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报告

时间:2023-12-12 08:49:10 管理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管理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辆管理报告

车辆管理报告1

  为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XX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时间安排,4月24日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出租车公司、交通技能鉴定所和XX酒店开展调研活动。通过了解现状、查找问题、综合分析原因,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情况

  (一)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起步于1995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心城区现有出租车317辆,从业人员近1900名,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文明城市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设施。多年来,在上级的关心支持下,出租车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缓解城市乘车难、方便市民生产、生活、解决社会就业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前,各出租车公司经费来源主要靠收取出租车挂靠管理费,每辆出租车130元/月,存在“小、散、弱”的问题:1、小——317辆出租车分别由10个公司管理,最大的一个公司(联发公司)有86辆出租车,最小的公司仅有12辆出租车(圣达公司);2、散——317辆出租车除9辆由玉交集团和个人合股经营,其余为个体所拥有,产权分散;3、弱——10个公司因不拥有车辆的产权以及经营权,仅有代管权,导致管理措施薄弱,抗风险抵御能力差。

  (二)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出租车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收费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车公司不能对出租车进行有效的管理。

  我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出租车属于个体经营者(车主),出租车公司不是实体公司,公司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管理关系,仅为车主代收代支各种税费和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审验,对出租车基本上没有管理措施。由于大部分出租车经营权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出租车车主私下高价炒买炒卖出租车经营权,私下转让的价格达到40多万元,出租车公司难于管理到位。

  另外,出租车车主层层转租现象突出,有的出租车还出现二包、三包的现象,就连最起码的谁在开出租车,公司都难于掌握。而实际经营的驾驶员成本高、收入低,抵御风险能力差,加之对出租车客运服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等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存在乱收费、乱要价的行为。为挣回高额的租金,驾驶员“重利益、轻形象”,存在着车容车貌不整洁,经营行为不规范,乱停乱放、招手即停、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出租车公司难于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

  2、“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

  为查清我市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获取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我处到各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人员集聚的场所,对涉嫌非法经营的“黑的”、“摩的”、异地经营出租车辆进行了摸底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心城区的“黑的”和异地经营出租车数量大约有70多辆,主要分布在总站门口、火车站、北城车站、一中、市医院、市二医院、诸葛小区、水仙花酒店、星光公寓及葫田园等交通不便的地段;“摩的”的数量约为300辆左右,主要分布在各客运站、XX师院、宾馆、酒店、广场、小区门口、火车站及主要街口,“摩的”的经营者部分是下岗、失业、失地人员,部分是外来人员。

  3、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体制不顺、市场监管不力。

  我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为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各县的出租车管理部门为市运政管理处,这样在行业管理过程中,无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脱节,难于管理到位,也造成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一致。由于是多头管理,也间接的造成江川、元江等县份的出租车长期驻点在中心城区从事客运活动,严重的扰乱了中心城区正常的出租车市场客运秩序。

  (三)造成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1、出租车公司管理和市场意识十分薄弱,私下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现象严重。

  由于出租车公司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管理关系,“重收费、轻管理”,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由于管理、经营能力不足,服务水平跟不上,也给我处管理出租车客运市场增加了难度,使管理出现脱节,导致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出租车客运市场一直未正式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存在“小、散、弱”的问题,不能实现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客运业的发展壮大。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出租车市场运量不断增长,但为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保持出租车经营群体的稳定,一直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经过十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出租车行业成为赢利较高的行业,出租车经营权的价格已被私下炒到了40多万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明确规定:“对私下转让经营权及其他扰乱经营权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经营权。”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依据,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私下交易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私下倒买倒卖,导致出租车经营权价格的升高,出租车形成了投入高,回报慢的现象。一些新购出租车的经营者为了尽快赚回本钱,不惜违章经营,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群众和乘客的意见较大。

  2、非法营运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

  从1997年12月有偿出让至今,我市中心城区没有新增加过一辆出租车,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受利益驱驶,非法营运的“黑的”、“摩的”等车辆(以下简称“黑的”)迅猛增加,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黑的”擅自从事客运出租,不缴税费,更无行为规范可言。特别是当前出租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大量“黑的”与出租车、公交车争抢客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行业管理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查处并处罚了一批“黑的”,但由于“黑的”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弹性等特点,“黑的”现象成为客运市场管理中的“顽症”。

  3、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不顺。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至今国务院未新出台有关出租车客运管理的办法,给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由于缺乏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行业管理难于形成合力,出租车异地经营等现象屡屡发生。

  (四)规范和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不断提高出租车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公司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公司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规范挂靠和承包经营行为,积极大胆探索行之有效地做法,并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引导出租车公司和车主采取出租车辆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出租车公司及车主的责权利平衡。积极推行公司化经营,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

  2、加大打击“黑的”的力度,规范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工作。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有限的公共资源,为公众提供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既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实际,通过经营权有偿出让,可以合理调控运力结构,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和疏导的力度,向法制意识淡薄和不明真相的涉嫌非法经营者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告知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相关处罚规定,使其主动的服从规定,不再进行非法营运。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乘坐黑车的‘十大’危害”, 让广大市民知晓乘坐“黑的”的严重危害性,减少“黑的”生存的空间,促使涉嫌非法经营者另谋生路。

  (2)“打”:结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行之有效地从重、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在城郊结合部、人员集散地等驻点非法经营的“黑的”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并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以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保障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补”:首先,通过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网络和运行时间,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其次,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调整出租车运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车经营权配置机制,解决出租车运力与运量不平衡的矛盾,抓好出租车行业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合理确定出租车发展速度与规模,确保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最后,通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尽可能的减少违章经营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形象,为构建和谐XX贡献一份力量。

  3、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解决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并成立XX市出租车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社会团体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为政府、公司和经营者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交通技能鉴定所的调研情况

  1997年由XX市交通局主办成立的XX市交通行业培训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所,随着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运行机制的变化发展,交通行业首先进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分离,出现了交通技能鉴定所职能转移、弱化,单位无法生存的局面,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上下不对口,职能转移、弱化;2、大部分新就业人员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任务严重不足;3、培训、鉴定没有融为一体,仅有鉴定职能的单位无法生存;4、多方扶持解困,仍未摆脱无法生存的局面。

  根据交通技能鉴定所职能出现转移、弱化,已经社会化、市场化,出现无法生存的局面,而4名在职职工参加工作8—25年,不论在何岗位,非常热爱和珍惜交通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和积累了一定的工作能力,正处于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一份贡献的较好时光。建议上级撤销交通技能鉴定所,对现有在职职工在交通系统事业单位中进行转岗分流安置。

  三、XX酒店的调研情况

  随着我市温泉旅游热点的转移,XX酒店所在的峨山天子山的区域优势已不复存在,酒店的经营难度越来越大,甚至出现许多酒店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更多的支持和关心,让酒店摆脱目前的经营窘境。

车辆管理报告2

  随着我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不断深入,治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液压装置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就是当前的一项管理难题。

  一、液压板车功能及用途:

  液压板车为拼接组合式,具有纵向、横向拼接等多种功能,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是专为不可拆卸的大型(大件)货物运输而实际制造的,可广泛用于电力、矿冶、化工、建筑及土方施工等部门,该车型具有货台高度可调、车桥负荷可调、转弯半径小,倒车方便等优点,在上(下)坡道行驶时(左右高度)可调整车身保持水平位置(行驶),从而保证了车辆行驶过程中平顺性、稳定性与安全性。

  二、液压板车给运营工作带来的危害

  液压板车因其独有的车桥负荷调节能力,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可通过此功能逃避收费计重系统称重信息,少时可称轻10—20吨,多时可称轻40—50吨,非常严重的偷逃了通行费;同时也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驾驶此类车辆的司机可轻易通过操纵液压装置,在治超检测时减轻重量,从而逃避超限管理,将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造成公路基础设施损坏。由于这类车辆的存在也为一些思想防线不够牢固,个人素质不强的'治超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影响治超工作的健康向上发展。

  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目前,车辆液压装置越来越精密,司机可通过一个小小按纽或在较远处用遥控指挥都可以逃避称重。因此人员管理难度大,不易发现。

  2、液压板车通过检测时,收费人员在亭内不易判断是否属液压车,特别是在潼关收费站通行车辆较多,往往此类车经计重系统称重后不超重直接放行,造成通行费流失。

  3、治超人员普遍对液压板车辆不是很了解,容易造成漏查或判断失误等。

  4、治超检测站发现液压装置车辆违规操作时,除劝返外无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无法杜绝此类车继续通行高速公路。

  四、液压板车管理的建议:

  该类车辆在通过计重收费系统和治超站动态检测磅时,可以使用液压装置对前后轴负荷进行液压调整,变化动态称重质量。在日常治超工作中,应加强对该类车辆的严格管理,并采取以下办法:

  1、因液压板车辆是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辆,因此通行高速公路时一般办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收费和治超部门首先要认真核对车辆超限运输证,在车辆轴数与证件相符的情况下,再对其实施检测。

  2、在检测当中,要求不得使用板车液压装置,司乘人员不能靠近液压装置操作位置。

  3、检测此类车辆时,要求当班班长或值班站长全程监管进行检测,实行专人监督检测,尽量保证检测数据与车辆实际重量相符。

  4、使用静态称重设备进行称重,是避免和杜绝该类车辆检测当中作弊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建议在主线和省界治超站安装静态称重磅,如现有静态称重设备条件的,对有液压装置的车辆必须使用静态称重设备。

  5、发现违规操作液压装置躲避治超或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应计入“黑名单”,不予再次通行本路段。

  6、注意日常对此类车辆的数据搜集。搜集整理液压板车不同轴数时车辆自重和拉运同类货物时重量的数据,建立明晰单,作为以后对该类车辆检测时的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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