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一 十年为一秩
作者:聚优洪迈
白公诗云:“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又云:“年开第七秩,屈指几多人。”是时年六十二,元日诗也。又一篇云:“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注曰:“时俗谓七十以上为开第八秩。”盖以十年为一秩云。司马温公作《庆文潞公八十会致语》云:“岁历行开九帙新”,亦用此也。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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