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时间:2024-01-19 07:53:24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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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甲方(存款人):

  乙方(开户银行):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甲方提出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存款账户,户名为,账号为。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所有支付结算业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并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

  2、按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3、开户资料变更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

  4、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

  5、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6、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

  7、销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

  8、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开户资料的变更手续或者账户的撤销;

  三、乙方的义务:

  1、及时准备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

  3、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4、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

  5、因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6、乙方在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六、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按照有关规定账户开立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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