  (6)委外加工物资的发放,需按相应入库半成品名称型号数量开领料单出库。

  (7)仓库管理员根据每天的领料情况必须做好台帐管理,并及时录入数据库。

  (三)保管

  应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和特点,合理划区存放并标识,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五五堆放"、"六防"。

  1、"二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2、"三清":数量、规格、材质要清。

  3、"四号定位":区域、料架、层次、货位号实行定置管理,对号入位。

  4、"五五堆放":以五为基本单位,定量堆放,达到过目知数。

  5、"六防":防锈、腐、蛀、潮、混、漏。

  6、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应采取特殊防护安全措施,指定专人保管。接受安全、环保部门的随时检查和监督。

  7、对库存物资应做到帐、物相符,加强盘点工作,做到日清、月抽、年综合盘点。

  8、加强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9、为确保仓库保管物资安全,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10、仓库保管区应明亮、通风、干燥。

  11、仓库保管区严禁烟火。

  12、库区内的水、电、气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物资的保管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并建立健全台帐,完善数据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失灵、腐烂、失效、流失、短少、锈蚀、报废时,仓库应及时隔离并报质检部鉴定后,将合格的放回原处;不合格的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再根据质检部所开的《不合格品处置单》处理,更新数据库。因保管不妥人为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四)物资的盘点

  1、仓库可根据实际采用不同的盘点方式。盘点方式主要有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循环盘点、重点抽查盘点、永续盘点等。

  2、库存物资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每月月底经过抽盘后,打印库存报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再将通过审核的报表发放至采购部、财务部及管理者代表处。必要时采购部可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报表有出入时,书面报告管理者代表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理。

  3、对库存物资应经常进行盘点、清查,做到日查、月抽、年(季、半年度)盘点,年终盘点时采购部须派专人协助盘点,结果报至采购部及财务部。

  4、库存物资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5、仓库对盘点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对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必须将盘点情况上报采购部及财务部。

  6、对盘点中发现的物资盘盈、盘亏,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处理方法后方可转帐,在批准前,仍按原帐面数列帐,严禁擅自调整。

仓库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资料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务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来源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推荐。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务必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3

  一、入库管理

  (一)库管员严格填写《入库单》;

  (二)库管员接收入库物资时,应与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共同核实《入库单》明细是否与申请入库物资相符、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库管员可拒绝验收并通知有关责任人:1、申请物资入库人员未在入库核对现场的;

  2、所需入库物资与《入库单》标注明细不符的;

  3、所需入库物资存在质量缺陷或包装损坏影响其使用的。

  (三)入库物资清点完毕后,经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及库管员双方签字后,完成入库手续。

  二、仓库管理

  (一)物资入库后,库管员需按其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并做好入库账册登记工作;

  (二)库管员对常用物资要随时盘点,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检查库存的余缺、帐物是否相符;盘点时要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书写数据时要清晰、标准,保管好盘点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对发生变更的库存产品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保证帐物相符;对保质期临近的`库存物资,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将情况报告给办公室主任;盘点需由包括库管在内的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办公室主任对月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三)库管员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五)合理安排仓库库容、对不同物资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止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库房内严禁吸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三、物资领用

  (一)物资领用实行出库登记制度,库管员严格填写《出库单》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经由主管部门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

  (二)如遇物资需紧急领用时,领用人应电话请示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库管员核实后方可办理出库事宜,但事后领用人须补报领导签字批准手续并交于库管员;

  (三)库管员根据物资入库时间,遵守"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 (四)已领出物资使用剩余后,无论包装是否完好,必须及时返还仓库,在经库管员确认该剩余物资不影响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库管员填写《入库单》,将剩余物资接收入库进行统一管理。

  附:1、《入库单》

  2、《出库单》

  3、《库存明细单》

  办公室20xx年9月13日

仓库管理规定4

  根据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和公司管理规定,模具作为产品的模型,模具的质量将直接影响铸件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为了更好对本公司模具进行统一管理。现对公司精铸模具仓库管理规定如下:

  1.模具库环境、卫生管理

  1.1模具仓库应清洁、干燥、灰尘少、不爆晒、无漏雨、场地平整、易于打扫。

  1.2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品带入模具仓库。禁止在模具仓库内存放危险品。禁止私拉乱接,以防发生意外。

  1.3每天下班关好门窗,闲杂人员严禁入内,参观人员非经允许禁止入内。

  2.模具入库规定

  2.1模具入库必须具备以下资料:客户模具名称、模具检验记录、新模具铸件检验记录、模具图样(客户提供)、模具入库前状态。

  1)客户模具:模具所属客户名称。

  2)模具检验记录:检查模具尺寸与铸件工艺图或零件图尺寸是否相符。模具字牌标识是否正确、清晰、美观、排列是否正确,若有不符应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否修模。

  3)模具检验合格后进行首件试生产,并对首件铸件进行检验,确认铸件是否符合图样要求,若不符要求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铸造问题还是模具问题,并对铸件再试做一件进行检查。

  4)模具状态:模具入库前应注明模具状态是否完好,紧固装置是否牢固,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

  2.2生产车间使用的`模具入库时必须清理干净,字牌、活块齐全,模具有无损坏,是否要修理。确认合格后方可放入模具架,并放入对应位置。记录好入库日期。

  2.3外协借还模具入库时,检查模具是否完好,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严禁有损坏或不全模具入库。若有疑异应上报主管部门。记录好入库日期。

  2.4以上工作确认完成后,建立模具台帐清单,做到模具清单、客户标牌、模具架标牌、模具名称标牌一一对应,模具清单应列有:客户名称、货架编好(A1A2\B1B2等)、货架上模具品种规格。以便快速识别模具和提取模具。

  2.5所有模具入库须有入库日期和经办人。

  3.模具出库制度

  3.1车间使用模具出库

  1)生产车间负责人和模具管理人员凭生产计划单协调安排所需要使用的模具。

  2)模具出库时应是完好状态,字牌、活块等配件应清点确保齐全。

  3.2外协模具出库

  1)外协模具出库须凭模具出库单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出库房。严禁未经审批调出模具。

  2)外协模具调出时应注明模具状态,字牌、活块数量,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以便模具归还时作为依据,注明调出日期。

  4.模具日常管理

  4.1模具管理人员应对模具管理认真负责,严防模具及配件丢失或去向不明。

  4.2模具摆放应整齐、美观、排列有序、便于拿取、区域明确。

  4.3模具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清洁,每天巡查货架,是否有异常情况。

  4.4所有模具检验记录、标识、出入库日期和经手人等记录应齐全。

  4.5由于客户模具质量而影响铸件质量的应以书面形式(配照片)通知客户,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仓库管理规定5

  1、仓库保管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酒店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赠送的`物品,按单价和数量正常填写入库单,并在名称后面标注为赠送,金额填写为零即可;所有物品及商品入库时全部按最小单位填写入库单,如瓶,个,支等,不允许以件,箱等单位填列;并由保管员,验收人及交物人在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公司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补足或按实际重量计算金额付款。对于专用部门的物品及原料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进行验质,由保管员检验数量。保管员及验收人员应严把质量关,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物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如在临界期一个月内与供应商沟通进行调换临界期的食品及酒水、调料等,如有滞销品应及时调换为畅销品,并做好出,入库单据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9、出库物品,必须要由部门经理或厨师长签字方可出库。出库单按使用部门领用物品的实际数量填写,不允许多填或者少填,并由保管员、领用人在出库单中签字,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如有多领物品,为避免浪费应及时返还大库,大库办理二次入库手续,调整库存数量。

  10、出库时间:早10:00-11:00下午:4:00-5:00。各部门应在营业前做好各项准备,用于营业用的各种物品及商品等,避免紧急出库,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11、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并由保管员将当日出、入库票据交到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12、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对于大库每周由会计及日审进行一次抽点物品及商品,二级吧台每天由日审进行监督,随时进行盘点有疑问的商品,每月月底进行店内全面盘点,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3、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公司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公司利益。

仓库管理规定6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仓库储藏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相关管理条例

  1、在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和火种进入库房

  2、库房内的堆放要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

  3、无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库房

  4、库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与电器开关,有需要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

  5、库房内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质区分开堆放,做好三效标签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库房的堆高不得超过灯具,且要离灯具保持50CM

  8、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烫斗等电器设备

  9、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电线/货架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报修

  10、库房或库房门口必须配备消防设置,员工必须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可以关门离开

  二、此执行规范自审核批准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1、门店员工在经培训后未严格按规定操作,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2、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执行操作和未落实培训工作的,对门店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3、因门店未落实培训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仓库管理规定7

  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为确保安全,加强办公室内电器的管理,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关掉所有用电器具,消灭火种,以保证公司的安全。

仓库管理规定8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仓库杂工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仓库主管、IQC、采购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 “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给到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仓库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有物料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或者说PO),否则拒绝收货。

  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已送往仓库的原材料及时通知IQC进行物料品质检验。

  对IQC检验的合格原材料进行开“物料入库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后进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原材料出库

  需严格按照 “物料领料单”、“生产通知单”、“开发部调用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物料部门提供的BOM(即单件用量通知单),生产通知单中生产数量,及厂部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部长签名确认。

  仓库把所出库之原材料配好,并填好“物料领料单”后,通知相关的领料部门进库领料,并由领料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让原材料出库。

  仓库出库物料的原则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超用物料的出库必须依据由生产部长签名确认“领用超单”,且超用人注明了超用原因,以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的“领用超用单”,仓库方可发料。

  开发部门的物料调用依据是由开发部门填写“调用单”,并由开发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经物料部门同意后,仓库才可以依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予与拒绝。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需严格按照 “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对采购来的不良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对于不良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

  4、 原材料报废

  严格执行 “报废单”进行操作

  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良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来料不良的报废部分、客户退回的报废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5、成品的收货及出库

  A. 成品的收货及入库

  严格按照 “成品入库单”进行操作

  所有入库之成品必须为合格之产品,并由终查(即QA)提供QC报告之允许入库的成品,否则拒绝入库。

  入库成品随货提供产品的数量,码数,颜色,款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

  B. 成品的出货

  严格按照 “成品出货单”进行操作。

  成品出货的依据是由营销部提供“客户货物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

  对于即将出库之成品通知营销部,由营销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

  C. 成品的退货

  严格按照 “成品退货单”进行操作

  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款号、颜色、码数、数量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维修,尽快返还客户。

  五、货物管理

  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货物的单据、咭、帐由仓库记帐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咭一致。

  六、货物的盘点

  仓库货物盘点由财务、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料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七、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八、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厂部规定为准则。

仓库管理规定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

  2、爆炸下限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仓库管理规定10

  一、职责

  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和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以及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二、入库

  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 待处理品入库,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锚点规定做出标识。

  ●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三、贮存

  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2、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库管员需用挂标牌予以明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仅挂产品型号标识牌即可;

  ●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四、发放

  1、任何人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

  2、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出库单》、《发货单》发放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 认真核对《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单据应妥善保管;

  ●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 同一规格的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五、仓库内部管理

  1、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检验报告(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3、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4、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5、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7、成品库存放退货应另划待处理品区,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处理工作。

  8、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9、凡打开包装的成品,须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10、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六、安全事项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仓库管理规定11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我园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我园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我园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节约我园教学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教学用具与材料不明去向,所进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领用的做法。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教学用品类、装饰材料类、教学书籍类、表演服装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项目的出库帐本。

  5、仓库每学期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校领导。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6、仓库对所有电器类、书籍类、亲子类及表演服装类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校领导。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我园固定资产的器具要及时上报我园财务部销帐。

  7、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校领导。

  8、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需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浪费。

  9、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所需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教学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单位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0、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仓库管理规定12

  一、目的:

  1、为加强库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提高公司资金、物品使用率,保证仓库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销售、生产、工程及研发所需而储存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二、程序:

  1、物品入库管理:

  所有物品购入、退回、测试、样品、借用、归还及生产完工成品等,均应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物品入库单为:《外购入库单》由事业部、产品制造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成品入库单》由产品制造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

  仓库人员根据质量部出具的验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库单及时核对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核对完毕,如相符,填写物品入库单实收栏,根据物品入库单登记物料卡及台帐;如不符,则仓库人员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质量部。

  《外购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送财务部报账,第三联由质量部存档,第四联由采购部门存档;《成品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由仓库交递财务部,第三联由产品制造部经办人存档。

  2、物品出库、发货管理:

  物品出库:持有物品最终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和综合部经理核准后的相关单据方可提货(领导授权亦可),相关单据上必须说明领货原因;套料发放应附《生产通知单》或《生产计划单》和(套料清单),仓库人员按单的紧急程度及时发料,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物品发货(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物品发货(非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并经财务管理部经理、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物品发货(个人借用、返修):发货通知单必须经所需部门经理、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所有物品发货由仓库人员负责发出、跟踪至用户手中,并负责跟货运公司核对相关货运资料,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生产、维修、开发及相关人员:领用物品应办理《物料申领单》;合同出货应办理《成品出库单》;上述均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存档,第二联交财务入账,第三联由经办人存档。

  仓库人员严格按照发货单上拟定的日期组织物品出库,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物品上标有生产流水号应记入物料卡,以防止领出物品的随意调换;物品不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物品发货:必须检查物品的性能、外观及附件,各项无误后,并经质量部人员在相关单据确认后,由仓库人员发货;仓库人员均于出库当日将相关资料准确录入电脑台账,不得隔日作业,以利于物品存量的精确。

  因特殊情况,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用户的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办理入库、出库、发货手续;同类事项未及时补办手续,原则不准再由供应商直接发物品给用户。

  3、借用物品管理:

  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物品内部借用单》,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出差在外的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门领导确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键桥社区下载)。

  仓库每季度将在借用物品情况统计表于下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关部门经理或指定专人在收到统计表后,根据统计表上所规定的事项及时核对在借物品情况,并在8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仓库主管处;未按规定及时反馈将通知财务部门从次月起开始从工资中扣除相关部门经理和指定专人或当事人各100元作为罚款;

  借用物品期限从发货之日起为三个月,所借物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核销借用账;三个月未能归还,借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延续再借用三个月;如仍无法归还,由借用部门或当事人按比例承担该物品使用年限的折旧费,若所借物品转为销售合同将返还所扣折旧费。

  4、物品退回与归还管理:

  合同退回、合同更换、个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员)、试用退回的物品由仓库人员负责接收、记录、处理或再分发给相关人员处理。

  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关人员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和在备注栏填写客户名称及退回原因、合同号,经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后,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给予办理退库手续;

  合同更换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物品内部借用单》手续;待更换物品退回时持《物料退仓申请单》办理合同退库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单据转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同时出具发货通知单(即更换物品)和出库单,同时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注明对应出库单据号并给质量部签字确认,以冲减借用人的借用帐;

  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出具《物料退仓申请单》,标明借用时间,借用单号等,将质量部检验结果转交本部门经理确认,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5、物品报废:

  物品报废原因:

  1)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超过使用寿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担运输中损坏的。

  生产部

  1)因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2)生产过程中损坏的。

  事业部

  1)生产在途时,顾客取消合同;

  2)因技术更改升级而造成报废的;

  3)已购买,但开发、销售、生产更改滞后,经协调无法退回的;

  4)合同发货后,因系统无法升级而退回的;

  5)己购物品,在生产时发现为不良,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不可退换的;

  6)借用/试用后,经质量部判定为无法再修品;

  7)因计划失误导致采购引起的。

  物品报废流程:

  1)仓库人员统计库存所需报废的物品,由相关责任部门出具《报废申请单》,由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出具检测结果、财务管理部出具报废物品的价值、相关责任部门和综合部核准后,予以报废,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2)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凭具审批后的《报废申请单》和《物料申领单》到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物品报废注意事项:

  1)所有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品归仓库保管;

  2)生产部负责将报废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单板上的`IC、电阻、电容等),送质量部IQC检验,合格品办理退仓手续。

  6、账务管理:

  所有入库、出库均应按照单据所规定内容,详细填写,不得涂改,成品发货必须附有《发货通知单》,否则仓库人员拒绝入账及发货;

  物品入库和退仓,该单据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

  物品帐必须与单据一致,每月底自查,发现操作错误及时更改,若隔月则需查明原因,并由经办人写明调整单,报物控主管审核、综合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并通知财务部;

  经办人月底将当月发生单据装订成册,由仓库专人负责保管;

  仓库人员每周及时将单据交于财务部,以便财务入账。

  7、仓库管理:

  按现有仓库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未经检验的物品,摆放在指定区域。

  检验合格的物品,及时入库贮存。

  换货、报损的物品,区分存放,并单独记账。

  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禁潮物品应做好防潮措施。

  保持适宜的仓贮温、湿度条件:温度控制在5~35℃之间,湿度控制在40~85%之间,由仓管员负责将每日点检结果记录于《仓库温、湿度点检表》中。

  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每月28号前结账,并发送当月物品库存情况给相关部门。

  年中、年末,仓库会同财务部、质量部对物品进行盘点,查实物品的料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核对物品数量是否与账面一致,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财务部稽查人员的抽查;

  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仓库主管呈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部起草,公司领导核准,解释权属综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修订,修订周期为半年,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四、附表:

  1、《外购入库单》

  2、《物料申领单》

  3、《物品内部借用单》

  4、《成品入库单》

  5、《成品出库单》

  6、《物料退仓申请单》

  7、《发货通知单》

  8、《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

  9、《报废申请单》

  即便是公司规模很小,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本文就给出一家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供相关朋友参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希望相关企业能够谨慎制定。

仓库管理规定13

  1、仓库管理的分类:

  酒店仓库管理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仓库管理制度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仓库管理制度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仓库管理制度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仓库管理规定14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天按30元标准计发,不足4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

  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4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00时,按每人每班2元标准计发;0:00-7:00时按每人每班4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

  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天按3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4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4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28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仓库管理规定15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站内所有仓库的管理。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4物料的存放

  4.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

  4.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4.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4.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5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6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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