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30 07:23:10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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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规定1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公司依据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内容和规定

  (一)、门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美化环境。值班时间:每天24小时值班。

  值班要点:

  1、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及绿化工作;

  2、防止公司财物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分发邮件。

  6、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施、设备。

  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有事须先请假。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如下棋、聚众打牌等。

  3、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如库房、财务室、微机室、车库等。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6、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办公楼的楼道、走廊、卫生间、痰盂、办公大院、院内厕所、门前水泥路等)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每日按时整理发送邮件,以免贻误公司业务。

  8、做好各部(科室)邮寄信件登记。应记录发信时间、收件地址、收件部门,邮寄人签字为准。

  9、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备、设施。

  10、做好绿化工作,按时加强院内及机关周围花草树木的水、肥、修剪及病虫害防止工作,美化公司环境。

  (二)、周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周末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值班时间:周末上午8:00起至下午6:30(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值班要点:

  1、接待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表。并在机关大厅黑板上写明值班人员姓名、楼层、房间号。

  7、领导交办任务。

  (三)、领导值班

  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为主。

  以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值班管理规定2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主管人员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第2条 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管理、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

  3.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4.治安管理。

  5.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 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

  2.休息休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

  第4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安排本部门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 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 值班室是公司的重要岗位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第6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8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第9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第10条 任何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室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11条 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12条 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3章 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 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

  第14条 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6条 值班人员收到信件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的,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 对于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4章 值班津贴与奖惩

  第17条 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具体数额参照《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8条 如果值班人员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处理得当,公司可视其情节给予嘉奖。嘉奖分为书面表扬和物质奖励两个等级。奖励办法参见《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9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20条 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交领导批准,出差时亦同。代理值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22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每年修订一次。

值班管理规定3

  1.护士值班制度

  1)医院临床各科及急诊科均实行24h值班制。门诊及医技科室的护理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排班。

  2)护士应按照周排班表安排进行值班。

  3)值班护士必须按照医院统一要求着装上岗,坚守护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离岗。

  4)值班护士按照分级护理要求做好病情巡视和临床护理工作,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按时、准确完成各项治疗措施和基础护理,密切观察、记录危重病人病情变化,做好抢救准备和抢救配合,如实记录抢救过程。

  5)值班护士应认真履行病区管理制度,做好病人和陪伴人员管理,维持好病房秩序,保证病区安全,创造有利于病人治疗和休养的良好环境。

  6)值班护理人员应将本班内病人的重要情况记入护理记录,班班交接,遇有特殊情况逐级上报。

  7)为了加强病房管理和业务领导,护士长在正常情况下不值夜班。

  8)护士调班须经护士长同意,并在班表上注明,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2.护理二线值班制度

  1)二值护士必须由具备夜班护士资格、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护士担任。

  2)二值护士职责包括:

  ①二线值班护士必须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参与正常轮班,晚上轮流上二线班,保证接到呼叫后10min内到位。

  ②二值护士接班前应到科室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遇特殊情况或科室工作较忙时到病房指导或参与护理工作:组织或协助抢救;解决护理疑难问题;处理护理纠纷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在护理二线值班登记本上做好二值记录。

  ③二值护士解决不了的护理问题,应及时向护士长或护理总值班汇报,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大科护士长应每月总结二线值班护士工作情况,讨论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并落实。

  4)为使二线值班护士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应对其进行培训。

  3.连续性排班制度

  1)护士按早中晚(apn)三班工作,护士的工作时间分配为a班8:00—15:00,p班14:30—22:00,n班21:30—8:30。

  2)除护士长外科室所有护士进入apn排班系统。

  3)每日各班护士工作时间连续不间断。

  4)日夜班护士人力相对均衡(a班3—5人,p班2—3人,n班1—2人),各班均设护理组长。

  5)夜班护士人力足够,危重手术等重病人多时要求双人夜班。

  6)护士周班时35—40h,日工作不超过12h,两班间休息时间12h以上。

  7)护士交接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8)建立排班需求登记卡,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人性化管理。

  4.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

  1)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病区设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组长)、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层级护理岗位。

  2)不同层级护士的工作权限和待遇不同,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3)各层级护士岗位相对固定,各班次均有护理组长。

  4)同一班内各护士的岗位职责、年资、职称和能力互为补充。

  5)高级责任护士分管病情更重、护理需求更复杂的病人,并承担评估/开护嘱/专科护理/健康教育等。

  6)在一定周期内,责任制小组成员相对固定。

  7)赴港专科护士有岗位,能发挥作用。

  8)层级管理与护理查房、护理会诊、交接班、分级护理、查对制度等相衔接。

值班管理规定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楼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内部运行,结合办公大楼大楼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楼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换、改建办公用房。

  第三条:每位员工和出入办公楼的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楼内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条:办公楼管理工作分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主要包括大楼外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绿化、公用配套设备的维修养护和大楼电梯以及垃圾清运。公司应与承担外包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签订协议,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使大楼始终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其责任范围为大楼5层各办公室内部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安全用电和消防措施;公共区域、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由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厅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开门。大厅设立前台,各楼层均设有监控摄像装置,24小时开机。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的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监控设施,防止不良分子盗窃和破坏,确保办公楼的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公司前台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权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询问或查验证件,非本公司员工,无约定和无公司内部员工带领的',未征得相关到访部门人员核实,不得进入电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内部员工当日加班,应于当日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周六、周日加班,应于周五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国定假日加班,应于休假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加班人员一律由公司一楼西侧防盗门进出,并及时锁好防盗门,保证安全。

  第三章 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位员工出门办事或下班后离开办公室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并锁好办公室,休假前应将印章、文件等机要物品放入文件柜并加封管理。

  第十条: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现金支票、首饰等贵重物品和业务活动中收回的现金、银行本票和汇票等,不得放在办公室内,放在办公室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办公楼地下车库所停公务车辆应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并将车门和后备箱锁好,关好车窗玻璃;其他车辆应服从管理,在指定地下车库的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公司门口或乱停乱放,一经发现违规,办公室将处于每辆车1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办公楼的安全情况,加强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视情况分别向公司领导和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当地派出所报告。遇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避免或减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条:财务处关门后应将110报警装置开启,开门前应及时解码,防止误报。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的管理。因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等被盗或丢失,应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大楼内消防器材、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维修和更换,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器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

  第十五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线,不准在大楼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第十六条:综合办根据实际使用楼层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楼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区设在办公楼西面消防楼梯的窗边。

  第五章 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时,要及时报告给物业公司和上级公司。

  第十九条:疏散人员撤离办公楼时必须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电梯撤离。物业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所有人员应迅速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根据消防常识积极开展自救。

  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大楼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综合办公室、

  消防部门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第六章 卫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楼层指定位置,由保洁人员定时统一清理。所有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其周围的卫生,不得乱丢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吐痰。应尽量不要将茶水、咖啡、汤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洒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洁;废弃物应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持地面清洁;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二十四条: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内墙壁和楼道等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字画,不得在墙壁、门窗或电梯内粘贴广告,不得在大楼地面上锤砸有损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办公楼大厅、走廊、公共区域、会议室的盆景绿化摆放由综合办公室委托相关绿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由绿化单位负责,其他人不得将其移动别处。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办公室内喝酒、打闹。

  第七章 节约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最后一名员工离开办公室,应将本部门门口的楼层走道等公用区域电灯关闭,各楼层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将本楼层所有走道电灯关闭。

  第二十八条:大楼空调根据环境温度情况定时控制开放。冬季环境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低于15℃开放,夏季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大于25℃时开放。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司如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三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以上各项条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权制止、纠正、记录和报告。

  第三十一条:有关记录将作为年终量化考核依据之一。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管理规定5

  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了空调,改善了我校教学环境。为保证节能与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调,特制订如下教室空调使用规定:

  一、空调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空调所在班级班主任为空调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班主任根据实物清点,然后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上墙,一份上交总务处。

  二、学区对本学区班级使用空调情况列入每日常规检查,并有相关情况记录,列入班级考核。

  三、如遇教室调整和班级变更时,各班应听从统一调度,并做好交接时的'检查工作,分清破损原因及责任归属。

  四、总务处每学期对班级空调进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校产管理制度》和《赔偿考核细则》定损。

  五、班级要指定空调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开关机。

  六、空调在连续两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当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以上可以开机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度。空调在气温低于零度时,可以启用,且制热温度不能超过18度。

  七、切忌在开窗、开门情况下连续使用空调,否则将损坏空调压缩机。不要长时间运行空调,应适时停机开窗换气,保持教室空气清新。

  八、严禁擅自移动空调内机,不得在空调边打闹推攘,擅自移动空调内机或摇动空调内机将破坏空调铜管及其他设备,造成空调损坏。空调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赔偿。

  九、严禁擅自插拔电源插头!严禁使用电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电!

  十、爱护空调,不得频繁开关机,不得频繁翻动出风口风叶。

  十一、严禁攀爬空调外机,严禁在空调内外机上摆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调内外机上乱涂乱写,随意张贴,保持空调本身及周边的清洁卫生。

  十三、及时关好窗门,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发现故障,不要自己处理,马上报告老师,及时填写报修单联系总务处。

  十五、德育处将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纳入学区、班级考核。

值班管理规定6

  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及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车必须依照规定喷涂标准的外观标识、按警车牌证手续申办相应牌证并符合保险、年检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务活动期间,大队机关各科、中队、所及大队领导使用的警车,一律集中大队院内停放。各中队按此遵照执行,原则上达到统一管理,严禁警车私用,警车不得作为个人通勤工具。

  三、严格执行外出派车单申办制度。因工作、警备需要离开本县(不含九江市辖三区)辖区的.,需填写《警车派车单》报请大队领导批准,出省警车呈请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回单位后,派车单交回大队政秘科存档备查。

  四、全部警车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车辆机件安全状况,保持整洁的外观,使之能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和树立人民警察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形象。

  五、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警服、携带有效的驾驶资格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不准无证驾驶。非警务人员必须持业经审核后办理下发的《警车准驾证》,方准予驾驶。

  六、驾驶警用车辆执行勤务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准超速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七、非警务需要,不准随意鸣警笛,使用警报器,夜间确因警务需要时,尽可能开警灯,少鸣或不鸣警报警笛,以免扰乱群众安宁生活秩序。

  八、执行紧急、特殊警务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可以按规定依程序消除。警车交通违法记录消除程序:警车使用单位填报《警车免予交通违法处罚申请表》,交市局警务督察部门审核后,报交警部门予以免予处罚。

  九、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相关规定,不准酒后驾驶以及将警车停放于不得停放的场所。

  十、警车规定使用人以及车辆所有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涉案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涉案车辆,是指在办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的与案件有关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就依法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及时送交大队指定的停车场所(修理厂),由专人保管,并与保管人员理移交手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第四条因易宝需要,办案人员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严格履行调取、归还手续,登记调取理由及归还时间,并签名或盖章。办案人员不得借故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五条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条办案人员违规借用、挪用涉案车辆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领导责任。

值班管理规定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作业许可范围

  (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

  1.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

  2.承包商作业;

  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

  4.交叉作业;

  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

  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

  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进入受限空间;

  2.挖掘作业;

  3.高处作业;

  4.吊装作业;

  5.管线/设备打开;

  6.临时用电;

  7.动火作业;

  8.放射性作业;

  9.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准备

  (一)布置任务。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风险评估由作业批准人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应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进行充分沟通;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三)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涵盖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四)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范围内。

  第九条作业许可证申请

  (一)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业许可证;

  2.作业内容说明;

  3.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4.风险评估结果;

  5.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业申请人应是实施作业单位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申请。

  (三)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实地考察作业环境、参与作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不同的作业单位应分别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条安全措施

  (一)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二)许可证审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应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检测的时间和频次。工作中包含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气体检测执行相关专项管理规定。

  (三)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按照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如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气体、粉尘浓度检测表”见附录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含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确认对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专项作业规定的遵循情况,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四)确认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五)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六)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七)其他。

  第十二条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七)与相关单位(包括相关方)的沟通情况。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条许可证审批

  (一)根据作业初始风险的大小,由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审批作业许可证。批准人通常应是企业主管领导、车间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四)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五)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申请人和批准人的审批。

  第十四条许可证取消

  (一)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2.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3.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事故状态下。

  (二)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一段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四)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第一联和第三联上签字。

  第十五条许可证延期和关闭

  (一)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二)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作业项目完成后应确认其涵盖的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均已关闭,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四)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许可证分发

  (一)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1.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2.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的作业公示板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3.第三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二)当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许可证第三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三)在工作实施期间,申请方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附带的其它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 (四)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期间在现场的休息除外)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专项作业许可证的分发与延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监督

  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属地单位,在作业期间应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违反相关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直到整改符合规定要求为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管理规定8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值班人员安排

  2.1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值班长职责

  3.4.1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3.4.7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3.5值班司机职责

  3.5.1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3.5.2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值班要求与罚则

  4.1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4.3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4.3.3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4.3.4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4.2.6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4.3.7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4.3.8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4.4值班车辆

  4.4.1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值班管理规定9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做好公司伙食及用餐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员工定时供应午餐,就餐时间统一规定为:

  午餐时间:12:00—13:00 (就餐时间随季节调整再行通知)

  第二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

  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食堂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用餐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三条、自觉维护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

  第四条、公司为每位员工统一配备餐具一套(饭盒以及饭勺一个),自行保管,也可放置茶水间的餐具柜统一保管。若有遗失,自行负责购置新餐具。

  第五条、公司指定就餐地点为洽谈室、司机休息室,所有员工均只能在此

  两处就餐,(董事长、总裁除外),违者罚款50元/次。

  第六条、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罚款50元/次。

  第七条、用餐提倡节约,支持光盘行动,反对浪费。就餐时所有员工,视自身情况而定,吃多少饭菜打多少量。用餐结束后,米饭多于20粒,菜品残羹多于餐具容量四分之一的,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罚款50元/次。

  第八条、用餐时,不得将饭菜残羹随意丢弃在餐桌上,同时,不得随地乱扔乱丢。用餐后,各人员必须将自己所坐位置卫生清理好。每天实现轮班清点卫生检查制,一旦检查不合格,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直接罚款50元/次。

  第九条、用餐结束后,残羹倒入垃圾桶内,所有人员自行清洗各自餐具,必须在茶水间清洗餐具,不得在其他地方清洗餐具,以免堵塞下水通道。

  第十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办公室整理后及时对好建议进行采纳、改进。促进食堂的健康运营,切实为员工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一条、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一、员工凭工作证用餐,外来人员就餐凭临时就餐卡;

  二、公司各部门每天上午10点前,必须将本部门当日就餐人数报至前台;

  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就餐,一律实行登记报批制度,由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四、公司员工亲属在公司就餐,由员工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其就餐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食堂物品采购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市场询价,安排采购人员进行采购,食堂负责人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值班管理规定10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各单位的生产情况,设立值班岗位,由本单位划分各值班岗位管辖区域,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第三条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对值班岗位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和范围,与值班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严格审查所负责区域内人员的.进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加强区域内巡视,看护好责任区域内的设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第七条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违犯值班制度,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停止其工作,不再安排岗位,按停薪留职对待,其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由自己承担。

  第八条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损坏设备设施,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并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是本公司股东员工,一旦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从责任人工资中赔偿损失,工资不足以赔偿时,用其股份抵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条值班人员要相互协作,服从分配,服从管理。

值班管理规定11

  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值班管理规定12

  1.0目的: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化学品仓库管理。

  3.0职责

  3.1物控部:负责化学品仓库管理和化学品仓仓管员的培训。

  4.0内容

  4.1仓管员培训

  4.1.1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

  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1.2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4.2人员进出管理

  4.2.1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

  4.2.2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

  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4.3危险化学品标识

  4.3.1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3.2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

  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4.4化学品入库

  4.4.1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情况。

  4.4.2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4.4.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记录于《温温度记录表》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4.5化学品装卸

  4.5.1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5.2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4.5.3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

  4.5.4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5.5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4.5.6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

  4.5.7装卸时必须做到,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5.8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4.5.9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5.10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4.5.11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4.5.12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

  苏大维格文控中心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5.1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4.6废弃物处理

  4.6.1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4.6.2如出现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4.6.3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4.7注意事项

  4.7.1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7.2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7.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4.7.4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应急措施。

  4.7.5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7.6进入化学品装卸作业区时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7.7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7.8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4.7.9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4.7.10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和做其他与装卸货无关的事情。

  4.7.11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4.7.12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5.0相关文件

  5.1 MSDS

  6.0相关记录

值班管理规定13

  一、临床科室和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诊和医技科室的护理人员可实行白班制。

  二、值班护士必须立足本职,服从护士长排版,坚守岗位,旅行职责,在岗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换班,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特殊情况报告病区负责人妥善安排。

  三、护士值班时,应按规定规范着装,热情、礼貌的.接待病人、家属来访群众。

  四、准时交接班,接班者一般提前15分钟到岗,在接班人员未到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交班者必须交接清楚方可离去。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各班工作职责,按疾病护理常规队病人进行护理工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及操作规程,完成当班职责。

  六、值班护士按分级护理要求,主动巡视病人,动态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配合处理。

  七、值班者应全面负责病房的整洁及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收留外来人员在值班室住宿。

  八、如果重大抢救及特殊事件时,应按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查对制度

  各项医嘱的正确执行和实施关系着病人的治疗和护理的效果及安全。因此,各项操作前、中、后均应严格地执行护理查对制度。

值班管理规定14

  一、具有良好的职责意识:值班时必须穿保安服、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亲切和蔼。严禁当班饮酒及酒后值班。保持室内整洁及厂区门口环境卫生,负责有关的清扫工作。爱护公物,杜绝浪费,早晚准时开关照明灯具。做好每天的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保持高度警觉性,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的内部情况。上午班应站立。有客人、车辆进出时,应在大门站立,并行军礼。

  三、监督检查员工是否带易燃品、零食进入厂区。严格检查出厂的'一切物品、工具、产品、材料等,有关物品必须持有本司规定放行条,经清点检查后才可放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对来访人员问明情况后,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征得被访人的同意,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核实有效证件,方可放行。对政府机关等上级部门来访,先放行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接待事宜,然后再登记。不得在值班室留客。

  五、在工作时间内,值班保安必须对外出员工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出进厂区的时间,月底将记录本上交办公室统计。监督并提醒员工打卡,维持好秩序,因停电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时,值日保安必须监督并记载迟到或早退员工的名单,月底将记录上报办公室。

  六、负责车辆进出安全及对外来车辆注册登记,货物出门一定要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并按指定大门进出,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大门。

  七、对消防设备和防盗监控设备应爱护,不得随意操作,杜绝玩耍。注意跟踪消防设备运转情况。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

  八、对视频监控电脑应按规定操作,禁止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处以2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给予解雇处理。

  九、在厂区范围内不定时巡查,注意人、财、物安全,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要进行盘查及查看,对监控系统出现警报时,应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有异常时,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或报110。下班后值班人应及时到厂区、办公楼巡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锁。天气恶劣时加大巡逻力度,确保财产安全。

  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写好交接班记录。早、中、晚餐时间顶班者提前10分钟到岗。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应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再另行安排后方可离开,外出时需将联系方式及去向留给值班人员以便必要时联系,以便有情况发生后及时到现场配合处理。

  以上规定如有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值班管理规定15

  1、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室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为值班营造一个卫生、整洁的环境。

  2、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厂房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保证夜间保卫实施12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的批准。

  3、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4、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巡查工作,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按规章制度处理。

  5、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6、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饮酒、赌博等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8、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对值班日记及相关表格的填写,要做到及时、详细、准确、字迹工整。

  9、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值班人员要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提高警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公司财产不受侵害的在责任感,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注: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