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车辆管理通告

时间:2023-09-24 17:40:49 管理 我要投稿

校园车辆管理通告4篇【精】

校园车辆管理通告1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校园车辆管理通告4篇【精】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校园车辆管理通告2

学校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有序舒适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将对所有校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停车场统一规划为一教学楼南侧马路、后勤管理处楼下、培训中心门前、二实训楼下、体育馆南门马路,新的停车场都已经规划好车位及停车指示方向,请全校教职工的私家车辆在就近停车场停车,坚决杜绝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严格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

  2、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鸣笛,时速不能超过二十公里,学生上下课高峰时要礼让行人。

  3、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4、车辆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方便别人的原则,统一朝向不挤占别的车位,做到线内停车。

  5、非机动车要统一停在校园的公共车棚里(电动车和自行车)对随意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进行清理,在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后归还。

  6、对超速行驶、随意乱停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发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批评,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收回车辆通行证。

  7、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拥有私家车的职工进行校园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教育,对不服从校园车辆管理的'个人,要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建议学校取消其年度评先的资格。

  8、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 、临时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说明情况登记后经允许可进入校园,到指定位置停车。

  10、校内基建、超市、工厂、餐饮中心等外单位车辆因工作需要,部门统一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没有办理校内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许进入校园。

  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谢谢合作。

校园车辆管理通告3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xx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xx财经大学

  xxxx年2月27日

校园车辆管理通告4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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