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7 13:21:13 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管理制度15篇[合集]

企业管理制度1

  xx滤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保障,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且遵照执行。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本厂消防管理的特点,每季度第一个周五下午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3、每周三下班后安全责任人组织各小组安全员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厂消防负责人对整个企业消防安全负责,并负责管理安全员。

  7、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关安全员和消防责任人承担。

  二、消防设备的管理

  1、现场消防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防铲、斧把应涂成红色;

  2、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便于随时用;

  3、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三、安全管理

  1、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确需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及时恢复;

  3、生产车间全区域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

  4、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严格做到人走灯灭一切用电设备在值班人员离开时,均必须中断电源;

  5、各类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扰拉临时电线,对供配电设备应勤检查。

  6、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无漏电,接触不良现象;

  7、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8、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9、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企业管理制度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本金投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应按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是指熟悉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要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查

  第十二条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由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立项审查方式。

  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

  第十三条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由管理中心聘任或认可,并进入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对审查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第十四条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在经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在有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评估机构应从事过评估或科技咨询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经验;

  (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专家应依据评审、评估工作规范和审查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在审查过程中,专家可通过管理中心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有关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但不得与申请企业及有关人员直接联系。必要时管理中心可委托专家组到申请企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审查的公正性,审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家应当回避:

  (一)审查专家所在企业的申请项目;

  (二)专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所审项目申请企业的负责人;

  (三)有利益关系或直接隶属关系。

  第十七条评估机构和专家对所审项目的技术、经济秘密和审查结论意见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管理中心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的审查结论意见并给予保密。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根据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及行为规范情况,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科技信用评价管理。管理中心于每年底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可对项目进行复审。

  第二十条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应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

  第二十一条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异议期满后应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有重大异议的项目,管理中心暂不签定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复议。需撤消项目时须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立项通知书》。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

  第二十三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二)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三)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项目承担企业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报告。

  (三)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二十六条管理中心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地方监理意见、实地检查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企业因客观原因需对合同目标调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管理中心可按合同终止执行项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提出申请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一般项目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做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创新基金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制度3

  一、物流企业管理制度都有哪些

  一、明确企业物流总成本的构成:运输成本、存货持有成本、仓储成本、批量成本、缺货损失、订单处理及信息成本、采购成本、其它管理费用。

  二、运用战略成本管理方法控制物流成本

  一般地对物流成本加以控制可以采用生产率标准、标准成本和预算检验物流绩效等方法。战略成本管理是一种全面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管理技术,使企业在产品企划与设计阶段就关注到将要制造的产品成本是多少,战略成本管理最关键的因素是目标成本。

  作业基准成本法就是一种战略成本管理方法,它是按照各项作业消耗资源的多少把成本费用分摊到作业,再按照各产品发生的作业多少把成本分摊到产品。利用作业基准成本法可以改进优化作业链,减少作业消耗,提高作业质量,并在整个作业的生命周期内进行战略成本管理。通过作业成本管理对企业战略成本进行管理,为物流实施流程再造、业绩评价等提供成本信息,为企业进一步改进成本控制和战略性规划与决策提供了更为有利的依据和标准。

  三、降低企业物流总成本的基本途径

  通过对企业物流总成本的分析,在企业具体操作中,建议以下几种降低物流成本的基本途径:

  (1)通过效率化的配送来降低物流成本。企业实现效率化的配送,减少运输次数,提高装载率及合理安排配车计划,选择最佳的运送手段,从而降低配送成本。

  (2)利用物流外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投资成本企业把物流外包给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缩短商品在途时间,减少商品周转过程的费用和损失。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第三方物流公司直供上线,实现零库存,降低成本。

  (3)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控制和降低物流成本。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下,企业的成本控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不易也不可能实现各个环节的最优控制。企业采用信息系统一方面可使各种物流作业或业务处理能准确,迅速的进行;另一方面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汇总,进行预测分析,可控制物流成本发生的可能性。

  (4)加强企业职工的成本管理意识。把降低成本的工作从物流管理部门扩展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并从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全生命周期中,进行物流成本管理,使企业员工具有长期发展的“战略性成本意识”。

  (5)对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实现供应链管理。使由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组成的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实现物流一体化,使整个供应链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二、物流企业有哪些类型

  1、运输型物流企业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服务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场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2、仓储型物流企业

  以从事仓储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具备一定规模,企业能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以及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3、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企业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三、物流公司的收费怎样

  按照重量收费,该方法是按照寄送货物的毛重来计算运输费用,前提是货物的体积在规定范围内。

  按照体积收费,该方法是按照寄送货物的体积计算运送货物的费用,要求货物的质量在规定范围内。

  按照选择计费,对于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都难以辨别的,从以上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合适的计价方式。

  综合质量和体积计费,分别按照货物的毛重和体积计算运输费用,选择其中运费最高的。

  按照议定计费,按照托运人和承运人事先约定的价格来计算运费,诸如运送大型机器等。

企业管理制度4

  一、考勤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每日发10元补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奖励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10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9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60天,每日补助8元。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企业管理制度5

  本制度旨在创造舒适、美观、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1、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和现场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电脑室、厕所、花坛、绿地、走廊、门窗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洁标准为:门窗(玻璃、窗台、竖框)上无浮尘;地面无污垢、污水和表土;周围的'墙壁及其附件和装饰无蜘蛛网和浮尘;照明灯具、电风扇、空调无浮尘;书柜和镜子上没有浮尘或污迹。书柜、文件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摆放整齐,无灰尘。书架的顶部没有凌乱;桌面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工具无锈迹、水垢;桌椅摆放整齐,各种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粉尘;卫生间墙面、地板、便池清洁,无杂物、异味;花坛和绿地没有杂草和杂物。

  3、卫生清洁实行部门责任制,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公共卫生清理工作在以下区域进行:由南办公室楼道门东侧办公室负责,楼道门西侧财务部负责;庭院由东向西由楼道门的中心划分,由南向北由西办公楼门口的中心划分。办公室负责大门东南及东南角花坛,财务部负责大门西南,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东北及东南角花坛,投资开发部及项目技术部负责大门北侧及花坛。市场部负责门前三保底。投资开发部和项目技术部分别负责文园小区现场办公室的卫生工作Q

  4、负责区域卫生清洁每周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对每日清洁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价。

  5、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洁和卫生检查评价工作,积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因卫生清洁不达标而影响公司整体成绩。

  6、对卫生检查评价结果进行积累、归档和汇总,纳入年终优秀评价。

企业管理制度6

  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

  一、资质的日常管理

  二、资质的使用

  三、资质的包级与升级

  1、加强资质证书的管理,避免丢失和他人冒用。对外使用要经领导批准。

  2、一定要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可超范围承接工程。

  3、资质证书的日常维护,如年检等。

  4、认真规划,创造条件,尽快升级。

企业管理制度7

  一、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1 、计算机设备管理体系1.使用计算机的部门应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严禁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危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当本单位非技术人员对本单位设备进行维护时、系统、维护,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全过程。计算机设备在送去修理之前必须得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如计算机设备使用、启动、关机。任何人不得用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的接口。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计算机责任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或从其他单位找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操作。

  二 、操作员安全管理系统

  (1) .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种业务操作应用系统的代码、数据访问的分级控制。

  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是根据不同应用系统和工作职责的要求设置的。

  (2) .系统管理操作代码设置和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由管理层授权。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种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通用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故障恢复的管理和维护等。

  3、系统管理员必须获得其上级对业务系统数据整理的授权、故障恢复和其他操作;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的操作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取消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3) .通用操作代码设置和管理

  1、一般操作代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要求生成,并根据每次操作的用户代码进行设置。

  2、经营者不得将他人代码用于经营活动。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取消他的代码,并及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和权限管理系统

  1.密码设置应该具有安全性、保密性,并且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签。

  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以及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

  密码分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录系统时设置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

  密码设置不应是容易猜到的数字和字符串,如名称、生日,重复、序列、常规数字;

  2.密码应定期修改,修改间隔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发现或怀疑密码丢失或泄露,应立即修改,并将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等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寄存器中。

  3. server 、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应由运营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专门人员(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密码设置人员应将密码放入密码信封内,贴上个人姓名徽章或在接缝处签名,然后提交密码管理人员备案登记。

  特殊情况下,需要封存的密码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密码用户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后,密码必须立即更改并密封,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由至少两个人一起设置、以供保管和使用。

  5.相关密码授权员工调离岗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管,并立即修改或删除密码。同时,应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系统

  1.存储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有清晰的标识。

  备份数据必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并明确落实不同地方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2.重视重要计算机信息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储、运输安全和安保管理确保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业务数据的使用和存储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转移、转移、放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逐步批准,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在数据恢复之前,必须备份原始环境中的数据,以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

  在数据恢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数据恢复手册,如有问题,技术部门应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数据恢复后,必须执行验证、确认,以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备份数据,清理操作必须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才能进行。

  所有以前清理之前的备份数据应根据备份政策定期或永久保存,并应随时可用。

  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免高峰营业时间,并避免影响在线业务运营。

  6.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展期计划。根据展期计划和查询使用方法,展期应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以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应通过有效查询、使用方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传输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

  7.当公司非技术人员对公司设备进行维护时、系统、维护,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全过程。

  计算机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送去维修。

  在发送维修之前,应备份、删除和注册设备存储介质中的应用软件、数据和其他管理相关信息。

  对于修复后的设备,设备维护人员应检查并接受设备、病毒的'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储的程序、数据进行备份和清理,并妥善处理报废的无用数据和介质,防止泄漏。

  9.运行维护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商业计算机不允许安装其他软件、不允许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机房管理系统

  1.进入主机房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并应登记”机房门禁管理登记簿”,记录门禁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 .信息技术部门人员必须获得领导的许可才能进入机房,其他人员必须获得信息技术部门领导的许可并由相关人员陪同。

  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访客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

  原则上,非信息技术部门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操作系统。

  特殊情况下需要操作时,应经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操作内容应由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记录并签字,以备日后参考。

  3.保持机房整洁。各种机械设备应按维修计划定期维修,保持清洁明亮。

  4.员工进入机房时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禁止在机房吸烟、吃饭、接待访客、聊天等。

  不允许任何与业务相关的活动。

  严禁将液体和食物带入机房,严禁携带与机房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

  6.严禁机房工作人员违章操作,严禁未经许可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通电时,严禁拆卸和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内的消防设备。

  9.不允许在计算机房内随意丢弃存款介质和相关机密业务数据。丢弃的存款介质和商业机密资料应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

  严禁私自出借或取出机房内的设备、存储介质、数据、工具。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用于业务运营的服务器和电脑。

  在机房内,应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并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工作,以保证主机系统的稳定运行。

  服务器所在的主机应执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并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和操作规范,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11.定期测试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升率等)。),并做好记录,及时解决通过实际测量发现的各种参数问题,确保房间空调器的正常运行。

  12.除自动电池检测外,计算机房中的不间断电源必须每年充电和放电一次或两次。

企业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保障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台州市黄岩区工伤保险实施暂行方法》及《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及其职工必需严格遵照本方法的规定执行。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

  3、内容

  3、1、本公司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参与了工伤保险,并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台州市黄岩区工伤保险实施暂行方法》及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3、2、工伤管理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预防相结合,各单位和职工必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持续进展”的方针,22

  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

  3、3、职工发生工伤或经鉴定患有职业病后,应当准时赐予救治,各部门应当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受伤治愈后的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依据其伤残鉴定等级,支配伤残职工退出劳动岗位或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3、4、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调查,责任的界定,并向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报告取得其工伤事故的认定结论,组织工伤职工的劳动力气伤残等级鉴定。

  3、5、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3、5、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5、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受到事故损害的;

  3、5、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损害的;

  3、5、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

  3、5、1、4、患职业病的;

  3、5、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由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5、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损害的;

  3、5、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5、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3、5、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5、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3、5、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3、5、3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5、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5、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5、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5、3、3、自残或者自杀的;

  3、5、3、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其它行为。

  3、6、职工发生损害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按规定和程序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事行政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负责工伤认定的本地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报告,并填报《事故损害报告表》。取得工伤事故的认定结论,完成工伤职工的劳动力气伤残等级鉴定。

  3、7、职工发生事故损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人事行政部应当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地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状况,经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部门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8、经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认定结论公司存档,公司并按认定结论发给《工伤证》,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工伤证》应精确记载职工受损害时间、损害部位、职业病名称,或经劳动力气鉴定与工伤有直接关联的疾病等。《工伤证》上的记录任何人不得任凭涂改,经涂改的《工伤证》无效,应以原件结论为准。

  3、9、劳动力气鉴定

  3、9、1、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由地方政府同级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人事人事行政部门、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力气鉴定中心,区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力气鉴定办公室。鉴定中心、办公室挂靠同级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担当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工伤职工及其供应亲属劳动力气的鉴定工作均由上述部门负责,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搞好协调、协作工作。

  3、9、2、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担当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3、9、2、1、工伤职工劳动力气的鉴定;

  3、9、2、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9、2、3、配置挂念器具的确认;

  3、9、2、4、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3、9、2、5、供应亲属完全丢失劳动力气的鉴定;

  3、9、2、6、职业康复的确认;

  3、9、2、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3、9、2、8、其他受托付的劳动力气鉴定。

  3、9、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公司、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气鉴定申请,填报《劳动力气鉴定表》,并提交《工伤认定通知书》或者《工伤证》、病历及其诊疗资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作其他工伤鉴定(确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3、9、4、劳动力气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9、5、申请鉴定的个人对当地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并提交当地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市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9、6、自劳动力气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公司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负责首次鉴定的劳动力气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10、工伤保险基金及工伤保险待遇

  3、10、1、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3、10、1、1、工伤医疗费;

  3、10、1、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3、10、1、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10、1、4、生活护理费;

  3、10、1、5、丧葬补助金;

  3、10、1、6、供应亲属抚恤金;

  3、10、1、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10、1、8、挂念器具费;

  3、10、1、9、工伤康复费;

  3、10、1、10、劳动力气鉴定(确认)费;

  3、10、1、11、按规定支付与工伤保险业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3、10、2、职工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状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名目、工伤保险药品名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依据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台州市黄岩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依据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10、3、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本地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套轮椅等挂念器具,所需费用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10、4、职工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峻或者状况特殊,经本地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依据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连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

  3、10、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发生费用先由公司和职工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劳动保障行政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3、10、6、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力气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依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10、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3、10、7、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3、10、7、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10、7、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10、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3、10、8、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3、10、8、2、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支配适当工作。难以支配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公司依据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10、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3、10、9、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3、10、9、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10、10、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依据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应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10、10、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10、10、2、供应亲属抚恤金依据职工本人工资的确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应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力气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应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10、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的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规定条件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2)项规定的待遇。

  3、10、1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救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应亲属按月支付供应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依据本条例其次十三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当失踪人重新消逝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3、10、12、职工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应先按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获赔低于工伤待遇的,按工伤待遇规定补足差额。

  3、10、1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10、13、1、丢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3、10、13、2、拒不接受劳动力气鉴定的;

  3、10、13、3、拒绝治疗的;

  3、10、13、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3、11、本方法所称职工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受伤前本人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参保缴费基数或本公司实际发放的、商定的日工资为基数计算。

  3、12、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台州市黄岩区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和政策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车间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段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车间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安全生产法》,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4、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车辆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班组主要负责人及职工、劳务工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企业管理制度10

  一、目的:组建公司内训师队伍并实现对内训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内容:

  1内训师的选拔及队伍组建

  1.1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1.2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1.3内训师选拔程序:

  ⑴由个人推荐,填写《内部培训师自荐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⑵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

  1.4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经人力资源部推荐,学院考察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且与学院所设的课程相一致,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1.5内训师分助理培训师、培训师、中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初次申请根据课程难易系数,自课程的最低级别培训师开始。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请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⑴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天数(计算范围为学院委托讲授的课程)如下表:

  ⑵在上述的授课天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5分以上;

  ⑶符合2.8内训师课程及入职资格中上一级的课程及能力要求。

  ⑷满足以上条件的内训师可向学院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学院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定。

  1.6当公司内部缺少某一专业知识的讲师时,学院可考虑在社会上聘请,相关管理明

  细在双方合同上规定,不列入本管理制度。

  1.7公司管理者、内训师对外授课、交流需学院审定。

  1.8各中心(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训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2内训师工作职责及入职资格

  2.1内训师须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开发设计课程有关的资料,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2.2内训师以培训效果为导向,所需相关的、合理的培训资源可向学院反馈申请(如必要教材的购买)。

  2.3辅助学员制定培训后的行动改进计划。

  2.4内训师组织的教材、教案,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在企业内部网上发布,供学员下载学习。

  2.5内训师须参与考后阅、评卷、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协助课程组织工作;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学院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的研讨工作。

  2.6内训师作为本职专业的先导者,可为学院提供外部优秀的、有价值的培训信息,作为内训师或公司员工丰富培训内容的途径之一。

  2.7公司内训师应优先参加外派培训,接受《内部培训师培训》,《内部培训师培训》课程共分为四个级别(助理、初级、中级、高级),学院负责根据内训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所有接受《内部培训师培训》的内训师在培训后必须制定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中的`不足之处,学院负责监督实施。

  2.8内训师课程及入职资格

  助理培训师课程及入职资格

  培训师课程及入职资格

  中级培训师课程及入职资格

  高级培训师课程及入职资格

  3内训师的激励

  3.1内训师授课可享受授课补贴,按如下标准奖励:

  ⑴文化课讲授

  ⑵军训教官

  3.2发放授课奖励补贴的课程须为学院统一安排并经学院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考核结束后由学院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考核成绩在90—100分,全额发放;成绩在80—90,发放90%;80分以下,不享受授课补贴。

  3.3课程安排由非内训师讲授的,根据所讲课程深度,对应给与相应等级内训师的授课奖励补贴。

  3.4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奖励补贴的范畴:(可记学分) ⑴各级管理者对本管理范围内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⑵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

  ⑶由各用人部门或职能部门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

  培训。

  ⑷学院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⑸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3.5内训师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内部或外出的培训课程,每年组织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3.6内训师具有优先发展和晋升的权利。

  4内训师的管理与考核

  4.1学院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

  4.2学院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对考核获得“优秀培训师”称号的内训师,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个人年功分加0.5分,部门负责人年终绩效考评分加0.2分(部门中有多个内训师被评为“优秀内训师”的,不累加)。

  4.3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2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8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80分即被降级。

  4.4学院作为内训师评审、监督管理部门,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内训师考评的依据,同时为进

  一步开发内训师能力奠定基础。

  4.5各中心自行组织安排内训师授课,由各中心自行安排,不计入学院授课天数,但可作为升级依据(须有培训评估报告)。

  4.6各中心部门在学院进行的专业培训,由中心根据培训计划安排授课人员,不纳入学院内训师管理,不享受授课补贴。

  四、工作质量记录及考核:由学院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控制。

  五、责任部门:学院负责本文件的制定、解释、监督、考核。

  六、执行时间:本制度自20xx年6月开始执行。

  七、相关文件及表格:

  1《内部培训师自荐表》

  2《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

  3《培训授课评估报告》

企业管理制度11

  企业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登记和报告,由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人报告企业领导。

  1、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填定《工人职员伤危事故登记书》以备查证。

  2、发生死亡事故时,领导必须立即奖事故概况《包括作伤亡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报告企事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逐级转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也应尽快用《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书》。

  4、凡发生多人死亡事故时,必须填写《因工死亡事故快报》企业领导应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逐级转报到中央劳动人事部门。

  5、组织处理善后工作,接报三不过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企业管理制度12

  1、注意库房的干燥整洁,保护库内外的环境卫生。

  2、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3、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入账,对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时办出库手续。

  4、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5、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齐,做好苫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7、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如有丢失、损坏,由保管员按价赔偿。

企业管理制度13

  1.安全管理责任制

  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安全检查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0.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跟踪制度

  11.技术管理制度、产品管理文件

  12.烟火药安全性检测

  13.原料购买、入库验收制度

  14.余药和废药处理制度

  15.设施和环境因素影响安全生产的规定

  16.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17.危险工房、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8.原材料检测检验制度

  19.厂内运输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厂长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副厂长在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四、财务副厂长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企业管理制度14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

  1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XX、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生技部环保职责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2.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办公室环保职责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3.5.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安环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3生技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 4.4环保副总环保职责

  4.4.1环保副总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4.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4.5配合生产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5 4.5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含仓管部经理)

  4.5.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5.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5.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5.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5.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5.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5.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 4.6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4.6.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6.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6.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6.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6.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6.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7采购部经理环保职责

  4.7.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7.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7.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7.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7.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8 4.8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8.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8.3 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8.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8.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9.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9.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9.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9.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9.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9.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0班组长环保职责

  4.10.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0.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0.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0.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0.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0.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1.1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1.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1.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1.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11.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11.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1.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11.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2.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2.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12.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2.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4.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

  4.13.1工作责任

  1 1. .1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 12 .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3 .3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1 14 .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1 15 .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6 .6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

  1 17 .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4.13.2工作权限

  2.1 1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2 2.2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3 2.3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4 2.4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4.13.3工作关系

  3.1 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2 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五 、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3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创造一个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1、厂区的工作环境要保持清洁,每天进行清扫。

  2、生产车间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及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3、生产车间空气要保持洁净,对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扫和擦拭。

  4、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质地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工作服要定期清洗和整理。

  5、车间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必需的生产防护用具,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

  6、成品、半成品、原料库房每天进行清扫。

  7、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内卫生和日常维护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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