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定

时间:2024-03-30 07:28:35 管理 我要投稿

[热门]人事管理规定

人事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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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录用。

人事管理规定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劳动人事的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公司开拓进取、民主和谐、遵纪守法、高效服务的宗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

  员工聘用程序:

  1、用人部门或项目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及用人岗位要求,报送行政部。

  2、行政部根据内部人员状况与用人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在用人表上加填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意见分为“暂缓办理”、“内部调配”、“外部招聘”。

  3、根据公司总经理批复意见,行政部组织调配或招聘,并通知用人部门(项目部)。

  4、应聘人员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并交送其他相关资料,由分管领导、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组成考评后,在《员工职位申请表》上填写意见,附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总经理审批或行政部研究批准。

  5、经研究批准聘用后,由行政部开具员工入司通知书安排受聘人员到用人部门试工。

  6、试工期

  a)录用的外聘人员必须经过试工期(总经理特殊审批除外),试工期为一周。

  b)试工期若发现试工者不符合工作标准和要求,将其解雇,工资不计。

  c)在试工期内,试工者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辞退,工资不予计算。

  d)在试工期内,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7、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特殊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减免试用期。试用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公司不负担其他任何费用。

  8、试用期间发现不合格者,试用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领导同意后,通知试用人员办理停止试用手续。

  9、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向部门领导提交《员工转正审批表》和试用期间工作总结,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在《员工转正审批表》上对试用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和考核录用意见,报送总经理或行政部研究审核。

  10、一经研究批准,公司即与试用人员签订劳工合同,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若合同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1、一经录用,员工应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职位登记表》,建立员工卡片,提供担保人担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照片两张,并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员工自付,证件和体检不合格的不被录用。

  第三章

  劳动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工作时间为48小时,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安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以及员工所在项目部实际情况决定或调整。

  2、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可区别情况实行不同的工作作息时间。

  第五条

  加班

  (1)、员工个人加班每月最多不得超过两天。

  (2)、加班待遇

  ①员工在周六、周日加班且不能换休的,支付本人一天日均岗位工资。

  ②国家法定节日安排员工加班且不能换休的,支付本人日均岗位工资两倍的报酬。

  (3)、报批程序

  ①员工加班,由所在部门领导安排,经日常考勤列表实录,由行政部复核备案。

  ②公司机关各中心负责人和项目部、分公司领导加班,月终需由总经理审批。

  ③公司及各项目部、分公司办公室都要严格做好考勤记录,认真填写《加班审批表》,每月末连同《考勤表》一并报送宏方行政管理中心。

  第六条

  考勤

  1、公司各部门要按要求,坚持考勤制度,考勤要求。

  2、随意更改考勤记录,严格按相关制度处理。

  3、员工上、下班,都必须签到。员工迟到,到岗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上班时间因公离开的,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得到许可方可离开。

  4、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按迟到计,每迟到一次罚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在3次后(第4次起)按每迟到一次10元计,超过30分钟者,无全日工资。

  5、员工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扣罚本人当月岗位工资的20%,连续2天旷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4天者,一年累计旷工15天者,作除名处理。

  第七条

  晋升

  公司为员工晋升创造条件,晋升者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部经理填写员工《职位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其晋升规定根据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培训情况、品德及职位是否有空缺而定。晋升前一个月为试用阶段,试用合格后正式上任。

  第八条

  调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动。员工也可根据自身特长申请公司内部和项目部之间调整调动工作,但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以及总经理的批准。

  第九条

  保守机密

  员工必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及经济责任。

  第十条

  哺乳时间

  女员工如需哺乳未满周岁的子女,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每天有两次各30分钟的哺乳时间,如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子女,增加30分钟。

  第十一条

  节假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青年节(5月4日)28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有14岁以下子女的员工放假半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节日的休假时间服从当时政府及公司的统一安排和变更。

  第十二条

  带薪假

  带薪假为: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育假。婚、丧带薪假不得分开天数享用,须在有关时间发生时享用。休假期间的节假日,应视为休假的一部分,不另计算。上述带薪假,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加具意见,人事部审核,呈公司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1、年休假期

  年休假时间:员工参加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不满五年者,第四年起每年可享有3天年休;参加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不满十年者,第六年起每年可享有5天年休;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有7天年休。

  (1)、正式录用不满三年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应在当年一次休完。

  (3)、除工伤缺勤、产假等情况,员工上一年出勤率在95%以上,本年度方能享受年休假。

  (4)、年休假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员工选择,公司也可以统一安排员工休假,避免因休假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5)、员工个人应于休假前10天办理批准手续。

  2、婚假

  员工结婚经申请可休假3天。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结婚的,增加婚假3天。正式录用不满一年的员工,不能享受婚假。

  3、丧假

  员工父母、员工配偶及其父母、直系兄弟、姐妹或子女死亡,经申请可休假3天。

  4、产假

  (1)、女员工经申请可享用带薪产假,发产假工资(400元/月)。带薪产假为60天,难产或一胎多产的`,增加10天。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带薪产假。

  (3)、欲提前申请休产假,应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休产假的女员工在产后六周内要求返回工作岗位的,应有医生出具的可恢复工作、不影响健康的证明。

  5、哺乳假。

  在产假期满后,哺乳有困难的,可申请不带薪的哺乳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

  第十三条

  病、事假

  员工请病、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休假。2天以上,报主管领导批准,部门(项目)直接负责人请假须总经理直接审批,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事假工资的发放如下:病、事假者1天扣发本人当日岗位工资。

  第四章

  工作考核及工资

  第十四条

  工作考核

  1、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

  2、员工考核,依据设立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按年度“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发放奖励工资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3、年度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者、合格者,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一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参与年终奖励,由公司办公室和所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谈话,经教育帮助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两年考核仍不合格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五条

  工资政策

  公司的员工,按企业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

  1、每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为一个月,工资按月发放,(工资组成部分: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其标准及计算办法按照总公司(项目部)薪酬分配方案执行。

  2、每月的1日----5日为上个月工资支付日,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3、员工15日以前正式上岗的发放一个月工资,15日以后上岗者发半个月工资。

  第五章

  企业规则

  第十七条

  工作态度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工作纪律及各项规定。

  2、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4、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团结同事。

  5、服从领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行为规范

  1、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2、上班时间禁止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必须佩带工牌,丢失必须向公司书面形式报告并上交10元工本费办理补领手续。

  4、公司提供员工工服,员工必须穿工服上班。

  5、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6、随意接待与业务无关的客人,特殊情况,应选择适当场所。

  7、办公资料、工具等必须有序放置,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整齐、有序。

  第六章

  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

  培训要求

  1、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2、公司出资学习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交办公室归档,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办理报销手续。

  3、公司选派出资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应与单位签定培训合同。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单位的培训者,应赔偿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日工资等一切费用。

  4、公司选派出资学习培训的,培训考试前,可根据实际需要,每学科给予1~2天的考前复习假。

  5、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培训和各类考试,但以不影响岗位工作为原则,学习培训合格的有关材料和证书的复印件应交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条

  表彰奖励

  公司在以下情况对员工进行表扬或奖励:

  1、表现突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造成良好的影响者;

  2、为公司运作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3、为公司提供了长期忠诚的服务,做出了较大贡献者;

  4、当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6、节约开支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有创新,攻破难点工作者。

  第二十一条

  纪律及处分

  1、处分种类: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凡一年内,累计两次警告,即可发出严重警告。

  ③、除名或开除。员工犯有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作除名或开除处分。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处分者,即给予除名或开除。

  2、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和罚款10元或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

  (1)、擅离岗位,闲逛、干私事等;

  (2)、使用本公司电话办私事;

  (3)、工作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

  (4)、工作区域吃东西;

  (5)、高声喧哗,直接影响办公秩序正常进行;

  (6)、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8)、工作时未着工装或未佩带工牌;

  (9)、同客户顶撞吵嘴;

  (10)、因疏忽,不小心损坏、丢失本公司的客人财物,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至10倍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除名处理)。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50元或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

  (1)、工作时间睡觉或使用电脑娱乐或私自上网;

  (2)、委托或代他人签到者;

  (3)、累计擅离工作岗位达3次;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客户的物品;

  (5)、未经批准私自配制本公司钥匙;

  (6)、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本公司安宁;

  4、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100元或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

  (1)、变相赌博;

  (2)、偷窃本公司或客人财物(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

  (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4)、不执行领导的指令;

  (5)、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本公司声誉;

  (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7)、违反工作程序,无组织,无纪律;

  (8)、私自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5、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立即除名或开除: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

  (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

  (3)、向客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4)、道德败坏,乱的男女关系;

  (5)、参加组织或社会组织;

  (6)、组织及煽动罢工,带头聚众闹事;

  (7)、传播淫秽书刊或录象带等;

  (8)、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9)、酗酒、赌博或打架;

  (10)、恶意破坏公物;

  (11)、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牟取私利,假公济私;

  (12)、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3)、3次以上违反本公司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15)、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16)、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经济损失;

  (17)、泄露本企业机密;

  (18)、在职期间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

  第八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解除

  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2、员工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

  3、员工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公司做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第二十三条

  合同管理与争议的调解

  1、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项目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争议调解程序按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

  第九章

  服务终止

  第二十四条

  辞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填制《员工辞退申报单》依法辞退员工。

  1、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接受治疗后,超过规定享受的延长医疗期,健康状况仍未改善者。

  2、经过培训教育后,仍为不具备承担本职工作能力者。

  3、其他原因的辞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离职

  员工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司申请表》待批准后,应向公司交回所有给予公物、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资料等,再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开除

  被开除的员工不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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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10月18日

人事管理规定3

  第一条 为规范阳江市实验学校的人事管理,促进和保障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阳府〔20xx〕70号)等法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职员工的编制人数,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三条 学校的在职教师原是公办教师身份的,保留其原公办教师身份,按公办学校教师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学校发放。 经市教育部门和市人事部门按招聘程序和管理办法招聘的教师,在学校连续从教20xx年且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可流动到公办学校为公办教师。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必须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以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五条学校在聘用教职工时,必须与受聘人签订聘任合同(内容应包括:聘任期限、工作条件、工作纪律、工作报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其

  他事项)。聘期未满,学校不得随意解聘教师和职员,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合同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鉴证后生效。

  第六条 学校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审、聘用等方面,享有和公办教师相同的法律地位。

  第七条 学校在设立集体户,非阳江籍的教职员工、配偶和子女根据需要,户籍可落户在学校集体户。

  第八条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并保留该教职员工的原身份。

  第九条 学校每年如实编制本校的教职工名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案。学校教职工退休、辞职、辞退、开除和合同期满没有续签等原因减员的,应及时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人事管理规定4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学校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开具相关手续。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区编委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书。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8、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工作。

人事管理规定5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人事管理规定6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开具相关手续。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区编委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书。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8、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工作。

人事管理规定7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管理规定8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管理规定9

  一、总则

  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日趋成熟,为了体现“人才效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特制订本条例。

  二、招聘。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针对职位是否适合而定,以该职位的职位要求所需的业务常识、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行为甄选标准。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招聘。

  3、经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可办理入职手续。

  三、入职手续

  1、新员工入职需填写《试用申请表》。

  2、缴交个红底一寸照片5张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员工见面,熟悉办公环境。

  4、行政人事部为新员工办理员工卡。(此卡工本费80元,如有遗失,须交补卡费80元。)

  5、新员工入职后,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邮政储蓄帐户,并个存折号复印给人事部,用于发工资。

  四、培训

  1、 新员工入职培训

  岗前培训(三天)。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理念、相关制度、工作流程、crm管理知识、产品知识培训。

  实习。实习是销售人员针对crm管理系统的实操,及对销售工具使用的'熟练过程,实习期二周,人事部、销售管理部对新入职业务员进行实习指导,确定实习区域,销售人员按crm管理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遇周六回公司总结工作。

  2、 产品知识培训

  各岗位、产品线员工均享有同等培训权利,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与产品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由市场技术总监完成。

  人事部将根据岗位需求、工作需求不定期外派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此培训为不脱产培训。

  五、试用期

  1、行政后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如特殊情况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销售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2、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考核胜任该职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3、 试用期内,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任何一条,本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六、社保、劳动合同

  1、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公司为其购买工伤保险。15日之前入职,次月15日后保险生效;15日以后入职,第二个月的15日后保险生效。

  2、 员工转正后,公司为其购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保险生效期同前)

  3、 劳动合同签暑,在转正审批下达之二日内签定。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

  五、解聘、离职

  1、解聘

  员工无论何时,若触犯公司制度、条例或犯重大错误,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直至解聘,公司不负责任何赔偿。

  2、离职

  a、员工申请离职原则上须提前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后,可即辞即走。否则将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在完成以下手续后方可离职。

  (1) 交回有关证件和物品,如《员工手册》、员工卡、钥匙等。

  (2) 交还预支款或备用金。

  (3) 交还个人所领用的办公用品。

  b、新员工入职不足十五天,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或不满离公司为其安排的工作而提出离职申请的,不予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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