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规章制度

时间:2023-04-05 15:42:3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勤规章制度

考勤规章制度1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考勤规章制度2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考勤规章制度3

  一、基本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团队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8、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9、不在卖场内抽烟和吃任何东西,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10、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奖惩规范

  (一)奖励

  奖励的方式: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12、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一次处罚20至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3、擅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公司各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处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处理事情者,一次处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处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促销人员的管辖

  促销人员的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的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的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的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买。

考勤规章制度4

  1、出勤要求

  (1)全公司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XX本部员工实行指纹考勤,各分公司员工实行人工考勤(分公司经理须对所属员工考勤负责)。

  (2)员工因事、病等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报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并将请假单交人事专员处备案;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董事长请假,然后到人事专员处备案。

  (3)原则上提前请假,紧急请假需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填写请假单,报各级权限领导审批后交人事专员处备案。

  (4)连续请假天数超过7天,须总经理/董事长签批。

  (5)考勤负责人于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制作上月考勤表汇总,交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进行结果运用(扣发缺勤天数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0.83)。

  (6)病假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如住院证等),假期结束后2天内(遇节假日顺延)补齐,公司视为正常出勤,否则公司按事假进行处理。

  (7)营销代表、服务工程师考勤原则上按本制度执行。

  2、出勤监管

  (1)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员工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须协助进行员工的考勤管理。

  (2)考勤负责人将不定期对于公司员工出勤进行检查。

  3、惩罚措施

  (1)对于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人员,罚款50元/次;对于不假不到者,按200元/天进行处罚。

  (2)部门负责人包庇员工,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3)对于旷工3日以上者,将做开除处理。

  4、其他

  (1)员工及配偶直系亲属丧假3天;员工婚假7天,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不含试用期员工且仅限于首次结婚,否则只休息1天),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产假按国家及宁波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婚假、产假须在假期结束后2天内(遇节假日顺延)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住院证明/小孩出生证。

  (3)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正常休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值班。

  (4)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可以不连续休假),两次年假之间至少间隔一年;年假必须提前申报且当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公司经营淡季(7、8、9月)休假。

  (5)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有限责任公司。

考勤规章制度5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考勤规章制度6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五、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六、产假制度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考勤规章制度7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于各项考勤的具体管理方法以及员工办理各项假事手续的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执行部门,对全体员工各项假事进行备案登记。

  3、各店长(店长):负责根据本制度对员工加班进行一级审核,对员工事假具有最终审批权,对员工其他各项假事进行一级审批。店面员工考勤实行店长负责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结果均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清晰、完整的考勤报备。

  4、店面考勤管理员:负责店面考勤日常维护、数据采集、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并负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四、内容:

  1、工作时间:

  公司营运系统实行营运工作制,各店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与营运制度相符合的工时制度。

  公司总部支持部门实行标准工时,早8:30—晚17:30周一至周五,各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的周六日加班记存休。

  2、休息时间:

  ⑴公休日:营运系统执行营运工时,总部支持系统执行标准工时。

  ⑵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标准假期。

  ⑶公司给予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动假:除公共和法定节假日外,公司每年还可能提供其他浮动假日,公司浮动假日需抵消员工的加班调休备案及年休假,公司将保留对公司浮动假日进行调整的权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认定的假期外,还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时间的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须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3、各种类别考勤的说明

  迟到、早退:

  1、每月迟到或早退2次以内的,每次均在30分钟以内的,一分钟扣一元钱。

  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一分钟扣2块钱、

  3、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员工迟到、早退,主管上级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每年被警告处分2次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病假:

  1、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月度请病假不超过5天(≤2天)以上可提供2级甲等以上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看病记录及诊断证明的,视为病假。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2、员工月累计病假超过5天(>5天)以上者,办理病假手续,必须提供经公司指定的3级甲等或3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医院收费证明、假条或住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病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5、病假薪资计算标准:

  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病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当月累计病假时间≤5天(含5天),且当年累计病假时间≤15天(含15天)时,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X80%÷当月营运天数

  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本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事假:

  1、员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的,视为事假;

  2、由于任何请假都将会影响到本人及其它部门的业务进展,因此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在工作时间内请事假。确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请事假者,必须说明请假事由。

  3、在试用期期间请事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事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事假薪资计算标准:

  已批准的事假,按日全额工资乘以事假天数扣款;

  事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旷工: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外出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拒绝工作者;

  超假未按规定续假者;

  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而又未请假者;

  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者;

  2、旷工3小时(含)以内的计旷工0、5天,3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3、员工未经批准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而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4、旷工薪资计算标准:

  1旷工一天按照当事人日全额工资×2倍进行扣款,旷工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当月旷工达五天(含),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总额,停办当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者给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则给予3天婚假。

  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补写申请报公司另行处理;

  4、员工请婚假需提前1个月递交申请,经公司同意,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资计算标准:带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不能提交资料者按事假处理

  产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享受产假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节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产假。

  2、女性员工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年满24岁已婚女员工初生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产假30天;

  3、女性员工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开始使用,产前与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天数;

  4、女性员工待产期间进行孕期检查,需出示正式的医院证明,可视为正常出勤。

  5、男性员工,配偶分娩,给予陪产假3个工作日

  6、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1个月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员工如需休陪产假应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事发突然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按照紧急事件请假的规定办理。

  8、产假薪资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按北京市相关工资支付规定办理;

  男性员工陪产假日工资=日全额工资。

  产假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准生证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事假;

  2、本市员工丧假为3天。外省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必需的路程时间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处理,但其假期时间不计入年终事假统计中。

  3、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4、员工请丧事假可随时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最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丧假薪资计算标准:丧假工资=日全额工资×丧假天数。

  6、丧假需提供资料:死亡人死亡证明,请假者与死亡者关系证明。

  年休假:

  1、适用范围: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仍在职的全日制员工。年假分为带薪年假及奖励年假。

  2、休假天数:职工累计进入公司

  已满1年,年休假5个工作日;已满2年,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已满3年,年休假9个工作日;已满4年,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已满5年,年休假11个工作日;已满6年,年休假12个工作日;

  已满7年,年休假13个工作日;已满8年,年休假14个工作日;

  带薪年假最多不超过14个工作日。

  3、奖励年假:为了奖励那些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的员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0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五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5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二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20个工作日。

  4、员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羁押不能继续任职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

  3.以年度为单位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

  4.未经公司批准,年休假不可以用于冲抵其他类型的`假期,公司浮动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工作进展。休年假前必须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及假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6.年休假原则上必须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未休年假,为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离职申请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申请补休。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8.年休假薪资计算标准:年休假工资=日全额工资×年休假天数。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仅适用于店面部门的普通级别员工和业务部门的普通级别职能岗位员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长、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市场销售人员等岗位员工均实施目标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统计,不计加班工资(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营运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因个人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没有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由员工自行安排,确保公司业务按期进行,此种情况不在加班范围之内。

  3、员工因公异地外出,如遇国家节假日或双休日,如公司安排在异地进行工作,可视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间安排员工进行工作,视为异地休息,不做加班处理,但享受因公异地出差补助,具体处理办法参加《差旅管理规定》。

  4、店面申请加班应设立当次加班带班人,由带班人负责根据加班内容对加班结果、加班时间进行监督和验证,经带班人确认及店长签字后,该次加班审批结果真正生效。

  5、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加班备案的,待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可通过补休的形式予以补偿;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6、加班薪资计算标准:

  1、在每一个日历年结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内所备案的加班如无调休,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加班工资的核算: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支付员工日全额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日常营运加班按照员工日全额工资的100%支付加班工资。

  4、4假期审批权限:

  4.4.1店长的假期审批权限:店面员工的所有假别,店长均有权审批。但年假、产假、婚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店长报批,由店长在不影响营运的情况下进行审批。

  4.5请假流程:

  4.5.1办理请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前提都必须是请假当事人店长已对工作进行了妥当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会因本部门员工请假的事实影响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的工作计划;

  4.5.1.2所有请假事宜均必须对上级领导说明真实的请假原因,不得以虚假理由请假;

  4.5.1.3除病、产、丧假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假期外,当个人假期会影响到公司或部门整体目标实现的情况下,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况如店长未按流程报备总务部人力资源处则每次扣款200元处罚。

  4.6考勤执行方法:

  4.6.1员工上、下班均应及时报考勤,每月月底店长应将统计完的考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6.2未经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当月工资时,当月考勤以经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为准

  4.6.4店长在报送考勤时,请一并提供员工请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的提交资料,无资料者,人力资源部一律按事假处理,后果由店长承担。

  4.6.5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其店长负完全责任,公司会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与现行考勤制度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与其他制度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5.2本制度XXXX年X月X日开始执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资计算口径均为全额工

考勤规章制度8

  1.目的

  为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纪律,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公司"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时间

  下午:14:00-18:00(17点50分至18点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3.2公司根据工作、安全、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工作内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时间安排,与当月绩效、年度奖励挂钩。

  3.3考勤方式

  3.3.1指纹机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查岗考勤

  上班期间实行不定时查岗,根据《上班中途查岗签到表》记录查岗情况。

  3.4指纹机考勤时间:

  3.4.1上午:

  7点50分开始考勤,7点50分至8点00分(含8点)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超过8点(不含8点)到8点05分期间指纹考勤者为迟到,超过8点05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4.2下午:

  13点50分开始考勤,13点50分至14点00分(含14点)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超过14点(不含14点)到14点05分期间指纹考勤者为迟到,超过14点05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17点50分至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未至17点50分指纹考勤者为早退,超过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5因公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须在《公出记录表》上注明公出时间、地点、公出人员、事由,返回后填写返回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公出未按时填写《公出记录表》的,公出人员须电话报XX部核实后填写公出记录。XX部每月负责统计汇总《部门人员公出统计报表》,由公司经理审批后,次月2日前上报XX公司人力资源部。

  3.6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打卡的员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根据考勤机考勤时间到XX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考勤表》。

  3.7由于工作地点分散,员工不能正常参与公司指纹考勤的(仓库、驻外机构等)人员,将不参加指纹考勤人员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参加公司指纹考勤人员的考勤由本公司负责,考勤表由公司经理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4.考勤违纪界定

  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班期间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部门员工考勤违纪与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工资挂钩。管理程序如下:

  4.1迟到

  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工资100元,以次计算。全年累计迟到达5次的,扣当事人全年奖金的50%;超过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当事人全年奖金10%,以此累计,全年累计迟到达10次的,不再计发当事人奖金。

  4.2早退

  早退按脱岗论处。因有急事离开工资岗位的,由公司经理批条,不计处罚。讲假话哄领导批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3脱岗

  上班期间中途查岗,非因公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

  本部门员工当月累计脱岗次数达到2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以此类推。

  4.4旷工

  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为旷工。每旷工半天为一次,旷工壹天为两次,发生一次旷工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50%,以次计算,以此累计。全年中发生两次旷工的,并处予取消全年奖金50%;全年中发生三次旷工的,取消全年奖金。

  部门人员当月累计旷工次数达到一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次数达到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5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发现第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200元,发现第二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4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6上班期间打麻将

  发现一次上班期间打麻将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0元,发现第二次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1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除经济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打麻将或打牌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10%;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除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50%。

  5.请假制度

  有事请假应该于当天将请假条交公司经理,凡发生以下假项者不享有当月考勤工资。

  5.1病假

  请假一天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50%,以此累计。请病假要有公司认可的公立医院出具的证明。

  5.2事假

  请假一天者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00%,以此累计。计发奖金时,按天扣发100元/天。

  5.3产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妇女权益保护法》待遇及相关规定待遇。

  5.4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

  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6.批假权限

  6.1病假、事假:

  3天以内由公司经理批准;3天以上经公司经理签注意见,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手续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2其它假项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3所有假项都必须由本人书面书写请假条,并按上述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文字请假手续的,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假项;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的视为旷工。

  7.加班

  鼓励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门,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经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岗位工资计算。

  8.考勤统记

  xx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于次月6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9.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考勤规章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办法及批准权限:工作人员请假不满一天者须经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院长批准。庭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4、请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假条上签字有效,假条交政工科记录考勤。

  5、请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病假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6、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7、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8、不按规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评先资格;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个人,取消全年评先资格;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旷工超5天,迟到、早退超过60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越过0天的,予以辞退。

  9、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考勤规章制度10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确保公司考勤制度更好地执行,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事假1天扣发50元。

  三、旷工1天扣发100元。

  四、不签到/签退1次扣发20元。

  五、查岗中发现迟到者1次扣发50元。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签退者,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签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于次月1日前交综合办备案。

  七、当月签到/签退口头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3次的,按不签到/签退论处,每次扣发20元。

  八、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1次扣发50元;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按旷工论处。

  九、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考勤规章制度11

  一、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迟到者每次罚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为矿工。技师下班时必须询问技师部管理人员,如生意忙时可要求技师延时下班,擅自离岗者由经理或者店长及时处理。

  二、技师下班后请即离开单位,不得在公司逗留。

  三、技师上下班时必须做好登记,如有插钟者则将上钟分成退给应上钟之人。

  四、点钟不翻拍,并给予补钟。

  五、技师安排钟表上钟,不得挑选客人,无故不上钟者每次罚款100元,(可累积计算)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钟者,经得技师管理人员同意可过钟。

  六、技师受到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如为第七条情况则不在此例)

  七、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可拒绝客人无理要求,直至拒绝为其服务。并报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处理。

  八、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如有国家命令禁止行为或擅自收取客人小费,一经查实,付款元并立即辞退,工资押金不退。

  九、晚间值班技师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在得到上钟通知五分钟内上钟,超过时限(可罚款亦可当作自动放弃),由大厅经理或楼层经理监督。

  十、技师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经公司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职,一律不发工资并扣除押金。

  十一、技师上班时要化淡妆,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要求。衣装不整或不符规定的责令改正,拒绝者每次罚款50元(或当天不允许上钟)

  十二、技师上班时不得在技师休息房外接听电话,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营业现场或休息房讲粗话、脏话,不得擅自离开休息房,技师间如有纠纷报技师管理人员处理,技师上钟时不得搜带手机等除工作需要之外的.物品。

  十三、技师请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征得同意,当天请假不被允许,未经同意不来上班的矿工论,并处以100元罚金。

  十四、技师服务程序:按排钟顺序收到上钟通知后,五分钟内到服务现场,按照一长二短敲门进门后首先做自我介绍,项目介绍,所需时间,价格等,并明确告知客人超出15分钟不得退钟。如客人换技师达三人以上,则可拒绝为其服务,使用语言以:对不起、先生、所有的技师已经上钟。做完项目后有礼貌的同客人客别,“再见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祝你在胜天下过得愉快或”再见,欢迎下次光临等,并主动提醒客人保管好随声携带的物品。

  十五、技师捡到失物必须立即上交技师管理人员领班,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否则以盗窃伦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处以失物两倍罚款。

  十六、技师所需各种证件由专人自行办理或协助办理、费用自付,技师服装由公司统一办理,按成本价提供给技师。

  十七、技师后则上每月休息两天,特殊情况者自行调班休息,但必须得到管理员同意,未经同意,擅自调班做矿工论,按每次100元罚款。

  十八、技师开单如有差错,按单据赔偿,因为客人投诉造成公司损失由技师赔偿。

  十九、技师对公司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且能通过总经理信箱表达。

考勤规章制度12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 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 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 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 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考勤规章制度13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工的基本职责

  2.1全体职工必须模

  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2.2工作时间

  2.2.1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2.2.2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2.4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2.5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

  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3.1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3.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3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4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

  3.5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事假

  4.1.1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病假

  4.2.1具体规定

  4.2.1.1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

  4.2.1.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

  4.2.1.3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

  4.2.1.4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

  4.2.1.5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4.2.1.6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4.2.2病假的工资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3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4.3婚、丧假

  4.3.1具体规定

  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

  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3.1.1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4.3.1.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4.3.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4.4产假、哺育假

  4.4.1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4.4.2工资待遇

  4.4.2.1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

  4.5探亲假:

  4.5.1具体规定

  4.5.1.1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4.5.1.2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

  4.5.2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4.6工伤假

  4.6.1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

  4.6.2工资待遇

  4.6.2.1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4.6.2.2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

  4.6.2.3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4.6.2.4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2.5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

  4.6.2.6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4.6.3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4.6.3.1工伤

  4.6.3.1.1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1.2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6.3.1.3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2非工伤。

  4.6.3.2.1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4.6.3.2.2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4.6.3.2.3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7补充规定

  4.7.1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

  4.7.2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

  4.7.3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4.7.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按计划生育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旷工的'具体规定

  5.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5.1.1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5.1.4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5.1.5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

  5.1.6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

  5.2旷工的处理

  5.2.1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30%。

  5.2.2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

  5.2.3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大数的R倍计扣。

  5.2.4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

  5.2.5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

  6加班

  6.1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6.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

  7考勤办法

  7.1职工考勤以值(班)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2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

  7.3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

  7.4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厂内调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月,调入职工一律以原单位介绍信的收到时间为准。

  8本考勤制度与《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细则》配合执行,凡《细则》未规定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9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规章制度14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机场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教职工病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按照病假处理,教职工还须向教导处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教职工连续病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病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事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

  (2)教职工事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事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3)原则上每学期事假不超过3天,超过3天,学校将扣除20%的学期工作奖励。(确因直系家属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除外)

  3、长病假办法:

  (1)女职工因怀孕引起的身体不适或者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休息和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许女职工请产前长病假,给予特殊的照顾,时间以三个月至一个学期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几天来中断连续的病假,影响学校正常的课务安排。

  (2)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请长病假。长病假工资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病假期间不参加学校的结构工资。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按时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教导处。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学校将视作旷工。职工在长病假期间可以享受节日福利奖励,但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奖励不享受。

  (二)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办法:

  1、学历考试、进修:

  (1)教职工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原则上应与自己从事的岗位和专业对口。

  (2)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

  (3)教职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参加学历考试的,不能享受100%全勤。

  (4)教职工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进修和培训,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报,经同意后原则上每学期参加一至二门,作为公假处理。因进修培训需要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调整,不能私自调课。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2)晚婚假期: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晚婚假为10天,视作正常上班。

  (3)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婚假期间,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3、丧假:

  (1)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作正常上班,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

  (2)教职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作正常上班。

  (3)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4、产假:

  (1)女职工产假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例执行,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婚晚育产假120天。

  (2)男教师护理假: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教师可以享受3天护理假,女方不属于晚育,男教师可以享受1天护理假,享受护理假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护理假期间,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6、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A、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环、绝育等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修满规定假期的。

  B、未采取绝育、放环等而再次人工流产

  7、人情假:

  (1)教职工每学期可以享受二个半天的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100%全勤奖励;请人请假应事先请假,原则上不调课。

  (2)教职工每个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点离校去医院看病,视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须凭医院的挂号单或者病历卡到教导处销假。

  (3)教职工因子女参军、高考、中考、出国留学送机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学期的全勤奖励。

  注明:教职工无法及时出具医院看病的有效凭证到教导处办理销假手续,视作事假处理,类似情况二次以上视作旷工。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确有需要请事假的,半天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填好出门单,交门卫室方可离校,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老师。

  2.原则上星期五下午学校有教职工学习,所以不请人情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教导处或者校长室请假,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四、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A、每月允许一次8点15分前到校,超过一次迟到,一次扣10元。

  B、8:15—9:45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四分之一。

  C、9:45以后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内早退一次扣3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

  B、教职工外出教研、培训、学习时早退一次扣5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扣除30%学期工作奖励。

  3.旷工:

  A、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来上班,视作旷工。

  B、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的二分之一;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

  C、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结构工资,扣除本学期的工作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理。

  D、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开除公职。

  五、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设立全勤奖,根据教职工一学期出勤情况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4.学校如果制定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予以调整。

  5.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考勤规章制度15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 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丧假: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丧假3天。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

  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规定

  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量较大、孕期反应严重、身体健康不佳者(需医院证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的照顾。在照顾期间因不满工作量,将酌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或年终奖励。对处于经期女教工给予每月一次2小时以内的'照顾,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记录。

  2、矿工:

  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

  四、考核办法

  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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