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五 平津侯
作者:聚优洪迈
公孙平津本传称其意忌内深,杀主父偃,徙董仲舒,皆其力。然其可称者两事:武帝置苍海、朔方之郡,平津数谏,以为罢弊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上使朱买臣等难之,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专奉朔方。”上乃许之。卜式上书,愿输家财助边,盖迎合主意。上以语平津,对曰:“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休而乱法,愿勿许。”乃罢式。当武帝好大喜功而能如是,概之后世,足以为贤相矣!惜不以式事载本传中。
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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