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9 12:22:5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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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2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借书、还书。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还书但不能借书。

  二、看书程序及要求: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姓名和班级。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挑选一本书籍,同时将书位卡插入书籍放置的缝隙。

  (4)找到座位安静、认真地看书。

  (5)换书时准确找到书位卡的位置并确认标记卡上的号码,抽回书位卡,将书放回原处。

  (6)借阅下一本书同(2)(3)(4)(5)步,一个小时内借阅不超过4本书,不得频繁换阅,胡乱、随意翻看。

  (8)离开图书馆时,将书位卡交给老师,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三、借书、还书程序和要求

  1.借书程序: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选好一本书,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

  (4)将选好的书、借书证和书位卡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存储,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借书。”

  (5)拿回书、借书证离开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2.还书程序:

  (1)将要还的书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登记,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还书”。

  (2)离开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四、爱惜、保管好借阅的书籍,遗失或人为造成书籍严重破损,新书要补买,旧书按原价赔偿。

  每人每周只能借书、还书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书。借阅时间为两个星期,不能按时还书的需要到老师处办理续借。没按时办理续借的同学,交纳1.00∕天的租金。

  五、除阅读课外,其他时间必须凭借书证进入阅览室。书包不能带进阅览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长不得进入阅览室。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3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 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 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 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4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 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5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6

  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7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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