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十表 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译文及注释
作者:解惠全、张德萍等
译文
皇上下诏给御史大夫说:“诸侯王凡有愿意把恩惠推及自己的私亲,分封子弟城邑的,命令他们各自条列上报,朕将临时决定这些王子侯的名号。”
太史公说:真是伟大啊,天子的圣德!他一人有了喜庆,天下都跟着沾光。
注释
①“制诏”,皇帝的书面命令。“御史”,此指御史大夫,官名,为三公之一,协助丞相处理政务,并掌纠察弹劾之事,管理国家图籍档案。汉代皇帝颁行制度,用制书。制书的文字都用“制诏某某(三公官名)”开头,加玺封固,再用尚书令印重封,然后颁布州郡。这一制书是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颁布的。
②“诸侯王”,汉代皇子封王,都有自己的封国、官属,其地位相当于周代的诸侯,称诸侯王。“推私恩”,谓推行、施加私人的恩惠。按,汉初规定诸侯王死后,由其嫡子继位,而其他儿子无尺土之封。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令诸侯王得推行私恩,分地给子弟为侯。从此每一诸侯王国中又分出若干小侯国,诸侯王的势力大大削弱。
③“条上”,分列上报。
④“朕”,音zhèn,皇帝自称。上古不论贵贱,皆可自称为朕,自秦始皇起,只有皇帝或临朝听政的皇太后才可称朕。
⑤“一人有庆,天下赖之”,这两句话本自《书·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参考资料:
1、
解惠全、张德萍等.子夜星网站.
2、
参与译注者名单.解惠全、张德萍、白晓红、白银亮、王学孟、王淑艳、张凤岭、张连科、支菊生、纪淑敏、宋尚斋、何平、邱永山、王延海、史有为、范君石、葛亮、郝永娟、赵季、赵叔、王连升、安砚方、徐世英、刘军、刘洪涛、盛冬铃
司马迁(前145或前135—前87?),字子长,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一说山西河津)人,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被后人尊为“史圣”。他最大的贡献是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的史学巨著《史记》,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了解司马迁的作品特点,主要在"迁"这个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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