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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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方式

  第三条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

  第四条根据《核准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

  (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三)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四)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本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总投资以新增投资额计算,并购项目总投资以交易额计算。

  第七条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

  第三章项目核准

  第八条拟申请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及投资方情况;

  (二)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三)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第九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颁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对于应当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者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并颁布《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为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条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六)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七)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按核准权限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申请报告;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补正。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

  对于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第十五条项目核准机关自受理项目核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报单位。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委托咨询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十六条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对予以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并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报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章项目备案

  第十八条拟申请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需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等信息,并附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第二十条对不予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项目变更

  第二十一条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变更:

  (一)项目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四)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变更核准和备案的程序比照本办法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按备案程序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按核准程序办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核准或备案文件应规定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核准和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核准文件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二十五条对于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第二十六条各级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要切实履行核准和备案职责,改进监督、管理和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核准及备案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执行项目情况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情况进行稽察和监督检查,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诚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互通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

  第二十八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联合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完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外商投资项目可查询、可监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第二十九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每月10日前汇总整理上月本省项目核准及备案相关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核准及备案文号、项目所在地、中外投资方、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包括总投资、资本金等)等,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参与专家评议的专家,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受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开展评估或者参与专家评议过程中,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项目申报单位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及备案。已经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应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已经开工建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相应的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具有项目核准职能的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应的《服务指南》。

  第三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祖国大陆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在境内投资的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对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xx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同时废止。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2、3、4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

项目管理办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公司施工项目意见》,加强项目信息化工作水平,为项目经理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公司施工项目意见》。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事业部。

  第四条施工项目信息管理的范围: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从项目策划到项目峻工验收为止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和音像资料等。他们的存储形式既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具体内容是:

  一、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信息:

  1、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信息;

  2、市场信息;

  3、自然条件信息;

  二、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工程概况信息:

  1、工程实体概况;

  2、场地与环境概况;

  3、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

  4、施工合同;

  5、工程造价计算书;

  三、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施工信息:

  1、施工记录信息;

  2、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四、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项目管理信息: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信息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

  2、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3、项目质量控制信息;

  4、项目安全控制信息;

  5、项目成本控制信息;

  6、项目现场管理信息;

  7、项目合同管理信息;

  8、项目材料管理、购配件管理和工、器具管理信息;

  9、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10、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

  11、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12、项目技术管理信息;

  13、项目组织协调信息;

  14、项目峻工验收信息;

  15、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集团公司管理职责和权限

  一、制定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条列,对集团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建设提出统一的要求,以保证集团从上至下信息传输的畅通;

  二、指导事业部选择适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并根据集团管理模式的要求,与软件公司一起进行二次开发,然后在各事业部推广应用;

  三、及时收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集团项目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项目管理软件提出修改和充实的意见,要求软件公司,不断提高和改进项目管理软件的功能;

  第六条事业部管理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制定在项目部加强信息化工作,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软件的规划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制定对项目部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三、负责对项目部领导班子,特别是项目经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识、信息化技术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负责审核项目部计算机网络建设方案和有关信息化工作的制度。指导项目部的具体实施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在集团信息管理部的指导下,选择适合事业部项目管理模式的项目管理软件,并根据自己实际需求提出软件二次开发的需求,对软件公司进行的开发进行验收,并在本事业部各项目部推广应用;

  六、负责项目部初期建立计算机网络所需设备的配置,施工过程中增加和报废信息化设备的审批以及项目部解散时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回收;

  七、对项目部信息化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依据奖惩办法兑现奖惩;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的职责和权限

  一、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管理责任制,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二、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

  三、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四、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的进展进行,保证真实、准确,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项目部应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使用电子计算机并建立计算机局域网。

  六、为加快信息采集、处理和传递的速度,保证项目部管理人员协同工作,项目部应使用项目管理软件。

  七、应配备一名项目副经理负责项目部的信息化工作。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八条编制项目信息化管理方案

  一、方案的内容:

  1、项目部信息化管理的组织机构:主管副经理名单、主管信息化的部门、专职信息员名单等;

  2、项目部计算机网络建设方案:

  (1)服务器放置地点

  (2)计算机放置地点

  (3)计算机到服务器的布线图

  (4)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的型号和台数

  (5)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的接口方式和通讯线路的选择;

  (6)局域网操作系统、网络杀病毒软件的选型

  3、项目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

  (1)信息化管理目标

  (2)实施项目管理软件的步骤和方法

  (3)应用软件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

  (4)需要建立的各项制度

  (5)所需经费计划

  二、编制时间:施工项目前期策划阶段

  三、主责单位和人员:事业部的企业策划部门、项目经理和主管信息工作的项目部副经理

  四、工作流程:由事业部的企业策划部门、项目经理和主管信息工作的项目部副经理共同起草,然后报事业部主管项目管理的经理批准。其中计算机网络建设方案由企业策划部门主笔,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由主管信息工作的项目部副经理主笔。

  五、成果:编制《项目部信息化管理方案》

  第九条建设项目部计算机局域网

  一、工作内容

  1、与电信局联系安装ADSL;

  2、找施工队按布线图做综合布线;

  3、与事业部联系领用网络设备(或是购买网络设备)和计算机

  4、安装网络操作系统、网络杀毒软件,联调计算机网络系统,设置用户权限,特别是保证通过ADSL与互联网的连通;

  5、安装项目管理软件,进行软件的初始化工作;

  二、工作时间: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三、主责单位和人员:项目部的信息员。项目经理、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项目副经理和事业部的企业管理部门领导和支持该项工作;

  四、成果:项目部计算机局域网建成,项目部每个管理干部(至少每个管理部门)都有计算机,都可以上互联网和相互间共享信息;

  第十条、建立项目部信息责任制:

  一、责任制内容:

  1、项目管理所需各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的提供任务分解到每个项目部管理人员。确认每种信息提供的方式(文字、报表、图片、音像资料)、提供的频度(每天、每周、每月、每季、每年)和信息提供的对象。

  2、经理是项目部信息化工作的最高领导,应该高度重视项目部的信息化工作,在信息化工作中他应该做到:

  (1)主持制定以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为目的的项目部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目标;

  (2)建立稳定的项目部信息化管理体系,决定项目部信息化组织机构的设置、信息职能的分配和信息员的配置;

  (3)不断丰富现代化管理的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管理思想和技术,学习并掌握计算机的应用,不断提高推进信息化工作的能力;

  (4)认真听取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经理的工作汇报,保证实施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大力宣传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保证项目部信息化工作规划和目标的落实;

  3、每个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副经理负责项目部的信息化工作,他的职责是:

  (1)负责项目部信息化推进工作,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员和资源的配备;

  (2)负责项目部信息管理工作,处理信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信息的准确;

  (3)将信息化工作目标展开,落实到各有关部门;

  (4)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部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改进项目部的信息工作;

  4、每个项目部应设立专职信息员,他的职责是:

  (1)对项目部信息化规划和目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项目部信息化工作责任制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

  (2)积极落实项目部信息化规划和目标,监督项目部信息化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副经理汇报;

  (3)具体实施项目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使用制度,及时查杀计算机病毒、防止黑客侵入,保证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

  (4)负责项目部有关施工过程中所有纸质的和电子的文件、报表、文档和资料的归档保存,做到编目规范,查询快捷;

  (5)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使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的培训工作,解决日常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6)保证项目部与事业部、甲方、监理公司、合格分供商的信息联络畅通;

  二、工作时间:项目开工准备阶段

  三、主责部门和人员:项目经理主持,主管信息的副经理主笔

  四、工作流程:由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经理主笔起草责任制方案,通过项目经理主持的项目部各部门领导人会议确认,由项目经理签发,并报事业部备案。该文件向全体项目部管理人员宣读。

  五、工作成果:编制《项目部信息化责任制》文件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软件的推广和应用

  一、工作内容:

  1、制定应用计划

  (1)培训计划

  (2)数据初始化

  (3)业务数据的正常使用

  2、培训

  (1)项目管理软件的管理思想

  (2)项目管理软件中的业务流程

  (3)项目管理软件的操作方法

  3、日常保证

  (1)及时解决软件运行中出现的硬件和软件问题

  (2)及时记录软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属于软件本身功能的错误,即时通知软件公司修改并报事业部备案;属于软件要增加的功能,报事业部备案,等积累到一定时间统一由事业部向软件公司提出改版;

  二、工作时间:制定计划和培训在项目准备阶段完成,日常保证贯穿项目的全过程;

  三、主责部门和人员:信息管理员

  四、成果:

  1、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都将自己所管辖的信息及时、准确输入计算机;

  2、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都及时处理需要自己处理的信息;

  3、所有纸质的文件、报表、检验单、图片等归档完整、存放整齐、查询快捷;

  4、项目经理每天都能及时了解项目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特别是出现的异常情况,能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信息的归集

  一、工作内容

  1、将所有的电子文档刻光盘,以便保存;

  2、其中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方案、特殊技术措施等重要资料如果没有电子版,则必须补充录入(最少是扫描录入),形成电子版;

  3、将工程结算资料和工程投标资料上报事业部,不断充实事业部的企业资料库;

  二、工作时间:项目部结算工作完成一周内

  三、主责部门和人员:信息管理员

  四、成果:全套资料光盘

  第四章检查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检查项目部按照各业务系统的要求,所有纸质文档是否齐全,编码及分类是否合理,存放是否整齐,查询是否方便,借阅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四条检查项目部是否建立计算机局域网,保证项目部各业务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并且实现项目部与事业部、甲方、监理公司、设计院之间的信息传递;

  第十五条检查项目部是否使用项目管理软件,项目部全体管

  理人员实现协同工作、流程控制、信息共享,项目经理能够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处理项目运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信息化工作列入项目经理考核指标,实现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得该项指标值的1%~50%,在此基础上又实现第十四条规定的可得该项指标值的51%~70%,在此基础上又实现第十六条的可得该项指标值的71%~100%。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项目信息化工作应服从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应为企业信息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软件的选用应与事业部管理平台相适应,相兼容;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办法3

  一、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PMO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项目完成效率和项目质量,更好地指导、管理项目,保证项目效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PMO项目管理。

  三、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

  1、负责确定项目立项,并指导项目定位及方向;

  2、负责确定项目经理,明确项目质量衡量标准;

  3、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审批,把控项目预算;

  4、负责项目实施中重要举措、重要事宜的决策;

  5、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难点问题及相关资源的协调;

  6、关注项目进度,审批项目关键成果,定期向集团高层汇报项目情况。

  7、负责审核项目组的最终项目成果。

  (二)企业管理部

  1、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制度和工具模板,并进行推广应用;

  2、承接战略目标分解,组织开展年度项目规划和立项评审,明确项目实施方向、目标及核心举措;

  3、跟进项目实施进展,定期开展项目走查、项目回顾会,分析、通报项目执行情况;

  4、受理项目变更,分析变更影响及变更可行性;

  5、制定项目考核、激励方案,组织开展项目总结和盘点,负责考核结果的输出和项目激励的兑现;

  6、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冲突,为跨部门的资源协调提供支持和保障;

  7、参与重难点项目的实施支持及新项目孵化;

  8、开发和引进项目管理课程,开展项目管理专业培训;

  9、推动项目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并持续优化完善;

  10、指导各部门全面推行PMO项目管理机制,推进年度工作执行落地。

  (三)项目经理

  1、负责项目整体方案的设计和项目计划的制定;

  2、组建项目组成员、分配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个项目小组实施工作的开展,协调项目所需资源;

  3、对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制作项目进度控制表及周工作计划分解表,根据项目进展,对项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项目的有效开展;

  4、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对项目阶段工作实施质量评估,严格按项目所规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

  5、按时发布项目进度报告,及时识别项目风险及问题,进行纠偏止损,并定期向项目负责人、集团高层汇报项目进展;

  5、实施有效的团队管理,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激励和带领项目组完成项目工作;

  6、定期对项目进行总结和复盘,分析项目经验及教训;

  7、协调项目组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确保项目获得必要的资源。

  8、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对项目组的主要工作成果负责。

  (四)项目成员

  1、严格遵守其所在项目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参与制订项目的总体计划,并按照分工制订个人的工作计划;

  3、做好自我管理,掌控工作进度,严格按项目计划及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4、参与项目各类重要会议及汇报,按时提交工作成果,反馈工作进度;

  5、识别项目风险和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进行反馈,提出解决建议;

  6、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不向他人泄漏项目保密文件和数据。

  四、细则

  (一)项目立项管理

  项目立项管理主要是规范公司项目立项评审过程,引导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化、科学化,保证项目立项顺利实施。

  1、确定项目清单

  基于年度战略规划中各单元提报的PMO项目,从项目性质、项目来源、项目投入、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筛选与评估,输出年度PMO项目清单,经管理层会议讨论、总经理决策后确定。

  项目筛选标准如下:

  2、确定项目分级

  为合理调度资源,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重要紧急的问题,对所有项目采取分级管理。根据项目重要度、成熟度、复杂度,将项目分为公司级项目、部门级项目两类,经管理层会议讨论、总经理审核后确定。

  项目分级标准如下:

  3、开展项目立项规划

  各项目组开展项目立项规划,通过需求调研、可行性分析等,确定项目实施思路,编制项目立项规划方案、项目进度计划,明确项目目标、项目组织、项目计划、项目资源、项目风险等核心要素,如涉及到业务方需求,需业务方梳理清楚需求目标、效果、指标。

  项目立项规划应遵循以下标准:

  4、组织项目立项评审

  公司高层及项目核心干系人对项目立项规划进行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目标的合理性、项目组织的清晰性、项目计划的可行性、项目风险的预判性,并对项目整体实施思路提出改进或调整意见。

  5、签订项目责任书

  项目立项规划及评审完成后,PMO统一制作项目责任书,并组织召开签约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与总经理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共识项目目标、项目管理要求,增强对于PMO项目的重视度。项目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各一份。

  6、项目资料输出

  《项目立项规划方案》

  《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责任书》

  (二)项目启动管理

  项目立项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启动主要是明确项目实施者的权、责、利,以及对项目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1、下发项目组成立文件

  项目组成立文件是项目启动时的重要文件,它正式宣布项目的存在,也是项目后续工作的重要依据,通常包括项目目标、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职责、项目计划、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文件中核心内容需与项目立项规划相匹配,并与项目核心干系部门、干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共识,经由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后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

  2、召开项目启动会

  召集公司相关高层、核心关联方、项目组成员等召开项目启动会,正式启动项目。项目启动会通常包括项目组成立文件宣读、项目实施方案宣导、领导动员强调等环节,让与会人员对项目实施内容、工作分工等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统一思想、共识方向。

  3、项目资料输出

  《关于成立xx项目组的通知》(红头)

  《xx项目启动会宣导方案》

  《关于召开xx项目启动会的通知》(部门级项目无需召开启动会)

  (三)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的跟进、管控和纠偏的过程,主要目的是推进项目工作平稳开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包括需求管理、进度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问题管理等。

  1、需求管理

  需求管理是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完善的需求管理有助于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在项目立项阶段完成了初步的需求调研,在需求管理阶段项目经理需要组建需求分析小组,完成详细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需求评审。

  2、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通过实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检查实际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及时分析和纠偏,以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1)项目计划编制、确定及录入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目标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包括活动定义、活动排序、资源估算、历时估算等步骤,同时将支撑目标达成的关键节点定义为里程碑,并明确里程碑达成时间,里程碑时间的跨度不宜过大(一般建议不超过3个月),若跨度较大,应增设内部里程碑点,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偏差。

  项目计划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确定后,在TB系统中创建项目,并将项目计划录入系统,涉及到【概览】、【任务】、【文件】等页面,重点标注里程碑任务。

  (2)项目计划执行与反馈

  项目经理使用TB系统真实管理项目,将任务分配给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在【任务】页面项目举措计划分组中更新所负责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进度、进度说明,并及时提交项目成果。

  (3)项目计划跟踪与监控

  a、跟进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经理实时跟进项目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关注里程碑达成情况,识别当前问题、风险,定期发布项目进度,并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汇报项目进展。

  PMO通过参与专项会议、参与项目实施、收集项目报表、开展项目走查等方式,与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多渠道的进行信息沟通,真实、客观的了解项目开展的实际进度、核心数据等。根据项目进度偏差、里程碑达成情况、项目问题及风险解决进展等,判定项目整体状态,并发布项目状态报告。项目状态报告采取红、黄、绿信号灯的方式,从进度、问题及风险、变更三个维度综合对项目进行预警提示,并向总经理汇报。

  信号灯释义如下:

  b、分析并纠正项目偏差

  当项目存在进度滞后,需要明确偏差,分析原因,制定纠偏措施,PMO协助项目组制定解决方案,定期跟进解决方案落实情况。

  c、识别项目问题及风险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判断项目的核心问题,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确定解决及规避措施。

  d、项目资料输出

  《项目进度计划》(TB)

  《项目进度计划更新》(TB)

  《项目状态报告》(含纠偏措施)

  《项目进度通报》(管理层会议)

  3、沟通管理

  项目经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约有75%~90%的时间用于沟通。沟通管理的目标是恰当而及时地生成、收集、发布、储存、提取和最终处置项目信息。

  (1)制定沟通计划

  沟通计划是确定核心干系人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要求,即明确谁需要何种信息、何时需要及应如何将其交到他们手中。沟通计划的要素包括沟通对象、沟通形式、沟通时间、沟通地点等。

  项目沟通计划要求如下:

  (2)执行沟通计划

  根据沟通计划的要求,按时执行沟通计划,及时将项目信息传递、发布给项目干系人,并做好信息发布过程中相关干系人的签字及对信息意见的文字记录。

  (3)跟进沟通结果

  对于沟通计划执行过程中产出的相关决策意见、争议事项、未尽事宜等,进行后续跟进、落实与反馈。

  (4)项目资料输出

  《沟通计划》

  《项目周/月进展汇报》

  《阶段性成果汇报》

  《项目重大问题沟通汇报会》

  《会议纪要》

  4、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在项目执行过程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过程。

  5、问题管理

  收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对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问题解决方案,跟进问题解决进度直至问题关闭。

  6、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性审计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PMO会对项目过程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1)确定审计范围

  PMO根据项目管理机制关注重点确定审计范围,旨在考察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包括进度管理、风险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沟通管理、文档管理等。

  (2)制定审计标准

  基于审计范围、审计目的,确定审计标准及相关要求。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性审计标准示例如下:

  (3)审计实施

  每月PMO通过TB系统、线下收集信息检查各项目是否按照审计要求执行,记录每一项存在的问题,并将问题反馈给各项目经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4)审计结果公布

  PMO统计出每个项目的每月规范性审计得分,并将其得分公布于每月的项目状态报告中。

  (5)项目资料输出

  《项目规范性审计标准及得分》

  (四)项目变更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内外部需求变化或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项目目标、计划等的调整,均需要进行项目变更。为了实现变更过程的规范性、合理性,需要建立项目变更规范,明确变更审批流程,对变更过程进行综合管控。

  1、变更分析

  项目经理基于项目现状、项目执行偏差及原因等,分析项目变更可行性及影响,确定项目变更内容(范围/目标/计划)。

  2、变更申请

  项目经理编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详细描述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等,提交至PMO。

  3、变更审核

  PMO对项目变更申请表的内容完整性、变更合理性、数据准确性等进行审核,判定项目变更级别,依据变更级别提交给相应领导进行审核。

  4、变更汇报

  变更级别为重大变更的变更申请,为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影响性,审定变更的核心内容,由PMO组织进行变更评审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可行性分析、变更后的实施计划等。

  5、变更实施

  变更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更新项目计划,向项目干系人发出变更通知,并开始实施变更,PMO协助监控变更的执行过程。

  6、项目资料输出

  《项目变更申请表》

  《项目变更汇报》

  《项目计划更新》(TB)

  (五)项目结项管理

  确认并评估项目实施成果,总结项目经验教训,正式结束项目工作,为开展新工作释放公司资源。

  1、结项申请

  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对项目目标达成、项目实施举措、项目变更、项目问题及解决方案、项目经验及教训等进行总结和梳理,编写项目结项申请、项目总结报告,提交到企管部。

  2、结项审批

  企管部审核结项申请、结项总结报告内容是否属实,并提交给总经理审批,对于重点项目组织专项汇报会议。

  3、资料归档

  项目经理整理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资料、项目管理资料,并提交企管部做好归档和备案工作。

  4、满意度评价

  项目结项后,为真实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发现项目问题、收集项目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企管部将组织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

  满意度调查对项目为项目的核心干系方,包括公司管理层、项目需求方、项目执行方、项目用户方等。评价维度主要涉及项目成果、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组成员配合等。

  项目满意度评价维度和标准示例如下:

  5、项目资料输出

  《项目结项申请》

  《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满意度调查表》

  (六)项目考核管理

  每季度公司核心管理层采取线下打分的形式,对项目综合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年度对得分排名靠前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激励。

  1、项目评审维度及权重

  项目考评得分=项目目标达成得分*60%+项目过程管控得分*30%+项目管理规范得分*10%+扣分项

  (1)项目目标达成

  ①释义:项目目标达成旨在考察年终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与年初预设的目标、计划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②评分标准:

  单个项目有多个目标,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各目标所占权重均摊,项目目标达成分数取多个目标达成分数的均值。

  (2)项目过程管控

  ①释义:项目过程管控旨在考察每月项目过程实施情况与项目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②评分标准:

  项目过程管控得分=∑月度状态报告得分/月份

  (3)项目管理规范性

  ①释义:项目管理规范性旨在考察项目管理过程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是否配合PMO的各项工作。

  ②评分标准:

  (4)扣分项:

  项目每出现一次重大变更,扣2分;

  项目每出现一次重要变更,扣1分;

  2、项目评审兑现及评优

  (1)项目目标达成得分≥90%的项目,给予3000元项目奖励

  (2)对于年度综合得分最高的项目授予“最佳项目管理奖”奖杯及5000元项目奖励;

  五、其他说明

  (一)本文件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三)其他未尽事宜,后期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说明。

项目管理办法4

  为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保证本基金会公益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公益项目财务管理,确保公益项目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公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项目总预算和项目执行进度编制年度用款计划,经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会审批。理事会批准及资助协议签署后,无重大原因,不得修改预算。如有特殊原因,在不突破预算总额情况下,调整各项目内的预算,需由项目执行人员提出申请,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会批准,并经捐赠人认可后报财务部备案。

  二、合同签订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就捐赠资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在实际收到捐赠后开具捐赠票据。本基金会使用捐赠资产时,也应与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捐赠资金的`拨付

  捐赠人按照捐赠合同约定将捐赠资金拨付到本会账户。本基金会将根据与受助单位和各执行单位签订的资助协议将项目资助资金拨付到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

  四、专项管理

  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对项目资助资金实施专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不得开支与项目无关的任何费用。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真实、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映项目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并严格执行预算。按照资助协议约定,定期向本会提交和该项目有关的资助资金使用说明。

  受助单位在项目执行期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受助项目的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项目结束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移交项目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五、采购与费用支出管理

  受助单位应加强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降低采购成本。

  项目发生的采购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支出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各项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再根据受助单位和项目单位支出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

  六、资产管理

  受助单位使用项目资金采购的设备、物资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出库手续,登记入账,并妥善保管。项目执行完毕,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七、项目监督检查

  本基金会的项目监管小组负责各公益项目的监管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委托中介机构对资助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管理办法5

公司所属各科室、项目部: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项目财务管理,规避项目财务风险,防止项目资金体外循环。现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资金管理

  财务科是公司履行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财务科统一收付并管理,任何项目和个人无权自行收付,具体包括:

  ⑴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财务科开具正式预收工程款收据,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分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理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⑵所有项目不单独开户,××以外的项目由财务科开立帐户。

  ⑶所收工程款由财务科或委派会计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划收应上交公司管理费,代扣建安税、职工个人两金和质量、安全、贯标、文明施工押金后,汇入项目会计和承包责任人的双控帐户,由项目经理或承包人自行安排付款计划(承包人签名),项目会计按付款计划付款,项目资金只能用于项目部施工生产活动的`支出,不许挪作他用,严禁将资金全部交由项目经理并由其支付,如工程进度款到位而内部合同未签订,所收工程款一律暂不支付,待内部合同签订合再行支付。版权所有

  ⑷项目经理可借少量备用金,备用金比例控制在所收工程款的10以内,备用金必须及时冲帐。

  ⑸委派人员必须掌握项目资金流向,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财务科汇报。

  ⑹建设方需交押金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先将押金汇入公司财务科,再由公司财务科汇入建设单位,以便掌握押金具体数额,押金返回以外部施工合同为准。

  ⑺需垫资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将垫资款汇入公司财务科或项目财务双控存折上,以便掌握项目具体垫资数额。

  ⑻工程竣工后来第一笔工程款时,财务科根据工程量大小,除按合同扣除有关款项外,另加扣1-5万元竣工资料押金(具体金额由工程科定),以确保资料及时备案归档,押金在资料备案归档后如数退还。

  ⑼付工程尾款时,必须由各部门、科室、分公司领导签字确定无遗留问题后,财务科才能支付。

  二、项目会计管理

  ××市区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或兼任制,××地区以外的项目财务实行委派制,项目会计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对所属项目按工程总造价3‰收取财务代理费,财务代理费用于发放委派会计和兼职会计的工资等,具体由财务科自行安排。

  三、项目会计责任

  1、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兼职会计必须确保机关工作和项目服务两不误,提高工作质量。

  3、项目会计必须确保项目工程款进公司指定帐户,保证公司各项目税、费、押金的及时收取。

  4、项目会计应对项目资金实行监控,防止项目经理或承包人将资金挪作他用,确保民工工资、材料款的正常发放。

  5、项目会计要加强工程后期资金监管,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因项目会计监管不力而给公司留下后遗症,将追究项目会计责任(不包括不可预见因素如建设方原因造成拖欠人工工资、材料款等)以上办法自2××*年*月*日起实施。

项目管理办法6

  (一)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及环境、绿化的规划,组织施工和基本建设管理。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

  3、在施工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确需更改,应依据程序和相关规定,会同设计部门及施工单位商议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

  4、做好施工隐蔽资料的签证和查验工作,确保准确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5、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6、积极配合财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的决算工作,做到公正、准确。

  7、不按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应责令施工方停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行验收。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持原则,抵制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二)基建资料管理制度

  1、基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在签定项目合同时,要对竣工资料的要求纳入合同中,并做为工程验收时的依据之一。

  2、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资料管理人员要重视基建资料的完整性,如:文字材料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形成的文件要加盖公章,图纸标签栏不得有漏签等。

  3、在建设项目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材料,资料管理人员要及时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分类留存,以避免散失。

  4、按照基本建设档案归档范围,资料管理人员应鉴定所接收资料的价值。整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材料之间内在的客观的有机联系。

  5、竣工图要在施工图纸上修改,并与变更相符;图面整洁,反差明显,并加盖城建档案馆规定的竣工图标记。照片资料要有文字说明、内容准确、图片清晰。分类组卷合理,编目标题准确,装订符合要求

  6、对已立卷准备归档的资料,应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移交档案室。

项目管理办法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xx〕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灵丘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资金是指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

  第三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扶持、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应结合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开展统筹安排。

  第二章资金申报和审评流程

  第五条承建企业向县工信局提出申请。

  第六条县工信局按工程进度或省市相关要求拨付资金。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

  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八条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承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工信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办法8

  从1月1日起,《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新规就物管退出问题进行了细致规定,其中规定,如果旧物管公司拒绝退出或不移交资料,业主有权拒交管理费。

  业主换物管要提前3月书面提出

  《办法》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协调解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物业项目阶段出现的问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和专营服务单位督促业主交纳相关费用。

  业主想换物管公司的,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企业。物管公司不想再继续服务或要提前解约的,也应在终止物业服务合同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

  旧物管拒退出业主可不缴费

  《办法》提出,如果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届满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资质被注销、吊销等原因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法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物业服务公司在退出时,应当向业主、业主委员会移交其合法占有的系列资料和财物,并配合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物品等。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有权拒绝。

  物管不良行为要入诚信档案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履行退出程序和相应义务的或者是未经业主表决同意擅自撤离物管小区的,将取消其2年内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取消其3年内参与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资格。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抄告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新聘物业服务企业未通过合法途径强行进驻物业项目的,自进驻之日起,取消其2年内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取消其3年内参与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资格。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抄告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项目管理办法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组织、管理和监督长沙市城望区教育基金会城望区第一中学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各捐赠项目的执行,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城望区教育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事处所有限定性捐赠项目和非限定性捐赠项目,具体包括: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优秀管理人员,以及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各类奖学、助学、奖教、奖管、重大疾病救助等项目。

  第三条 办事处办公室是专职管理捐赠项目的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登记、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定期向捐赠人及主任办公会议报告项目情况。

  第四条 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对限定性捐赠项目和非限定性捐赠项目建立项目实施台帐,并在城望一中校园网上及时发布项目实施信息。

  第二章 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限定性捐赠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组织和实施。奖、助学金项目按照捐赠协议规定立项;学生个人申请,年级组初审,教务科、学生科审核后,报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由办事处办公室备案落实。奖教、奖管金项目按照捐赠协议规定立项;教职工个人申请,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意见,报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由办事处办公室备案落实。

  第六条 非限定性捐赠资金的立项及项目经费安排,由主任办公会议确定,办事处办公室备案落实。但项目经费的支出额度须控制在年度资金余额的50%以内。

  第七条 办事处办公室要准确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对照相关协议、决议发放资助款项。

  第八条 资助项目须以适当形式体现捐赠人及办事处的资助。

  第九条 办事处将对项目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公布有关项目的'重要信息。

  第十条 奖、助学金项目完成后,需要向办事处提交学生申请表、评选结果、入选名单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稿。奖教、奖管金项目完成后,需要向办事处提交教职工申请表、主任办公会议决议等相关纸质资料。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捐赠协议要求,捐赠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设专项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和截留。

  第十二条 所有捐赠项目的款项都必须进入长沙市城望区教育基金会城望区第一中学办事处的账户。由办事处根据捐赠协议要求实施项目经费支出。

  第十三条 主任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由办事处组成人员构成。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城望区教育基金会城望区第一中学办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办法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工作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调动我校人员争取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的积极性,保证教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按期优质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全校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统一编号与集中建档,组织申报与评审推荐,监督实施与结题验收。经学校备案登记的各级各类项目,学校认可课题组成员工作量,科研成果纳入学校评审奖励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教科研项目是指由各级教育、科技主管部门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确定生效的有研究计划、有明确要求、有经费资助的教科研课题,也包括自筹经费项目和校级项目。项目的确认和建档,以项目下达部门的立项通知或有关单位与我校签定的教科研合同为依据。有经费的各级各类纵、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必须打入我校相应账户。

  第四条、教育部立项课题及科技部立项课题视为国家级课题,国家其它各部委立项课题视为省级课题。省教育厅教科研立项课题及省科技厅立项课题视为省级课题,省其它厅局立项课题视为地市级课题。国家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委联合立项课题视为国家级课题,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厅局联合立项课题视为省级课题。

  各级别课题的子课题视为下一级别课题。

  第二章、项目过程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科研项目的选题工作。选题应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以应用研究为主,突出创新性和实用性。选题的重点应放在:

  (一)与重点专业建设、新增专业建设密切相关的教科研项目;

  (二)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可望争取国家或省部级资助的项目;

  (三)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或管理咨询等项目;

  (四)与学校示范院校建设、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教科研项目。

  (五)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

  第六条、学校各级各类项目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一)各级各类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开题报告书即为双方的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二)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照合同规定,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负责项目总体研究计划的实施,推动课题组成员间的协作研究。

  第七条、申请及审批

  (一)凡我校人员均可申请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申报时,必须按各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与《专家评审活页》(含电子版)。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各级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

  (二)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的申请书要在规定时间内报科研处,一般情况下,科研处审查后提出初步意见,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提出入选项目,经学校同意,汇总后报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第八条、开题与中期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2个月内组织开题。召集课题组全体成员论证开题方案,并请有关同行专家参加开题,审阅相关材料,填报《开题报告》(含电子版)和《实施承诺书》上交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报送各级教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二)对各级各类在研项目,科研处要定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经验和建议;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等。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项目研究中期报告》(含电子版)。

  第九条、结题验收

  (一)我校承担的所有项目必须按期结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课题延期只能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总结,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填写《结项评审书》(含电子版),经科研处初审后,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结题验收或评议鉴定。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评价。

  3.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重大项目由鉴定专家在打分或投票基础上确定成果等级。

  第十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学校视情况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建议撤项或予以调整,校级项目由学校直接决定是否撤项或调整。

  (一)项目批准下达2个月后,没有开展开题工作。

  (二)项目批准6个月后,或中期检查时,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实施情况表明,责任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责任人或课题研究方向。

  (五)在规定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存在上述情况的各级各类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处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延期或中止项目。在指定期限内仍未整改者,学校将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做出撤项处理。撤项或到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同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视情况收回,已支付部分要追缴。

  第三章、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根据来源分为上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委托项目资助经费、学校资助经费和项目配套经费,以及校外渠道引进的自筹经费等。学校资助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学校鼓励课题组多渠道争取项目经费。

  第十二条、学校对各种来源下拨的'项目经费采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卡”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帐本”的形式,由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在接到项目批准立项和拨款通知后,科研处按项目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卡”,注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经费来源和分期拨付的额度,与财务处银行账单兑帐后,通知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经费结算凭证。“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卡”由财务处、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各存留一份,同时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帐本”。教科研进程中的每项支出都由财务处记录在帐本上,项目结束经过终审验收后,“科研经费管理帐本”一并归档。管理帐本由财务处和科研处每半年审查、结算一次。专项建帐,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学校对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第一次拨付30%与第二次拨付40%凭开题资料、中期研究资料以借支形式办理。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者,并将验收结项情况予以公布。其余30%凭结项证明或鉴定证明结付。研究全过程发生的各项开支必须按财务管理要求提供正式票据。

  第十四条、学校对各级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单位:万元∕项)

  注明:

  对从校外引进经费的纵向课题,除按上述标准进行经费资助外,

  学校还给予与引进资金等额的配套经费。

  第十五条、校级立项课题经科研处推荐上报并获准立项为省级或国家级课题,按相应级别给予经费资助。已经核发的校级资助经费计入总额。

  第十六条、学校鼓励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争取以学校为承担单位的横向研究课题及经费。对该类课题的引介人员或承接人员,学校将按到账金额的10%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我校不资助经费:

  1、以个人名义参与其它单位所承担的项目;

  2、自选课题及各级学会立项项目。

  第十八条、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科研业务费:

  测试、计算、分析、查新、评审、差旅、通信费;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费;教科研论文审稿费、版面费。科研业务费不得低于总经费的70%。

  (二)仪器设备、试验耗材费:

  课题计划内专用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样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

  (三)项目管理费

  除校级立项课题外,其他各级各类立项项目,按该项目经费总额比例3%提取管理费,入科研管理账户,用于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的支出。

  第十九条、课题完成后2个月内,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抓紧清理账目,对上级下达的课题需填报《课题经费决算表》,由财务处、科研处审核。

  第二十条、学校欢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个人以多种形式在学校设立教科研基金,学校将在名誉、优惠与奖励等方面给予鼓励与支持,并给中介人或促成人一定比例的奖励。

  第四章、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成果的鉴定

  (一)根据已结题课题的学术价值及成果应用方面取得成绩的情况,需要进行会议鉴定的,须经科研处同意并报请相关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鉴定申请·审批书》(含电子版)、《查新报告》、研究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和课题申请书复印件各7份。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上述材料应在鉴定会议召开前15天提交给鉴定专家审阅。

  (三)经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进行会议鉴定的成果,学校将给予专项鉴定会务经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

  (一)鼓励项目成果向课程、教材、教学转化,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向决策咨询转化,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服务;向社会转化,为提高全民人文素质服务;向文化产品转化,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服务。

  (二)项目负责人应注意收集本课题的引用、转载、采用、获奖或进入教材、产生效益的情况。对那些通过一个项目形成一个创新领域、一支创新团队、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学校将认真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其成功经验。

  (三)学校建立项目成果库和学术精品库。所有验收合格并正式出版、发表的项目成果转入成果库集中保存、展阅。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提交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四)学校不定期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推广应用教科研成果可通过申报专利、技术讲座、举办专题学习班、现场会、专题进修、新技术推广会或通过技术市场(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经过结题、验收或鉴定的课题,由科研处推荐参加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优秀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受学校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产权归学校与研究者共同拥有。项目研究开发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科研项目按照“一题一档”制度严格管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2个月内,要按项目或专题立卷归档上交科研处。涉及保密内容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归档资料包括:

  (一)科研项目申报书、下达项目通知书、科技合同等文件;

  (二)课题研究阶段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项书、论文、论著、课件、图表、录相带、照片、光盘、实验报告、程序软件等;

  (三)成果鉴定、查新报告、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及申报奖励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教科研著作权属发生纠纷,或科研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等法律诉讼事务,因课题组的侵权或违约行为等原因而导致诉讼失败,课题组应承担相关费用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学校科研处。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如有争议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裁定。

项目管理办法11

  (一)劳务队伍信誉评价包括符合合作要求的主体资格、资质、施工业绩、施工能力(含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机具、技术能力等)、综合评价(含合同履约、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行为的评价)等。

  (二)子(分)公司对新进入的劳务队伍,必须先深入考察了解其主体资格、资质、施工业绩等,通过不同渠道核实其真实性,并对其进行信誉评价、岗前培训等,合格后子(分)公司填《劳务队伍入库申请评价表》上报xx公司,进入xx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

  (三)项目经理部每年按《劳务队伍年终评价表》的要求对劳务队伍评分后,报所属公司审核同意,由所属公司报公司工程部;

  超过两年未考评的劳务队伍,清理出合格劳务库;

  被清理出合格劳务库且未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的劳务队伍重新进入本公司时,按新进入队伍方式进入合格劳务库。

  (四)xx公司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劳务队伍工作业绩突出的可加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可减分,需注明加(减)分值和原因,提交公司工程部汇总。

  (五)xx公司工程部根据子(分)公司和部门考评情况评定劳务队伍信誉等级,更新、发布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劳务队伍黑名单》。

  (六)评分在 95 分以上为优,信用好;

  85-94 分为良,信用较好;

  70-84 分为中,信用一般;

  70 分以下为差,信用较差,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

  第八条 劳务队伍有下列严重损害公司行为情形之一的,信誉等级直接评为差,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取消在xx公司的劳务作业资格:

  (一)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中有行贿行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

  (二)现场施工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经项目经理部书面要求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三)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项目经理部管理,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四)不履行合同,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煽动、组织工人堵工、闹事的。

  (五)将承包工程转让、转包、分包。

  (六)发生合同纠纷,不服从调解,上诉到法院的。

  (七)其他影响xx公司声誉的。

  第九条 劳务队伍的选择 (一)子(分)公司选择劳务队伍必须在《合格劳务队伍库》中,信誉评价为优级的,优先考虑。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班组可不在《合格劳务队伍库》中选取,在不高于指导价的前提下,可直接签订劳务合同:

  1.零星的少量点工和零星运输。

  2.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支付总金额不超过 xx万元。

  3.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未达到xx 万元。

  (三)劳务总额大于 xx万元小于xx万元的,子(分)公司必须从《子(分)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中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比选(或竞争性谈判、招标)确定。

  (四)劳务总额大于(等于)xx万元小于xx万元,子(分)公司可在《子(分)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确定。

  (五)劳务总额大于(等于)xxx 万元的,子(分)公司必须在xx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内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确定。

  (六)xx工程、交安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绿化与景观工程、桥梁工程(含危桥改造与特大、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含维修)以及四新技术应用工程的项目子(分)公司必须在xx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内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确定。

  (七)应急、抢险项目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直接从《合格劳务队伍库》中选择劳务队伍,并把结果报工程部备案。

  (八)特殊工艺或较困难的工程,《合格劳务队伍库》内的队伍无法施工的,或需专业分包、整体分包的项目,由子(分)公司认真调查、分析后上报选择方案到工程部,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后上报xx公司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子(分)公司实施,并把合同和结算报xx公司工程部备案。

  (九)选择劳务队伍的资料应齐备(包括参与竞争的所有劳务队伍),一般要有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或比选、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清单)、投标文件(要求有投标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等)、评标(比选或竞争性谈判)报告、子(分)公司批复的会议纪要、(比选、竞争性谈判及招标)中标(或中标结果)通知书等,并与劳务合同相符。

  第四章 劳务合同签订和执行管理

  第十条 劳务合同的内容

  (一)劳务合同应包括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范围、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劳务分包人驻地负责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保险、税金、材料设备供应、劳务报酬、风险保证金、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劳务报酬标准和中间支付、最终支付方式、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供应、施工验收、施工配合、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合同解除、终止等内容。

  (二)项目经理部可以租用劳务队伍的机械设备,但必须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租金可以按计件或计时两种形式结算,同时必须严格按公司设备租赁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劳务合同的'签订与审批

  (一)项目经理部根据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结果的中标通知书,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报子(分)公司审批。

  (二)与劳务队伍协商后需增加专用或补充条款,如与原招标(或比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较大修改或冲突时,项目经理部必须报子(分)公司审核通过并报xx公司市场发展部审批后,再按审批意见签订合同。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及时更新劳务队伍合同管理台帐,每季度把劳务队伍合同管理台帐上报至子(分)公司和公司工程部备案。

  (四)项目经理部应定期检查是否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发现有合同到期的或尚未签订的要及时完善续签或补签工作。

  第十二条 劳务单价的确定

  (一)子(分)公司参考xx公司工程部所计算通用版本的目标成本单价,结合本公司管理经验、项目实际情况下发项目经理部的管控指标;

  如下发控制单价高于目标成本单价5%的,必须向公司工程部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才能下发。

  (二)由于部分项目施工前期存在图纸不齐、清单未审批等原因,子(分)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控制单价可分批下发;

  在临建、将要施工段落包含的清单,在施工前必须先下发目标成本单价。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子(分)公司下发的控制单价管控成本。

  1.没有收到子(分)公司下发的管控指标,项目经理部禁止进行劳务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签订合同、劳务计价等工作,未下发控制单价的清单项目禁止施工。

  2.如项目经理部的劳务分包单价超过子(分)公司下发的控制单价时,需向子(分)公司申报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务合同的执行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劳务队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并进行登记,检查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人员和设备是否与劳务合同条款相符。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审查劳务队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严禁无证上岗。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做好与劳务作业相关的协调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劳务队伍提供有利于施工开展的便利条件。

  (四)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劳务合同规定办理已完成工程量收方确认、劳务计价、结算,切实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五)项目经理部及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如实填写评价结果,报子(分)公司审核。

  (六)公司和子(分)公司对劳务合同的执行情况严格实行过程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 劳务收方计价与结算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每月对劳务队伍进行收方,并于次月前完成计价工作。对劳务班组已完成的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验收,对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不合格工程不准收方计价。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验收合格次月前将合格工程的计价单签字完成并送各子(分)公司财务部。

  第十五条 各子(分)公司要监督各项目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项目经理部支付劳务工资前,应对发放工资的班组进行公示,并监督工资发放过程,留存有关影像等资料。工人工资由银行代发的,以发放清单和凭据为依据。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劳务作业结束的劳务队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劳务作业结束 2 个月内未办理结算,子(分)公司说明原因和处理方案报xx公司工程部备案,方案中必须列出数量和估算金额。

  第六章 劳务队伍考核 第十七条 xx公司对库内劳务队伍实行不定期检查,年终统一考评,检查考核结果由xx公司工程部汇总,年终统一填入《劳务队伍年终评价表》。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xx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12

  目前,会计人员针对建立开发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账外树立合同台账管理,另一是请软件工程师进行二次开发出合同管理模块。账外树立台账管理的缺陷是合同注销在账外进行与账务处置不同步,做完帐再去注销台账反复劳动且强度大,容易脱节,容易出错。二次开发编制的合同管理模块与账务无法完成完整对接,合同前期会计人员就需求参与,合同管理人员不具备会计职能,会计人员又不具备合同管理职能,招致运用起来不流利,且二次开发费用十分昂贵。为了使庞大的成本费用做到精密化核算,为管理决策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剖析成本费用开支状况,对此,笔者依据本人的理论,灵敏运用总账系统的会计科目核算、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给商往来核算,完成对各个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执行状况系统管理。现就开发成本合同管理的相关设置办法引见如下。

  1开发成本科目设置

  一个房地产企业在一套帐内要核算几个开发项目,在开发成本下的二级会计科目应该设置建立项目称号,如××花园小区项目。把开发建立项目称号作为会计科目核算对象的益处,一是能够很直观地在一个科目下完整反映进项目成本费用,二是能够依照成本费用实践入账时间次第反映,三是能够便当地完好打印进项目成本明细,便于审计剖析。在设置开发成本二级科目的建立项目称号时,同时挂接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给商辅助核算。在辅助核算选项下,分别在部门核算、供给商往来、项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内打上勾即可。

  2部门辅助核算设置

  要灵敏运用用友软件里的部门辅助核算,不要将部门辅助核算只了解为公司管理部门。能够将部门辅助核算作为需求的一项核算功用来运用。在软件提供的机构设置下的部门档案中设置一个“合同付款节点管理”部门,在这个部门下,设置“预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图1所示。

  3项目辅助核算设置

  用友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是针对公司在一个账套内核算多个建立项目而开发的一项十分适用的辅助核算办法,项目辅助核算设置好后,在会计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设置完成,多个建立项目共享,能够愈加精密化地核算成本开支状况,能够自动分门别类归集汇总。应用项目辅助核算的这一功用,能够将触及建立项目成本各个类别的合同设置为项目辅助核算的项目目录。

  3.1项目辅助核算大类设置办法

  进入根底设置→根底档案→财务→项目目录,呈现项目档案设置界面,点击上图中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管理”,将待选的这两个成本科目移到右边已选科目内,意义就是这两个成本科目在“项目管理”内进行辅助核算,点击肯定。然后,点击项目分类定义,项目辅助核算主要用于建立项目成本辅助核算,作为房地产企业,房建成本分类远远大于10,因而,必需要修正项目规则,要将“项目编码规则:1”变为2,这样改动后就能够满足成本的精密化分类请求了。能够在新项目大类称号中将软件自带的“项目管理”改成喜欢或更直观的称号,如“建立项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项目核算分类称号设置办法

  项目核算分类称号,实践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成本类别分类。这个分类要依据各个公司详细的会计政策、核算办法、房建工程的.分包方式来肯定。假如是采用全面总承包方式,成本分类就相对简单些,假如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类就相对复杂些。以下就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来研讨分类称号设置的步骤。大致分:土地及拆迁补偿、前期工程费用、主体工程费用、装置工程费用、配套工程费用。

  3.3项目目录设置办法

  所谓项目目录,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将各个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无合同费用依据费用性质在分类项下设置成项目目录。如,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及拆迁合同费用、可研、地勘、设计等合同、××标段主体承包合同、××设备装置采购合同等。点击“项目目录”,同时,点击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大类“建立项目成本合同管理”,点击“维护”呈现图2所示界面。点击菜单栏上的“增加”菜单呈现图3所示界面。“项目编码”能够按前面的两位数按成本大类的编码做为合同的所属分类编码,后四位数是流水号。这样会计人员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依据成本分类首先肯定前面两位数,然后依照合同到来的流水号对合同进行编码,并能够轻松排序将成本合同进行分类。到此为止,工程建立项目成本归集触及到的科目设置、付款次数管理设置、“建立项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录设置的框架设置全部设置终了。

  4填制成本类会计凭证办法

  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置时,要做几个断定:一是要断定这笔款属于哪个建立项目,以便在开发成本下精确选择二级科目中的建立项目;二是要断定这笔付款是第几次付款,以便在部门核算的付款次数管理当选择第几次付款;三是要断定这笔合同付款属于哪个成本类别,假如是初次付款以便将这份合同正确增加到成本分类中去;四是要肯定这家单位是哪家供给商。这些根本涵盖了合同管理的几个根本要素了。

  5应用UFO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各个合同执行状况统计表的设置办法

  用友软件里的UFO报表系统,是一个功用十分强大的报表编辑系统,经过在账套设置中设置相关取数项,进行简单编辑设置,它能够在恣意单元格内取出设定的条件请求的数据。如,请求在某一单元格内反映某个建立项目(科目代码与称号)、某项成本类(项目辅助核算分类编码与称号)、某个合同(项目目录编码及称号)、第几次付款(部门辅助核算中的付款次数代码及称号)数据,应用之前设置好的相关辅助核算功用,就可以很便当天时用UFO报表系统设计出一张合同成本统计表的表样。各个合同的付款状况在表中全部反映出来,依据这张表就能够编制出细致的资金方案。年末打印账页时,可将各个项目目录逐一打印,相当于就把各个合同一年的执行状况打印出来了,十分分明明了。

项目管理办法13

  1、目的

  通过加强对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称:“代甲方”)的管理,充分发挥代甲方在建设项目中的管理作用,对代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强集团对建设项目的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张江集团开发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于项目立项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和取得合法证照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并包含项目移交后保修期内的各项服务工作。

  3、集团相关部门职责

  由战略计划部、采购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预决算部组建的项目班组(以下简称:“项目班组”)负责对代甲方进行日常管理,项目班组依照集团提出的要求对代甲方提出具体的项目管理要求,并在代甲方的服务期内,指导、协调和配合代甲方的管理工作,对代甲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4、管理办法

  4.1确定代甲方单位

  在项目立项阶段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代甲方单位,并由代甲方单位提交项目组的组成情况供项目班组审核,其中包括成员的个人履历、职责分工、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料。代甲方根据项目班组提出的调整要求,对

  代甲方项目组进行调整直至审核通过。

  4.2明确代甲方职责

  确定代甲方项目组后,由项目班组通过会议形式向代甲方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对代甲方的职责要求,对于代甲方的职责要求详见《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职责要求》文件。

  4.3对代甲方提交的管理大纲、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和检查

  项目班组在明确代甲方职责后,要求代甲方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和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项目班组进行审核直至通过;

  4.4项目班组对代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

  项目班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代甲方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代甲方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建设方行使项目管理的职责,代甲方做出的任何决定需项目班组同意后方能生效。

  4.4.1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对代甲方办理征询职能部门意见、申办证照、各项配套、对设计和勘察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根据建设方要求配合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代甲方日记和相关工作记录和成果,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督促代甲方按照制定的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4.4.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代甲方针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检查、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各类协调工作、工程配套的申请与施工、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工作情况和各项过程记录、合同的审核、设备材料的选型、进出场、验货、检验情况、甲供设备材料的验收协调工作、组织提供分项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需的技术要求、工程过程中档案

  收集整理的指导工作、建设方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现场签证、技术核定、设计变更、材料设备批(核)价、付款申请的相关会签审批等代甲方职责要求内的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项目班组要定期检查代甲方工作情况,其中包括代甲方日记、检查记录、相关工作记录和成果,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督促代甲方按照制定的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4.4.3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班组负责监督、督促代甲方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测验收、组织质量单位工程验收、组织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防雷、水质、城建档案馆归档、档案(包括档案的整理、编码、归档)验收、规划验收、房屋验收、物业移交、办理房产证等工作按要求完成。

  4.4.4项目保修期阶段项目班组负责监督和督促代甲方组织对设施设备的检查

  和听取管理部门的反馈意见,要求代甲方根据情况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及时组织、督促做好工程的维护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保修期满;及时处理项目使用过程中的投诉和反馈意见。

  4.4.5项目管理班组对建设过程中和建设结束后代甲方应在各阶段提供的相关

  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检查和抽查工作可以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进行也可单独组织专项检查。管理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代甲方提供的前期所有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意见单、许可证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代甲方日记、各项记录、周报、月报、竣工后各环节的专业验收合格报告;竣工后备案资料证书;档案馆出具的档案合格证;档案部门认可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后评价工作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等方面的提供情况。

  4.4.6项目班组督促代甲方完成审核决算资料和依照浦东新区档案局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中的相关要求收集、编制建设单位的

  档案资料、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竣工档案、组织完成项目的所有移交手续;

  4.4.7项目班组在代甲方工作的全过程中负责培训、指导、监督、检查代甲方依照建设方的ISO9001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要求开展管理工作。

  代甲方在项目前期依照《工程项目前期过程管理程序》进行;在项目施工

  过程中依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程序》、《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导书》、《房产项目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管理作业指导书》、《工程施工过程资料与档案管理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图纸发放管理办法》,在工程竣工交付阶段依照《工程项目竣工交付过程管理程序》、《新建房产移交、接管管理作业指导书》,大修工程的`《大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程序》等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代甲方还须组织现场相关参建单位,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应审的具体工作。

  4.6项目班组在项目结束后组织代甲方进行工程项目后评价的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安全、成本、文明施工、档案管理进行回顾性评估,代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方提交代甲方工作报告。

  4.7对代甲方的考核、评估

  项目班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至少一年组织一次对代甲方的阶段性考核,可以结合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复评工作一同进行,在项目结束后对代甲方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上报集团相关部门和领导。

  1)、对代甲方项目组的工作能力(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效率)和责任心方面进行评估;

  2)、对代甲方是否按照工程建设的进度计划和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按时完成

  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估;

  3)、对代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参照《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职责要求》的具体内容,对安全生产、施工质量达标、文明施工管理、建设投资成本控制、资料记录的完成与管理、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审核决算资料、依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中的相关要求收集、编制建设单位的档案资料、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竣工档案、保修期阶段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4)、对代甲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建设方落实ISO管理体系中的各项工作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5)、对代甲方配合建设方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6)、对代甲方在工作过程中的代甲方日记、周报、月报、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质量进行评估;

项目管理办法14

  1、所有在建项目均参与年度考核,项目主体完工和有效工期不满三个月的不参加。

  2、项目年度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150分,每年度末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各项业务工作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奖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奖励基数为责任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3、项目年度考核奖励当年度发放70%,余留30%到项目竣工考核兑现。

  4、统一各项目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项目经理15万元、项目书记12万元、项目总工10万元。项目竣工审计后视考核情况返还。

  5、年度考核奖励的否决项:年度上交款缴纳达不到年度应交额的60%、计价收入达不到计划产值的'80%、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缴纳风险抵押金。

  6、年度考核分为施工管理、法人管项目、经济指标、综合管理四大部分,包含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劳务招议标、物资设备招标、租赁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施工产值、上交款指标、工资发放、社保基金、法律事务、综合管理等14个指标。

项目管理办法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20号)20xx/12/27下午4:09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3/10《省农业农村厅支农资金管理规程》(农计发〔20xx〕12号)《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农〔20xx〕34号)和《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松财农〔20xx〕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乡村产业发展方面的乡村发展项目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治补助资金、扶持粮食生产及各类直接补贴资金、品种技术试验示范等普惠类、任务类补助补偿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按照主体申报、择优支持、绩效激励、公开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主要环节

  第四条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县域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农家乐民宿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和个人等。

  第五条支持环节(一)基础设施建设类:农业产业基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作业道、蓄水池、污水池、农田水利、喷滴灌设施、农业设施大棚,生产用房、养殖畜禽舍及规范化屠宰场(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美丽牧场、美丽蜂场、水产养殖、休闲渔业等基础设施;菌茶果蔬药等加工厂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农产品产地交易场所、农旅融合、农家乐民宿等基础设施及游步道;村组道路及其他小型设施等。(二)设备设施提升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各类农业生产机械,各类数字农业推广应用建设,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养殖污水处理设备,20xx/12/27下午4:09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4/10农产品产地加工、储藏、保鲜、冷藏、物流等设备购置及其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三)市场营销类: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建设,“互联网”网上销售平合建设,品牌体系建设等。(四)技术推广类: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等研究试验示范,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品种优化改良,先进实用技术,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广应用与技术培训和示范等。(五)上级政府确定的其他乡村产业发展重点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储备和立项

  第六条项目申报。各乡镇(街道)根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库建设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年度乡村产业发展项目。

  第七条项目储备。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进行受理和审核,各业务科室应对申报储备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核,并对项目建设主体资质、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用地等前置条件以及建设内容是否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分别报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和县财政局农业科备案,形成项目储备库,同时录入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对于难以审核或有特殊原因的项目还应提交班子会讨论后确定是否进入储备库。

  第八条项目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县财政局、相关专家等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评审,同时可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第九条项目立项。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额度,结合《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取项目,拟定资金补助计划并提交班

  第十条申请立项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一)项目申报可研报告或标准文本、实施方案(附简表)、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前置审批材料等附件;(二)项目申报、财务资料,自筹资金的真实性和建设期限承诺函;(三)反映项目建设内容现状的图片;(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提供项目公开招投标、班子会记录等内容;(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经立项的项目,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必须按计划落实到位。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规定建设内容,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所在乡镇(街道)具体负责项目的督促,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负责具体项目的指导。如因规划布局调整、土地征占用、土地纠纷、市场环境变化及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如确需调整,必须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变更,并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半年内未启动项目实施的,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并暂停下年度项目立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其他未按规定期限20xx/12/27下午4:09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6/10完成项目建设的,将扣减项目资金补助额度,逾期6个月未完成的,取消项目扶持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1—3年项目立项安排。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招投标文件、项目实施各类合同、资金使用台账、项目实施总结、竣工验收资料、项目专项审计(结算审价)报告、实施前后照片等资料,落实专人登记保存和管理。

  第五章竣工验收与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申请验收报告;(二)项目竣工验收表;(三)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四)项目下达计划文件;(五)项目专项审计(结算审价)报告;(六)项目涉及工程招投标、采购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七)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八)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收到验收申请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当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社会中介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牵头组织,并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相关专家等一同参与。验收结果报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县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科室应按照《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送乡村20xx/12/27下午4:09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7/10产业发展中心备案,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列入项目实施单位诚信和追溯制档案,作为下年度项目入库、立项的重要评审因素应用。对上级主管部门抽查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在三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

  第六章资金使用监督

  第十八条项目资金拨付按照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和审核要求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松农发〔20xx〕31号)和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类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专账或专项核算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核算要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情况,做到票证合法、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支付原则上通过银行支付程序,除国家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情形外;使用合法支付凭证或有效票据,加强现金管理,严禁大额现金支付。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乡村产业项目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应当接受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材料,按规定对资金进行全面、真实、完整的财务核算。对违反乡村产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20xx/12/27下午4:09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8/10对由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严重违纪违规的,移送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三条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多村产业项目申报资格:(一)项目建设单位或部门因在项目申报、实施中存在弄虚作假及挤占挪用、骗取乡村产业扶持资金等行为被依法依规处理的;(二)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乡村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内容等,涉及金额大、造成重大影响的;(三)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可暂缓或停止拨款:(一)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二)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三)拒不接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或其他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建立项目实施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将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主体列入信用监管中,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在3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单位或个人,3年内不予安排项目,对已立项的项目,撤销项目安排。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项目扶持:存在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被查处的;畜禽养殖未按规定开展强制免疫的;推诿、拒绝等不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连续3次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或畜禽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的;未纳入省级监管平台及未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近三年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其他不得给予项目扶持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