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八 某乙

作者:聚优蒲松龄

  邑西某乙,故梁上君子也。其妻深以为惧,屡劝止之;乙遂翻然自改。居二三年,贫窭不能自堪,思欲一作冯妇而后已之。乃托贸易,就善卜者以决趋向。术者曰:“东南吉,利小人,不利君子。”兆隐与心合,窃喜。遂南行抵苏、松间,日游村郭几数月。偶入一寺,见墙隅堆石子二三枚,心知其异,亦以一石投之,径趋龛后卧。日既暮,寺中聚语,似有十余人。忽一人数石,讶其多,因共搜之,龛后得乙,问:“投石者汝耶?”乙诺。诘里居、姓名,乙诡对之。乃授以兵,率与共去。至一巨第,出软梯,争逾垣入。以乙远至,径不熟,俾伏墙外,司传递、守囊橐焉。少顷掷一裹下,又少顷缒一箧下。乙举箧知有物,乃破箧,以手揣取,凡沉重物,悉纳一囊,负之疾走,竟取道归。由此建楼阁、买良田,为子纳粟。邑令匾其门曰“善士”。后大案发,群寇悉获;惟乙无名籍,莫可查诘,得免。事寝既久,乙醉后时自述之。

  曹有大寇某,得重资归,肆然安寝。有二三小盗逾垣入,捉之,索金。某不与;棰灼并施,罄所有乃去。某向人曰:“吾不知炮烙之苦如此!”遂深恨盗,投充马捕,捕邑寇殆尽。获曩寇,亦以所施者施之。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蒲松龄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古诗分类
名句分类
古文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