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经 第二十九章评析
作者:佚名
在《道德经》里,老子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他极力宣传“无为”的政治思想,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那些得“道”的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不要存奢望,不要好大喜功。参考资料:
1、
佚名.豆瓣网.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53070531/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或曰谥伯阳。华夏族, 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今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人,约生活于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老子故里鹿邑县亦因老子先后由苦县更名为真源县、卫真县、鹿邑县,并在鹿邑县境内留下许多与老子息息相关的珍贵文物。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老子与后世的庄子并称老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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