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七 名世英宰
作者:聚优洪迈
曹参为相国,日夜饮醇酒不事事,而画一之歌兴。王导辅佐三世,无日用之益,而岁计有余,末年略不复省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我愦愦。”谢安石不存小察,经远无竞。唐之房、杜,传无可载之功。赵韩王得士大夫所投利害文字,皆置二大瓮,满则焚之。李文靖以中外所陈一切报罢,云:“以此报国。”此六七君子,盖非扬已取名,了然使户晓者,真名世英宰也!岂曰不事事哉?
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古诗分类
名句分类
古文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