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经 第二十一章评析

作者:佚名

  学术界一派观点认为老子的“道”不是物质实体,而是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我们的观点是倾向于“道”具有物质性的这种意见。因为老子说了“道之为物”,又说“道”中有物、有象、有精,这显然不属于观念性,而是属于物质性的东西。在以后的章节里,还将遇到此类问题。

  此外,关于道与德的关系问题,老子的意见是:“道”是无形的,它必须作用于物,透过物的媒介,而得以显现它的功能。这里,“道”之所显现于物的功能,老子把它称为“德”,“道”产生了万事万物,而且内在于万事万物,在一切事物中表现它的属性,也就是表现了它的“德”,在人生现实问题上,“道”体现为“德”。

参考资料:

1、 佚名.豆瓣网.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53070531/
李耳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或曰谥伯阳。华夏族, 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今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人,约生活于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老子故里鹿邑县亦因老子先后由苦县更名为真源县、卫真县、鹿邑县,并在鹿邑县境内留下许多与老子息息相关的珍贵文物。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老子与后世的庄子并称老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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