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46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
一、管理内容及要求
1.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作到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其内容包括:查领导思想摆位,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查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查危险源(点)和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与整改情况,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
2.炼铁厂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各专项安全检查(如每年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夏季安全用电检查、冬季六防检查等等)
3.炼铁厂督察组不定期对全厂各区域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以及“三违”情况进行检查。
6、作业区级安全检查由作业长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全作业区进行一次检查。
7、作业区安全员每日对作业区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管理范围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8、工段或班组级安全检查要由工段长班组长亲自组织,要认真履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视检查,特殊岗位检查要求认真执行检查表制度,每天并对班组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
9、岗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随时对设备或工作对象进行安全检查。
10、季节性安全检查要做好夏季“四防”(防暑、防触电、防雷雨、防毒)和冬季“六防”(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的检查。
11、节假日期间各级值班领导要加强对作业现场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不准”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专业安全检查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对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业卫生、煤气作业等进行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13、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研究按“三定”(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或工段、班组或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到单位、单位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同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登记表》,并做好信息反馈。
二、检查与考核
1.对检查出的违规违制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违规违制管理制度进行经济考核。
2.对危险性较大的重大隐患,要限期解决,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作业区或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考核。
3.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规定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时,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检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负有监督职能。
5.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定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作业区、科室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的同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的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八、安全例会制度
为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例会内容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及公司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为主,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活动。
三、进入会议室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议秩序,不准交头接耳。
四、确因特殊情况或执行运输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归队后次日必须补会。
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不安全的环境: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十八、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九、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控制目标。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思想。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四、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基本了解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七、各部门建立和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各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
九、各部门定期检查工作区域的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各部门加强资金、财产、货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值班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十二、进入场区所有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夜间进入场区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对安全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6
一、20xx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影响
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表现。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创造信誉得靠人为,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
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么有效益的企业必然会被淘汰。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无法维护效益,人不安全又由谁去创效益?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形态,进而创造良好的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效益,还会由此引发其他问题,给企业造成很多不良后果。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7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
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
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
2.企业自身检查
3.定期检查
4.不定期检查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考试大%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9
第一条河源市教育信息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全市学校联网,为保证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联入的所有教育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严禁利用国际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建立河源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国际联网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及互联网的保密法律、规章、组织宣传教育、制订保密制度及防范措施、依法进行保密检查,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问题。
第四条下列内容不得进行国际联网传输或存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国家委托的攻关科研秘密信息;获省、部级以上奖的科学技术秘密信息;特殊渠道掌握的科技资料及相关信息;与境外合作中经审查、批准合法向对方提供的秘密信息或内部信息,双方共同约定不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不宜公开或可能损害学校集体利益的信息;非本单位产生的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
第五条本局资源进行国际联网的保密审查实行分口把关,各单位对上网的信息应事先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保密审查(私人邮件除外),经同意后方可上网。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并采取与国际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本局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秘密、工作秘密、维护教育局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网络中心负责运用技术设备和手段,防范联网运行中的泄密行为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害教育系统的集体利益。互联网络管理人员(含操作人员)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规章,熟悉内容,带头遵守和执行。执行情况列入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用户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要有领导分管负责,建立联网保密制度,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加强防范工作。
第九条在网上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本局的秘密信息,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
第十条用户应接受网络技术、管理和保密培训,自觉接受和配合保密检查,发现联网运行违规,要立即纠正。
第十一条教育信息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本局内部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十二条违反规定,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暂停止联网的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幼儿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幼儿园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幼儿园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幼儿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幼儿园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幼儿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2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确认内容
(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确认
1.确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思想状态以及精神状态因素是否有能力从事所要进行的作业操作。
2.确认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是否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二)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确认
机电设备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安全确认。固定岗位安全确认可分为固定设备和临时固定设备两种。
固定设备是指长期固定地点,一般不会搬迁的机电设备,如主提升绞车、主要抽风机、空气压缩机、锅炉、主排水泵、变电所等。
临时固定设备是指暂时固定在一个地点运转的机电设备,如小绞车;采煤工作面下顺槽的刮板输送机;皮带机及电气控制开关等。
流动设备是指需要经常移动的机电设备,如电机车;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掘进机;煤岩钻孔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其中包括依靠轨道运行的矿车)
(三)对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确认
与生产现场安全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规格、材质;生产作业中与安全质量有关的工具、仪器仪表、个体防护用具、设施(如工作平台等)的规格、材质等。
(四)对生产工艺方法的安全确认
1.针对本项作业任务技术要求,确定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科学。
2.根据要完成的生产工艺,确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据要实施的工作程序,确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五)对作业空间自然安全环境的确认
生产作业空间的构建、设施、设备安装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气质量等方面。
第二条 安全确认依据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三条 安全确认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各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集中调查、研究、商议并予以确认。
(二)工作现场生产使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或总工程师指派的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集体调查、研究,并对照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现场将要使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生产工艺、作业工序、操作方法等进行安全技术上的确认。
(三)作业场所:由班组长以上现场最高级别领导负责依据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带领岗位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四)机电运输设备:一般由当班班组长带领岗位员工进行共同确认。
1.主要机电峒室由正副岗人员负责共同确认,正岗人员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如有机电维修人员在场安全确认则以机电维修人员为主(机电维修人员不负责开工后的安全确认)。
2.机车运输在每次运行前必须由机车司机与连接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3.主斜坡运输在每次运行前必须由信号工和连接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4.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后路运输第一次安全确认必须由班组长与岗位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随后运行安全确认,由小绞车司机和连接人员负责。
(五)生产原材料:由经营调度主任会同使用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原材料入库、出库和原材料使用进行安全确认。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对原材料的规格、材质进行确认,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严禁使用。
(六)必经路线:瓦斯员、测风员、电修工等其他单独作业人员,原则上由本人进行安全确认。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则共同确认。
第四条 安全确认程序
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即将进入生产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确认;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对现场环境进行确认;每位操作人员正式工作前,对岗位进行确认;具体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前,对机电设备进行确认;具体施工人员正式作业前,对即将使用工具、原材料进行确认。循环作业岗位,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循环前,都要进行确认, 确保安全确认贯穿于整个生产全过程。
第五条 安全确认坚持岗位确认和过程确认,并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明确体现。
(一)井上、下集体作业场所要在悬挂“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或“开工许可证”地点,同时悬挂“安全确认牌板”,现场安全确认人在填写确认卡时,确认负责人负责填写确认牌板并签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单独岗位要在悬挂责任制牌板地点,同时悬挂“安全确认牌板”,现场安全确认人在填写确认卡时,同时填写确认牌板并签名。
(三)井上、下流动的单独作业岗位,上岗人要携带安全确认卡,在工作前进行现场确认并填卡。
第六条 安全确认制牌板规格:长600mm×宽450mm;安全确认卡规格:32k纸张大小。
第七条 安全确认日常管理
(一)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确认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副职负责分管专业安全确认的落实与考核。
(二)各单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确认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确认制度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管理人员巡查到现场时,要对安全确认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安全确认牌板”或安全确认卡本上签名。
(四)现场安全确认人在确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先整改后作业。
(五)现场安全确认人在确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能现场采取措施消除时,必须立即向单位值班汇报。值班人员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人报告的隐患问题,给予明确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报告记录。
(六)安全检查人员每到一个作业场所或岗位,要把安全确认做为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七)各单位要把安全确认制落实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安全确认制执行不好的单位,按照矿业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3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社会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按权限落实的工作机制。安全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第三条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局森防办除做好内部安全工作的同时,负责各镇街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局机关其它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安排专项检查和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除按照区安委会的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查重点隐患单位的整治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第七条基层单位在防火期内,每月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制度建立、职责确定、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防范措施等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安监局、监察局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和倒查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及有关领导、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6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7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8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
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0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1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2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3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4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5
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用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四、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五、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七、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八、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九、凡是电器(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十、对用电炊事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一、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磁灯口。
十三、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十四、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双人作业。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6
为使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根据街道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经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一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社区书记主持,召集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人汇报短期安全生产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及建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社区直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每个月下去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两次。
三、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加专项整治力度。
(一)认真清理排查各项各业的安全隐患,通过隐患排查,被列为重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企业,要填写重安全隐患明白卡,并向街道关部门报告,建议停产停业整顿。
(二)对排查的'安全隐患严格实行“三定”即:定责任人,被查单位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定领导,社区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排查的责任领导;定时间,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明确整改的具体时间,由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到位。
(三)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把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易燃易爆、消防危化品整治作为重点,由街道组织社区参与的专项整治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四、坚持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属地原则,一般性安全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若遇重特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在组织施救的同时向街道报告。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7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垛口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垛口。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维护设备时,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当维修需要供电时,禁止其他队员触摸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场地的地面应随时保持清洁,成品、零配件、原料、废料应按规定堆放。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8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职责
3.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3.1.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确保本制度切实执行落实;
3.1.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 生产部职责
3.2.1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3.2.2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2.3 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2.4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3.3 操作人员职责
3.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3.3.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4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3.3.5 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3.6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9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特点,仓库、锅炉房、危险品仓库、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要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并明确张贴。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本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严禁在要害部位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除外),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床休息。
七、在关键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上岗。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患有严重疾病或有严重问题的人员应及时转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0
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评估、整改制度
一、根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二、制定场地应急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事故应急的教育和训练。
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专业培训。
四、定期向安监部门呈交危险源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五、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力量,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产安全,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反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七、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履行好隐患管理职责:
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臵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配套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整改完成后应报告安监主管部门并申请审查验收。
九、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1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坚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掉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景。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景;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景;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景,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景;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景;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和设施运行情景;
8、防火巡查开展情景;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资料。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2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保证本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中的生产安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
二、检查时段及责任划分:
1、按照逐级安全责任制的分工,开展单位安全检查工作。
2、各岗位、班组要做到天天查,部门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检查。
3、每次检查负责人应提前制定检查计划。
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在有重活动、节日前,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检查。
四、设备修、改造和新设备安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业性检查。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特种设备或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项检查。
六、对每次检查和上级指导机关查出的隐患、提出的整改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负责及时按期整改,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记录在案。
七、检查内容及要求
1、每次检查必须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规定限改日期,到期复查,填写复查记录。检查含复查全过程及记录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主要负责人存档。
2、日常检查应对日常工作中各种安全隐患现象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本部门存档。
3、每次检查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3
1、各部门必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需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需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供应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需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需由电工进行修理,并仔细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需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需仔细巡察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修理(尤其是电气修理)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需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修理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依据当时实际状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需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4
一、凡进入我公司短期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和外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用人部门必须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各自岗位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从事涉及项目部设备用电工作的,必须将名单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核备案。
三、使用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在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学习,严禁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劳务人员不得从事生产技术岗位上的工作,若确需顶岗操作,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凡从事电工、起重工、金属焊接(气割)、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一律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五、施工现场各岗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的安全、健康;
六、施工现场各班组使用的劳务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签订劳务合同;
七、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书一式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用人部门存档;
八、项目部使用劳务人员必须经过领导同意,严禁私自聘用。
九、杜绝违反上述规定使用短期合同工、临时用工,如检查发现公司还将视事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十、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各项目部;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属浙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部,协助部门行政办公室。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5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中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6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安全、综治六位一体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每年要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将责任落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实施考核奖惩。同时,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报镇安监所备案。
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其分管职责权限内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义务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
五、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车辆、地质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监督管理。
六、配合镇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活动场所,定期按时开展活动。
八、有较齐全的宣传设备和较丰富的宣传资料。
九、基础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规范,档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十一、辖区机动车管理率达100%,驾驶员管理率达100%。
十二、辖区无非法占道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
十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管护完好,车辆停放有序。
十四、与机动车驾驶人签订文明行车公约达100%。
十五、及时消除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十六、每季度更换一次安全宣传专栏内容。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7
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及时进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目标的管理。包括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况监测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办公室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绩效评定的结果;
(4)风险评价的结果;
(5)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报办公室。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4.3.1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主管负责人。
4.3.2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4.4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好的部门或个人,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4.5目标的修改。办公室每季度对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需要修改目标的,将具体原因与修改要求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并将修改后的目标和分解情况重新下发至各部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8
1、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现场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及奖惩办法。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工程部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施工队项目负责人安全意识及其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队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下达工程施工任务时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 当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技术能力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 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9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幼儿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幼儿园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幼儿园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幼儿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幼儿园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幼儿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0
1、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加油站站长的助手,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全站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加油站落实整改。
5、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加油站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
6、指导和督促加油站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8、综合分析加油站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检查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账、票证管理。
12、负责各种危险作业审批、现场组织和管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1
为保证车间新进人员能顺利及时有效的开展三级安全培训,特制定此规定。
1、工段内新进员工:工段长必须在当天内通知车间人力资源代表,并由人力资源代表转发设备处,报请一级安全培训(公司),并由车间人力资源代表通知车间设备安全专员,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车间),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新进员工进入班组后,班组长立即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记录),安排摊长和固定老员工两人以上对新员工上岗6个月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并形成安全帮带监护责任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以降低新员工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
3、本周新进员工未参加车间安全培训的(即二级安全培训),次周周二早上8:20分必须在车间设备安全员的`带领下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考试,并填写《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4、从公司其它车间调入员工,如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班组只进行培训,不再指定老员工对其监护;如所从事岗位和原工作岗位工种不同的,则必须按新员工培训要求进行。
5、调岗、转岗员工、长期休假(三个月以上)复岗员工或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岗工作(班组安全培训记录上要有记录和签到)。
为保证车间正常有序的安全生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监护工作,如有违反车间将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例、标准的规定,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特修订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资及合作开发等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属企业、合资及合作开发等企业,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局。安全环保局是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全面推HSE管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是HSE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撑,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才能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国际一流的HSE业绩。
第六条 各级单位领导和员工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按照“管生产应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讲政治、讲法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人为本,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未做出要求和规定的,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 直属企业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制度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3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公司的安全会议可以与公司行政会议一并召开,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安全工作的'隐患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3、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会议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参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运营要求,研究安全运营措施、计划,各成员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运营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
4、安全例会必须,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定期召开,形成会议记录,并将会议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6、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7、参加企业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企业通知。
8、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迟到、早退不请假或无故不请假也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罚并列入绩效考核。对公司级重大安全会议,各部室必须派人参加,做好记录存档。
9、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在总结和布置生产工作时,应同时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10、在年度内召开各种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以及召开公司级年度总结会议都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4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6、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9、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5
一、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⑶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46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拼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面、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十、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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