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九 老人推恩
作者:聚优洪迈
唐世赦宥,推恩于老人绝优。开元二十三年,耕籍田。侍老百岁以上,版授上州刺史;九十以上,中州刺史;八十以上,上州司马。二十七年,赦。百岁以上,下州则史,妇人郡君;九十以上,上州司马,妇人县君;八十以上,县令,妇人乡君。天宝七载,京城七十以上,本县令;六十以上,县丞;天下侍老除官与开元等。国朝之制,百岁者始得初品官封,比唐不侔矣。淳熙三年,以太上皇帝庆寿之故,推恩稍优,遂有增年诡籍以冒荣命者。使如唐日,将如何哉?
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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