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二 信近于义译文
作者:佚名
“诚信不等于义,如能不违背义,说的话就可以去实践。谦泰不等于礼,如能不违背礼,耻导就能够远离。与人亲爱而又不失掉可以亲爱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程明道说:“依凭恭信,不失掉可亲爱的人,又不违背礼义,所以也可以尊崇。”程伊川(颐)说:“依凭恭信,如能不违背礼义,也是可以尊崇的。”又说:“因为恭信能近乎礼义,就不会失掉可亲近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何况完全合乎礼义呢!”范纯父说:“君子所依凭的是本性,而建立爱心必从亲人开始,爱自已的亲人,也一定要爱别人的亲人,所以说亲爱不失掉可亲爱的人。”吕与叔把信、泰、亲分成三件事。谢显道说:“君、师、友这三类,虽然不是天赋本性,也可以亲爱。除这三类以外,就不免陷于馅媚和卑贱。只有亲爱不失掉可亲爱的人,然后才可以崇尚。”杨中立说:“诚信如不失掉义,谦恭如不违背礼,又亲爱不失掉可亲爱的人。这也是可以崇尚的。”尹彦明说:“因为恭信近于礼义.虽然还不完全合乎礼义的本源,也是可以崇尚的。”我以为礼和义的极限,多至于不能亲近,如能够达到不失掉可亲近的人,这是可崇尚的。但不敢以为是确解。“可为宗”,馆本作“为可宗”。参考资料:
1、
佚名.道客巴巴.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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