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06 09:58:32 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1.1外来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低,安全意识弱

  因为电力检修和施工的环境差,劳动力消耗大,所以,电力企业在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只要求外来人员的身体素质强,吃苦耐劳,而对外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文化素质的要求较低,使外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和安全意识弱。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外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安全责任意识差,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要求进行,甚至是违规操作,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外来人员高难度作业所占的比例较高

  外来人员在变电站建设或者是新架空线作业中占据了较高的比例,在这些高难度的作业中,由于正式职工不足等原因,无法保证每一个施工点都有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指导,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3缺乏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制度

  部分电力企业不重视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使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不完善,缺乏外来人员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的依据。同时,由于缺乏对外来人员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制度,电力工程的相关负责人,忽视了监督外来人员施工的重要性,没有及时安排专业的安检人员对外来人员的工作进行动态监督,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制止外来人员的违规操作和发现安全问题,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其它难点

  电力企业安全防护设备的质量和更新,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性能差,没能及时更换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都会为外来人员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与招标时企业的建筑资质不一致,排出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要低于中标书上的要求,甚至是不具备建筑资质的外包单位,增加了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也增加了电力企业对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1]。

  2电力企业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2.1提高外来人员的技术水平,强化安全意识

  电力企业在与外来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时,要重视外来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和吃苦耐劳等要求外,还要注重外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在使用外来人员时,要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聘用,反之,则不用。外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对电力企业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有着重要影响,所以,电力企业在引进外来人员时,一定要重视这一问题。在电力工程施工期间,还要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外来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增加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保障,保证电力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2]。

  2.2建立完善的高难度作业监督制度

  在电力维修和高架线作业中,外来人员的比例较高,由于外来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所以在外来人员进行电力维修和高架线作业时,电力企业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全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整个工作过程,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解决。建立高难度作业安全责任制,将高难度作业施工安全的责任细化到各部门或个人,根据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增强相关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的管理质量。

  2.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是影响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所以,为确保外来人员的施工安全,电力企业要对施工现场的指导书、外来人员施工组织的流程、外来人员的技术交底、施工流程、作业分工、安全责任制度等等进行严格的检查,以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不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影响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另外,还要加强外来人员施工设备防护功能的检查,对防护性能差和出现老化现场的施工设备要进行及时的更换,以确保电力企业外来人员的施工安全。

  2.4依法对外包工程进行管理

  电力企业要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外包工程进行依法管理,保证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电力企业要严格审查外来人员的工作资质,保证其工作资质的真实性;对外来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试用期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外来人员的施工实施动态监督,确保外来人员的施工质量;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进行优质作业的外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进行违规操作的外来人员则给予一定的惩罚。才能更好地激励其工作的主动积极性,最终促进整个电力工程质量提升。

  3结语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动条件,项目部确定以下管理处罚规定,此规定旨在督促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xx-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音违者罚款100元/次;

  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清理工地全场卫生直至被罚人抓到下一个人接替为止。或罚款500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象,违者罚款5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罚款50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违者10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11、以上罚款由施工员开具罚款单,项目部将直接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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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卒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好各类工作业票,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实用于工程施工必须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三、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5-04-01实施)

  3.dl408—91,04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单机双钩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移位;

  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邻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组装作业;

  5 其他危险作业。

  五、安全施工作业票分类、适用范围

  1、吊装作业工作票适用范围;

  1.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

  1.2 超载、超高、超长物体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几运输。

  1.3 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2、 多机抬吊工作票适用范围: 两台及以上起重抬吊作业。

  3、 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适用范围:起重机械移位。

  4、倒闸操作票适用范围:倒闸操作

  5、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5.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5.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到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6.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6.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7、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范围:

  7.1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作业.

  7.2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7.3土石方爆破,异地线爆压。

  7.4其它危险作业。

  六、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操作程序与要求

  1、吊装作业票

  1.1吊装作业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经委托单位、安监科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按现在安全作业票程序修改。

  1.2吊装作业分类:

  1.2.1起重(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100%及以上)、超大设备为一类

  1.2.2精密重要设备为二类

  1.2.3一般大件吊装为三类

  1.3要求

  一般工作作业票要求审校及批准部位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指导,二三类工作则由审核部门派员到现场检查指导。

  2、多机抬吊工作票

  2.1多机抬吊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经委托单位、安监科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按现在安全作业票程序修改。

  2.2审核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指导,必要时项目总工应到现场检查指导。

  3、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

  3.1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经委托单位、安监科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按现在安全作业票程序修改。

  3.2.要求起重机械移位负责人即现场监护人,必须对起重机械移位的安全负责,审核部门派员宣传检查指导。

  4、安全施工作业票

  4.1、安全施工作业票有班组技术员填写,单位领导签字,安全部门审核,总工批准。

  4.2、单位领导和安全部门应针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检查指导,确认措施到位方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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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促进当今电力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项目的迅速扩大,这在不断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电力工程中出现的事故也使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让人们开始关注和重视。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指在电力建设施工的开展过程中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电力工程施工中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多种的立体作业,施工中设施需要进行临时调动,而在施工中面临的环境较为复杂,工作人员流动性的特点,使得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明显明显,所以在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活动来保障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1.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特点

  电力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电力发展涉及面广,关系重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影响到各行各业,产生严重后果。

  电力施工工程需要使用大型机械,易燃易爆的化工用品多,人员数量多,交叉作业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事故引发点多,控制难点多、难度大。

  电力施工工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到电气安装工程、土建工程、设备调试工程等多个专业,需要有关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熟悉并精通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电力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建设大,涉及面广,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难度大、要求高。

  2.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电力工程安全教育不足

  多数电力企业都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但大多都是在国家强制要求下进行的,所以企业的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极易培训对象都存在应付的心理,还有很多问题,例如教育培训的教材不够完善,内容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导致很多电力企业对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也不够重视。

  2.2 对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不足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很多企业只注重利益,在电力企业中,安全管理理应是重中之重,但在实践中,却将企业的经济利益放在安全之上,使安全管理常常被人忽视,成为一句空话,电力企业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铤而走险,在安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进行工程建设。另外,对于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也很少,电力企业对于安全管理只停留在表面上,采取逃避和拖拉的方式,不能及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

  2.3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不牢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电力安全的关注也在不断加大,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也在不断推进,管理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还很不到位,对安全管理认识不清,对人员划分不清,导致现在电力工程施工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大型机械施工、高空作业和地下施工等危险系数高的电力工程项目,任然存在着安全保护不到位、安全设施不足等安全隐患。

  3.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加强企业和工作者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电力施工安全是实现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保障电力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则是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最根本的目的。保证安全生产是实现企业整个效益的基石,所以在电力企业发展中要想获得效益,就要保证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效益是一个企业再发展的根本,没有安全的生产,效益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的保障生产的安全性,在电力企业生产管理中,企业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对企业发展的好坏尤为重要。

  3.2 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

  企业在平时要注意对电力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教育,通过工作者对各种专业知识、行业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来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严格遵守电力企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和《电力安全工作流程》,按操作规章进行施工,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机制和体系,加大对电力施工的监督力度,保证电力生产的每个环节都在安全生产控制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作为电力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安全警惕性,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在施工现场,要使用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安全标准、警示线等;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则是保证电力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界定好相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制定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同时,要不定期的对工作者进行考核和监督,保证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3 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一要强化电力施工工作者的思维重视性,工作时间长,过程单一乏味,这就使施工人员在长时间工作下放松警惕,一旦放松警惕就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导致人员的伤亡,损失重大,所以在平时特别在上岗前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安全性。二加强对电力工具的定期保养,工具在长时间的使用下会发生损伤和老化,所以在电力工程施工中要提前做好施工器具的保养维修预算,避免器具老化带来的伤害,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三加强监督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的监督,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注重细节及危险源的了解,及时发现并解决电力工程中的问题,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4.总结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于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促就了对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的更高要求。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不仅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人员和社会的安全,所以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重视安全管理,重视每一个细节,每一段工作,将每个细节都落实到实处,同时增强电力管理工作者的安全意识,从而保障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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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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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 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 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 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 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 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 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篮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 不准无证上岗;

  10、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脚手架未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搭设一次处罚300元。

  4、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5、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并处罚500元。

  6、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7、宿舍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8、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2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临时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1、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3、工地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4、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5. 被甲方、监理提出批评需立即整改,如造成恶劣影响考虑加以经济处罚。

  16. 因自身施工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浪费,延误工期的需承担经济损失。

  17. 在施工当中注意保护他方成品、半成品,如造成损坏,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8、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现象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地栋号长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项目部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应急策划

  2.1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料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2.1.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

  2.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木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等。

  2.1.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2.1.4电气消防包括: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及作业区大功率电器施工、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2.1.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2.2法律法规要求

  2.2.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5.3.1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

  2.2.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吸烟等,库房禁止住人,材料码放整齐规矩设专人管理,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2.2.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2.2.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民工宿舍按规定要求采用36V安全电压。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2.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2.2.6现场应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源。

  3.机构和职责

  3.1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3.1.1组长:刘远(项目负责人)

  3.1.2副组长:付志杰

  春勇(安全项目经理)

  3.1.3成员:赵智慧

  等人员组成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机构

  副组长:付杰

  灭火组

  物资抢救

  营救组

  通讯组

  保卫疏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刘纯洁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2.1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3.2.2组长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具体事宜;小组成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

  3.3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

  3.3.1组长:刘纯远(1390341786)

  3.3.2副组长:付志杰(1382134860)、赵春勇(1335209179)

  3.3.3下设通讯联络组、消防灭火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隔离组、保卫疏导组。

  通讯联络组组员:王宇

  消防灭火组组员:丁仓

  伤员营救组组员:赵智慧

  物资抢救隔离组组员:牟建

  保卫疏导组组员:王智弘

  3.4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3.4.1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总协调;

  3.4.2信息联络组由副组长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事故接警和险情上传下达工作;

  3.3.3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医护人员担任组长,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送医院工作;

  3.3.4消防灭火组由安全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的前期扑灭工作;

  3.4.5保卫疏导组由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和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和隔离工作,严防疏散后人员重返火场;

  3.4.6.物资抢救隔离组由材料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物资抢险和灾害隔离。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4.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设置,并配备消防服装、鞋帽等防护用品;

  4.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4.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4.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

  5.教育、训练、演练和检查

  5.1由项目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定。

  5.2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3-4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3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6.应急响应

  6.1接警与通知

  6.1.1应急上报机制

  发现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立即向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汇报同时向119报警。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接报告后立即向工作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1.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拉响应急警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通过通知项目部各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实施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6.1.3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6.1.3.1I级响应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民工集体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库房起火,应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2Ⅱ级响应包括:除I级响应以外的所有火灾,在自行组织应急救援后,由施工现场工作组长决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3外部防台相关部门通信联系名录组成: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挥中心、电力等联系号码。

  6.2人员疏散与安置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状态时的紧急疏散撤离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乱堆物资,长期保持畅通,确保应紧急疏散撤离路线能有效畅通。发生火灾时,关闭电路,(若有起重设备包括人货施工电梯应停止使用)。

  6.3应急人员安全措施

  6.3.1火灾现场就近兼职消防灭火组人员对非爆炸、非封闭区域、无毒物质的火灾应执行:疏散、报告、扑灭、撤离等顺序;

  6.3.2消防灭火组人员进入火场使用消防服装及消防鞋帽并佩戴防毒呼吸器;

  6.3.4现场工作组长在发现火灾可能造成结构破坏、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人员体力不支、灭火器材使用完毕等情况后,在采取火灾隔离等紧急措施后应立刻宣布灭火组人员撤离。

  7.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7.1先由消防灭火组检查确认所有火源均已扑灭;

  7.2消防灭火组上报现场工作组长;

  7.3现场工作组长联系各工作组,确认现场火灾已经扑灭、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伤员落实救治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7.4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7.5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的,其应急救援终止从其决定。

  8.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8.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8.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8.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8.4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所承建的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土建工程。

  3职责

  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部门职责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安全管理

  4.1工程处(项目部)要设立以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4.2工程处(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作到工程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4.3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m2以上要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m2以上大型项目,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安全管理。

  4.4工程处(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4.5严格执行《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6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都必须要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7作业人员进人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文明施工

  5.1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封闭施工。在市区主要道路临街的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在市区一般街道或其它区域的施工现场,应沿周遍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围挡;围挡不能随意开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厚0.24m)、装配式拼装活动板材或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厚度不少于0.5mm)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整洁、美观、不透视,禁止使用石棉瓦、彩条布、竹串片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砌体围档墙上部应设置压顶,其它材料围档墙底部应设置不低于0.5米高的砌体或混凝土基座;围档墙等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绿城建设或企业文化特点。

  5.2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大门净高度不应小于4.5m,门宽不应小于4.5m,门头高不应少于0.6m,门柱上应写、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保信誉等与企业内容有关的宣传标语,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并书写企业名称。

  5.3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混凝土浇捣的冲洗平台(规格不应小于3.5×5m)、沉淀池和冲洗设备,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工地。

  5.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建立门卫制度,配备专门门卫人员。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5施工现场应在大门明显位置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度牌和施工现场平面),规格要求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

  5.6施工现场应设置主干道,且保持通畅。主干道应用c20以上标号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大于等于200mm),路宽不小于5m;一般道路用c20标号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大于等于100mm),路宽不小于1.5m,施工现场应有良好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建工程周边应设置砖砌排水明沟(规格:宽大于等于240mm,深度大于等于250mm,表面抹灰)或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

  5.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地面都必须做砼硬化处理。建筑材料要挂定型化标牌,标牌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场时间、检验情况等。钢材按规格分另搁放(离地面200mm)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砂、石场地应设砖砌围挡(砖墙厚240mm,高度大于等于600mm)。

  5.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5.9临时设施必须使用砖砌,层高应不低于2.8m,地面使用砼硬化。

  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临时设施要指定卫生、防火、治安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对突发性各类疾病应有应急救援预案;严禁在工地宿舍内进行各类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5.10宿舍用电必须统一布置,保证安全。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4m,低于2.4m时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室内布线应用套管或线槽沿着屋面、墙面敷设,禁止乱拉乱接。

  5.1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饮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并有专人负责。

  5.1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化粪池必须加盖,严禁使用旱厕。厕所应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5.13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14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建筑废料应堆放在垃圾池(垃圾池要用砖砌,砌体高度大于等于800mm,厚240mm)内并及清运。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严禁从2.0m以上搞出向下抛散建筑垃圾。

  5.15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1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按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6安全防护

  6.1施工现场应使用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钢管、扣件进场必须按批量、批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建筑工地上使用。

  6.2外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用c10以上砼硬化(厚度不小于100mm,宽度不小于1500mm),并设排水系统;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抗压承载力不小于40kn)和垫木(规格不小于20xx×100×50mm);外脚手架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指200目/100cm2以上的安全网,规格1.8m×6m),临街工地必须使用新的密目式安全网;外脚手架必须涂黄色漆;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外脚手架外侧从第一步开始每隔3-5步应设置一道红白相间警示线条。

  6.3外脚手架的操作层、保护层及底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操作层每隔3层(或10cm)应满铺脚手板或有其它封闭措施。

  6.4脚手架采用柔性拉结时必须用拉筋和顶撑配合的方式,超过24m高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拉结;主拉结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一字型和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6.5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卸料平台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不能与脚手架、井架相连,并设置限载牌及防护栏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6.6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且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6.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前必须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8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现场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重复使用安全网,在保持整洁,无破损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于建筑物三层或者10m(含三层和10m)以下部位。如需在三层或者10m以上部位使用则需要重新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帮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帮扎。

  6.9施工现场的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及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可靠、整齐美观等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

  6.10防护栏杆应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木、摸板等材料搭设。防护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栏杆柱,栏杆全段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整体结构能经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施工现场从进入现场到施工层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通道,并悬挂醒目的导向和警示标志。

  6.11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在脚手架或作业平台上操作,在操作区域内必须满铺脚手板和设置防护栏杆并封挂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

  6.1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额定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6.13人工挖孔桩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孔口必须设置护栏或其他可靠的防护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不得堆放在孔口1m范围内。每日施工前鼻必须检测井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现场应配备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保证能根据井下环境情况及时向井下送风。

  6.14摸板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摸板施工方案设计。摸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摸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办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支拆超过2m高度的摸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悬空作业应有可靠性立族作业面。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何载的能力,使用木材料做支撑的,立柱尾径必须大于φ80mm,摸板立杆底部应设置合格的底座或木垫板(木垫板规格大于150mm×150mm×150mm),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撑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摸板立柱长时采用对接方法,禁止搭接。摸板上的材料、设备不能集中堆放,应合理分散堆放,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6m。

  6.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6.16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6.17施工现场的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专用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导线做绑线,最大弧垂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6.18地下室、人工挖孔桩、人防工程、隧道等潮湿场所的照明用电必须按规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19施工现场的超重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安装、使用、拆卸登记手续;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经使用方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项目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每年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6.2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限速器应每三个月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限速器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6.21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并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门,防护栏杆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连锁开启装置安全门。高架提升机应具备自动平层控制系统。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800目/100㎝2)防护,立网防护后不应遮挡司机视线。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严禁连续开口。物料提升机连墙杆与架体、建筑物必须采用刚性连接,连墙杆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物料提升机的卷扬机必须搭设操作棚,操作棚应视线良好,远离危险区域,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作用。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处应设置防护棚。

  6.22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实施。起重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23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24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圆盘锯锯片上方及传动部位应设防护罩,盘踞后方应设置防止木料倒退装置。手持电动工具本身自带电源线不得随意接长和更换插头,当距离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应使用移动电箱。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防护栏杆和安全警告标志。砂轮切割机应保证在使用功能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切割木材、打磨工具。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平整、有足够的空间;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可靠,传动部位设有防护罩,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钢丝绳磨损没有超出使用范围。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6.25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26距地下管线1.5米(燃起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7相关文件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雨期施工阶段及降雨等级划分

  1.雨期施工阶段划分

  根据我国各地区历年实测资料统计,每年6~9月份的平均降雨量,占年平均降雨量的60%-80%左右,因此称6~9月份为雨期(各地区以当地实测资料统计为准,确定当地的雨期施工阶段)。

  2.降雨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几个等级。

  3.(1)小雨,现象描述为雨能使地面湿润,但不泥泞,一天内降雨量为1~10mm。

  (2)中雨,现象描述为雨降到屋顶上有淅淅声,凹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10~25mm。

  (3)大雨,现象描述为降雨如倾盆,落地四溅,平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25~50mm。

  (4)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雨还猛,能造成山洪暴发,一天内降雨量为50~100mm。

  (5)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暴雨还大,或时间长,造成洪涝灾害,一天内降雨量为100~120mm。

  (6)特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暴雨还大,造成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一天内降雨量>200mm。

  二、雨施的特点和重点

  1.严格按照雨季施工有关规定、规程的要求,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雨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雨期进行地基基础施工的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会议纪要”,经项目(或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公司技术部(电子版)。公司技术部对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雨期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各新开工程应尽快形成基坑的挡水及现场排水设施。

  3.加强基坑边坡的支护的设计、施工、验收、监测、移交等工作。

  4.提前做好雨施的宣传、培训、动员工作。

  5.按照雨施方案要求,准备好雨施及防汛的物资、设备、机械、人员、通讯等。

  6.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雨期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组织,保证工程质量。

  三、雨期施工准备及要求

  1.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xx

  2.雨期施工管理流程及各项准备工作

  (1)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雨、汛期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受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各单位要针对所承建工程的特点、施工部位、进度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雨期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备案工作。

  (3)雨期施工前,各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向工程、质量、安全、物资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技术交底内容提前做好物资、设备、人员等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4)各单位对审批后的雨期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方案(护坡、外架子等方案)应认真落实,并对雨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6月1日前将自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施工管理部。

  (5)施工管理部将组织公司相关部室于6月下旬对重点工程进行雨施工作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重点是雨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雨期施工准备情况、现场实际落实情况等。

  3.雨期施工方案

  雨期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经济合理,有效地减少降雨给施工带来的影响。

  雨期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及雨施情况:简述工程概况,重点阐述雨期施工项目、部位、主要工程量及预计施工时间;

  (3)雨期施工部署:成立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雨期施工流水段划分,劳动力、进度安排等;

  (4)雨期施工准备:雨施的技术准备,包括雨施方案、交底、雨施应急预案的编制、交底等;雨施物资材料的准备,包括抗洪抢险物资、施工物资、机械设备计划等;雨施现场准备,包括现场硬化、排水设施准备等。

  (5)雨期施工主要措施;

  (6)雨期施工质量、安全防护、环保等措施和应急预案;

  (7)附图。主要包括:标明现场防汛物资、设备存放位置、防汛重点控制部位和排水流向的平面图,防汛组织机构流程图及有关计划用表等。

  4.雨施期间应及时向施工管理部询问月、旬天气预报。项目部/分公司设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合理组织施工。

  四、施工道路及临时设施管理

  1.施工道路与场地

  (1)施工道路应将路基碾压坚实、做好面层及排水沟、排水涵管等设施,确保雨期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4.1.2在做施工技术准备时,应根据工程场地地形特点和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妥善设置综合排水设施,确保及时将积水排出场外。

  4.1.3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各种构件、大型模板、机具等的存放场地以及现场钢木加工和预制构件的生产场地,应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防止雨季下沉。

  4.1.4场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并能防止场地周边地区的水流入。排水沟坡度不应小于5‰。

  4.1.5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制定统一的总体控制措施,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

  4.2临时设施

  4.2.1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应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汛器材要备齐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4.2.2雨季施工前,对各类仓库、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箱、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对于危险建筑必须及时处理。

  4.3脚手架

  4.3.1脚手架的设计、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3.2雨期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

  4.3.3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

  4.3.4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板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

  4.3.5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

  4.3.6脚手架、提升井架等超高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护设施。

  4.3.7大风大雨后,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雨期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观察测定,做好观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解决。

  5、雨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5.1土方与基础工程

  5.1.1在进行土方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安排在雨期以前完成。确需在雨期施工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雨期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前要备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机械设备。

  5.1.2要防止基坑(槽)进水泡槽。挖土前要在工作区域四周做好挡水墙、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同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集水外排。基底成型时宜同时在基层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等抽排系统,下雨时及时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5.1.3要严防滑坡和边坡塌方。雨期施工中基坑(槽)边坡支护的设计应比常规设计适当从严。应制订详细的边坡和临近构筑物变形监测方案并在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期间认真实施。

  5.1.4边坡开挖后要及时防护,避免雨水冲刷。

  5.1.5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协调组织好钎探、验槽等工作,尽量减少槽基暴露时间。

  5.1.6灰土垫层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紧各工序的衔接,灰土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防止雨淋浸泡等。

  5.1.7基础混凝土施工时必须考虑随时准备遮盖挡雨和排出积水。箱形基础、筏形基础的底板上,应在适当位置增设集水坑,以利雨水的排除。

  5.1.8桩基施工前,应将场地平整并碾压密实,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下雨时造成地表松软,影响成桩质量。桩孔要随钻、随灌混凝土,防止出现灌水塌孔。

  5.1.9回填土应在晴天进行。回填时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必要时采用翻晒晾干措施。雨天和基槽有积水时不能进行回填。

  5.1.10严格控制坡顶荷载,荷载的大小以及距边坡的距离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5.1.11降水工程应加强雨天的观测,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图,与配合单位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5.1.1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的规定。

  5.2砌筑工程

  5.2.1砌筑工程施工前,要检测各种砌块的含水率。控制砂浆的稠度,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砂浆应随拌随用。

  5.2.2每日收工时应妥善覆盖砌体表面,防止突然降雨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倾斜倒塌或影响质量。

  5.2.3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较重时,应拆除重砌。

  5.2.4下雨时,禁止露天砌筑作业。在小雨中必须砌筑时,应适当减少砂浆稠度,减少日砌筑高度。

  5.2.5大于1.5m高的底板防水保护墙如与边坡无可靠拉结及有效的排水措施,其背后不得回填土。

  5.3钢筋混凝土工程

  5.3.1因雨期砂石含水率变化幅度较大,混凝土搅拌站要及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并调整水灰比,严格控制坍落度,确保混凝土质量。各项目部现场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

  5.3.2不宜冒雨露天浇灌混凝土,开盘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

  5.3.3对终凝前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受雨冲淋。

  5.3.4合模后如不能及时灌筑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雨后模内积水排除干净后才可浇筑混凝土。

  5.3.5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脱落,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脱模剂涂刷后经历大雨冲刷或流失严重的,合膜前应重新涂刷脱模剂。

  5.3.6在浇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连续施工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施工缝并覆盖防雨材料,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5.3.7雨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各类模板临时停放,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风固定。

  5.3.8大模板合模过程中,如遇突然的大风大雨,应将模板固定稳固后再离开。

  5.3.9竹、木模板及方木、支撑构件等用完后码放整齐,下部垫好垫木,阴雨天气及时覆盖塑料布,防止木材变形。

  5.3.10遇大雨大风后,应对模板和支撑重新进行一次校验和加固,防止模板松动或支撑下陷。

  5.3.11钢筋现场储备量应合理,避免长期储存淋雨产生老锈。钢筋在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淤泥、老锈。

  5.3.12钢筋焊接面不得有水珠,在雨天严禁施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4吊装工程

  5.4.1雨期施工前,机械租赁单位应联合使用单位对在使的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4.2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还必须及时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5.4.3采用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时,要防止停机位置的土基浸水软化。在人工填土上停机作业时,宜采用活动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机起荷作业时,机体或支腿下陷倾斜。

  5.4.4雨中不宜吊装作业和露天焊接作业。

  5.4.5吊装作业期间遇雨时,必须对已就位的构件做好支撑加固,方可收工。

  5.4.6大风大雨后,要进行塔吊基础观测和塔身垂直度的'观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5屋面工程

  5.5.1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掌握近期天气预报,严禁在雨中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5.5.2屋面上铺筑保温层时,应及时做好上部找平层,以防突然降雨淋湿或浸泡保温层。

  5.5.3结构封顶后,未及时进行屋面施工的,应对屋面的预留洞口进行封堵,防止漏水。

  5.6装饰工程

  5.6.1室内装修宜在屋面楼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或采取先做地面,堵严各种孔洞、板缝,防止上层向下漏水。

  5.6.2室外抹灰和饰面砖镶贴应及时注意苫盖,防止突然降雨冲刷。降雨时禁止进行外墙面装修作业。

  5.7水暖、电气工程

  5.7.1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将水暖、电气的穿墙套管或预留洞口及时封闭,防止雨水及泥砂冲入。

  5.7.2地下的水暖、电气工程,在备齐材料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再挖沟槽,抓紧施工安装,同时要做好防洪排水设施,防止沟槽灌水。暖沟进户口要设临时挡水封闭。

  5.7.3电气墙体预埋管、盒、箱等,均要随预埋随封闭管口,防止降雨进水,门头、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预埋电线管、灯头盒等,均应先做好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部分的封闭,再浇灌混凝土,确保使用时管腔内不进水。

  5.7.4通过屋面的暖、卫、煤、电视天线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随时做好管口临时遮挡封闭,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应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节点。

  5.7.5高层建筑在结构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避雷设施,以保安全。

  5.7.6室内下水与室外管道接通前,应先将室外检查井临时加高围档,防止因室外场坪工程未完降雨而灌入井中冲入室内。

  5.7.7电气安装管内穿线以前,应从上往下对管路吹扫,以防止管内存有积水。

  6、雨期施工物资及设备管理

  6.1材料、构件储存及保管

  6.1.1各种材质的门窗及其配件、细木制品等,宜水平存放,有防雨防晒措施。存放场地应保持干燥,底层要搁置在调平的垫木上。垫木应沿边框和中格部位合理布置。

  6.1.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围要加以围护,防止被雨水冲散。

  6.1.3水泥、耐水腻子等应存在库房内并垫高20cm,现场堆放的白灰等必须架空20cm以上,阴雨天气用苫布及时覆盖。现场不宜对方过多水泥、白灰,宜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场。

  6.1.4彩色石碴要按规格品种分隔围护堆放,下垫上苫,防止水冲流散混杂。

  6.1.5各种石膏板、配筋加气板、各类轻质复合隔墙板材,严禁雨淋、浸水、受潮。

  6.1.6钢筋堆放料场做好排水工作,堆放时应架空,减少钢筋生锈情况。直螺纹丝头必须戴帽,雨天应覆盖塑料布,套筒严禁露天堆放。

  6.2机械设备

  6.2.1现场机械操作棚(如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必须搭设牢固,防止漏雨、潲雨和积水。

  6.2.2用电的机械设备要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测试有效性及灵敏性。

  6.2.3塔吊基础要做专业设计,做好排水沟槽,防止积水影响塔基稳定。

  6.2.4塔吊如距高压线较近时,应做三组三角地线,以减弱雨期施工的静电感应。

  6.3电气设备

  6.3.1在雨期施工前,应对现场所有动力及照明线路、供配电电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以及跑漏电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6.3.2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

  6.3.3现场的脚手架、提升架、外用电梯等,均应设置避雷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遥测。

  6.3.4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地线共用。接地线如需拆换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

  6.3.5线路架设及避雷系统敷设时,应掌握气象预报情况,严禁在雷雨天气中作业。

  7、主要安全要求

  7.1各单位编制的雨期施工方案中,各项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贯彻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防暴风、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并编制雨期施工应急预案。

  7.2雨天施工人员必须配备雨衣、雨靴等相应的防护用品。

  7.3加强教育,防止雷雨天树木、旗杆导雷伤人。

  7.4雨季期间应加强现场排水设施、管线、厕所的维护和清掏,防止积、漫水。消灭积水死角,避免孳生蚊蝇。雨施前应全面检查整修现场排水系统。

  7.5已完结构的楼板预留孔洞应及时封堵,防止雨水逐层漫流。

  7.6临近高压线的工程应定期检查高压线的防护情况,外电架空线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所有导电线路严禁与防护架子相连。施工人员严禁在防护架子下躲雨。

  7.7大风、大雨天气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7.8防汛物资应明确标识,严禁随意挪用。

  7.9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施工任务,避免窝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1、机械管理员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检,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荷载试验,并按额定功率进行调试、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每周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4、每天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器等是否运转正常。;

  (2)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连锁开关等是否完好。

  5、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挡板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或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持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某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在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

  9本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塔吊安拆、施工用电、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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