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二 田千秋郅恽
作者:聚优洪迈
汉武帝杀戾太子,田千秋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当何罪?”帝大感悟曰:“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公当遂为吾辅佐。”遂拜为丞相。光武废郭后,郅恽言曰:“夫妇之好,父不能得之于子,况臣能得之于君乎?是臣所不敢言。虽然,愿陛下念其可否之计,无令天下有议社稷而已。帝曰:“恽善恕已量主。”遂以郭氏为中山王太后,卒以寿终。此二人者,可谓善处人骨肉之间,谏不费词,婉而能入者矣。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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