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第三节解析

作者:佚名

  孟子以男女苟合偷 情为喻,谴责那些不由其道,不择手段去争取做了的人,实际上还是在谴责靠游说君王起家的纵横术士们。

  根据孟子的观点,想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是非常正当的。但另一方面,“又恶不由其道”。说穿了,还是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其基本观点与“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一章是相同的,就是不能靠不正当手段去争取做官,不能扭曲自己的人格。

  孟子关于男女偷 情的比喻是非常生动而深刻的。不过,时代发到今天,恋爱婚姻一律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已被抛到了一边,少男少女们再也用不着钻洞扒缝,翻 墙过壁,像张君瑞和崔莺莺那样“待月西厢下”了。那么,“钻穴隙之类”是不是也就合理了呢?

  当然不是这样,莫说是在政治上、官场上去“钻穴隙”,就是男女关系上的“不由其道而往”,也仍然会遭到“父母国人皆贱之”,总归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罢。

  所以,还是光明磊落走正道,不要“钻穴隙之类”的好。

  孟子的比喻始终是意味深长的。

参考资料:

1、 佚名.金惠福之笑问苍天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