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

时间:2023-03-29 19:18:1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定金合同范文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金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定金合同范文9篇

定金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预订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的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区街(路)号《》项目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的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合同的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协议。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合同的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第八条除本合同的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合同的协议自行终止。本合同的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的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批准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批准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3

  甲方 (转让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预定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铺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位于, 约 的食品商铺。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商铺转让金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铺转让协议的担保,签订商铺转让协议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转让金。签订商铺转让协议时,转让金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与甲方协商签订商铺转让协议。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甲方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铺转让协议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 层___________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并经_____________ 测绘机构实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海宁皮革博览城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将位于***海宁皮革博览城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建筑面积)约为: ㎡,经营品类及品牌为 ,年租金总额为 元;约定租用时间为_3年。

  2、、根据以上约定事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交纳租赁定金 20xx 元,人民币(大写: 贰千______元整)。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为租赁业主,只能在甲方划定的租赁区租赁。

  2、为了显示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原则,甲方公告相关政策及相关约定,乙方确认已对相关政策和约定清楚、明白、无异议。

  3、甲方市场实行划行归市,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进行经营,不得在规定区域经营其他区域的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现有及在租赁协议期内新增的管理制度,并对其在经营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和债权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依法文明经营,经营的产品品质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经销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有权在约定的场地及场地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工商等部门的管理规定。如果乙方超出或变更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营范围,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否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支付乙方应当支付但尚未付清的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的违约金。

  4、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5、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同材质即同一产品在同一城市最低价。否则,差价双倍返还给顾客。

  四、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存一份。

  五、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须向甲方提供经营商品的相关资料。

  六、乙方在 ,须到海宁豪庭丽晶假日酒店 房,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付清本协议

  第二条的约定租金。逾期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所定店铺,定金不予退还。

  七、乙方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如有电话、地址等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的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超过甲方规定的协议签订期限后,视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定商铺另行租赁。

  九、其他约定事项:1、付款为年付,下次付款为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

  2、第一年为扶持乙方经营装修期为8个月。

  十、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不可抗力指发生战争、地震、特大天灾等)

  十一、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十二、(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协

  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宁皮革博览城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签约时期: 年月日 签约时期: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6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 篇7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 层___________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并经_____________ 测绘机构实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XX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份,__________ 、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8

  依照法律规定,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部分是无效的。但无论定金条款是否有效,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您有权要求房主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也就是说本合同定金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原告在接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告,要求被告付款,而截至应诉之日被告都未接到原告要求付款的通知。

  虽然合同中规定了超过30日不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六、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七、明确款项的性质,最好标明“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容易发生争议;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应约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定金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乙方于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

  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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