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十 爰盎小人
作者:聚优洪迈
爰盎真小人,每事皆借公言而报私怨,初非尽忠一意为君上者也。尝为吕禄舍人,故怨周勃。文帝礼下勃,何豫盎事,乃有“非社稷臣”之语,谓勃不能争吕氏之事,适会成功耳。致文帝有轻勃心,既免使就国,遂有廷尉之难。尝谒丞相申屠嘉,嘉弗为礼,则之丞相舍折困之。为赵谈所害,故沮止其参乘。素不好晁错,故因吴反事请诛之。盖盎本安陵群盗,宜其忮心忍戾如此。死于刺客,非不幸也。
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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