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指定分包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措施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措施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对指定分包成品保护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3、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进行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6、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7、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收尾阶段,协助精装修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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