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十二 元丰官制
作者:聚优洪迈
元丰官制初成,欲以司马公为御史大夫,又将俟建储时,以公及吕申公为保傅。元祐初,起文潞公于既老,议处以侍中、中书令,为言者所攻,乃改平章军国重事。自后习以为制,不复除此等官,以谓前无故事,其实不然也。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中批右正言张扶除太常卿,执政言自来太常不置卿,遂改宗正;复言之,乃以为国子祭酒。近岁除莫济秘书监,济辞避累日,然后就职。已而李焘、陈騤、郑丙皆为之,均曰:“职事官,何不可除之有?”
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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