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

时间:2023-04-03 11:46:0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电子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电子合同范文10篇

电子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期货电子化交易的发展极大的改变了期货经纪机构的传统业务运作模式。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期货电子邮箱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邮局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电子邮箱,用于甲方向乙方完成交易结算报告及其他通知的发送业务,保证甲方法定义务的实现和基本服务的到位。甲、乙双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期货电子邮箱是指,甲方按上海证监局和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倡导统一规范送达的要求,定购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专项电子邮箱,通过互联网完成对乙方的交易结算报告和其它通知事项发送业务服务。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甲方发送邮件的发送日志以及收件记录并保存,应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要求时提供相关记录作为第三方证据。

  第二条 期货专项电子邮箱的建立,旨在形成一个具有一定诚信度的第三方,由其管理和存储客户数据,从而解决原有客户数据保存在期货经纪公司服务器、客户对数据没有控制权的问题,提高期货经纪公司诚信服务水平,有效保护客户利益。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向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首选方式。甲方须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按时向该指定邮箱发送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以下简称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

  第四条 甲方承诺与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约定其发送业务的唯一身份,确保使用安全,并做到有效避免“垃圾信息”进入该电子邮箱。

  第五条 乙方应当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及时登录到指定的期货电子邮箱,接收电子邮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的内容,对邮件内容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当乙方邮箱的总邮件体积超过容量限值,甲方有权应用邮箱管理工具直接删除乙方邮箱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邮件),此操作不可逆,以保证乙方邮箱有足够空间接收甲方所发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首次登录邮箱时更改初始密码、自定义并全权管理邮箱密码。若因乙方向他人透露密码或由于乙方密码使用、保管不当,造成乙方信息泄露,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如遇密码遗失(遗忘)无法登录,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采取措施协助解决。但由此造成的信息送达时间延误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只能用期货电子邮箱接收甲方发送的邮件,而无发送、转发等功能,如乙方将期货电子邮箱挪作它用而影响邮件接收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乙方无法使用期货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期货电子邮箱为专用邮箱,乙方不得将该邮箱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期货电子邮箱发送的.客户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等,一经发出,依据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的记录到达乙方期货电子邮箱,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向乙方的送达义务;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异议,则该结算报告或通知即为双方所确认的事实,并可作为未来相关国家机关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八条 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甲方计算机系统无法完成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的发送业务时,应及时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通知方式通知乙方;如遇交易所系统故障等致使当日结算无法完成,甲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使用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时,应及时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方式向甲方了解。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对某一邮件是否发送到乙方的期货电子邮箱或对某一邮件的发送时间和原始信息有异议,应向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提出书面申请。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在收到上海期货同业公会的书面举证要求时,提供其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处理,同时提供该部分邮件的发送日志和接收记录,以及保存时间内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定《期货经纪合同》的附属合同,其未尽事宜,参照《期货经纪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修改和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终止,须由提出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乙双方签定的《期货经纪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终止,无须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或终止《期货经纪合同》时,乙方应同时填写《销户确认书》后,甲方可注销该邮箱。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受权人(签字及/或盖章):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合同 篇2

  第一条: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凡供方提供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配件。对因需方使用不当或非供方提供的配件质量原因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需方可以委托供方修理,需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签定,需方支付定金后 21 天内交货,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工地(山西介休)。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公路运输、费用供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设备所属行业之标准进行验收,试用成功,即验收合格。如对质量有异议,需方须在十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处理,否则视为合格。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 壹拾贰万元,供方发货时付柒万元,余款 壹万 元安装调试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供方每延迟交货一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天支付需方违约金。若需方不按时付清货款,供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并中止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及货款不予退还,所有责任由需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1、 需方支付定金或货款后立即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正副本及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a) 需方不正确操作所导致的配件损坏和人员伤亡。

  b) 超过设备负荷而发生的配件损坏。

  c)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配件原因所造成的连带损失。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货到需方工地后,供方及时负责到现场安装,电焊工由需方安排,负责夹桩箱导向轮的焊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电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万,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

  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4

  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但是P2P平台由于是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作出了知识整理,仅作参考。

  1、《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电子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鉴于

  1.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了有效完成活动项目,保障甲方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筹办活动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第三条委托事项

  3.1项目名称及活动方案:

  时间:

  主题:

  地点:

  活动对象;

  活动内容:

  3.2承揽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事务:

  3.

  2.1该项目整体策划、管理和现场控制执行工作,提供应急处理方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

  2.2负责该项目场地布置,相关物品的采购、设计、制作以及运输。

  3.

  2.3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管控,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

  3.

  2.4全程负责所有人员的安全,除大自然等不可抗因素外。

  3.

  2.5活动过程中所有费用的预先垫付(包含突发意外所产生的费用)。

  3.

  2.6负责现场照片排山拍摄、做好文字及图片形式的总结,撰写相关新闻稿1至2篇,并提供现场照片、摄像。

  3.3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在活动期间进行服务,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负责响应我公司整个项目活动需求,每次活动的前期准备、沟通,做好沟通支撑。

  3.4乙方保证在前,完成甲方委托的筹办工作,并提请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创意说明、草图、脚本、确认的样稿、样带等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如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则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重新调整,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再次验收。修改后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未能完成承揽。

  3.6因验收不合格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的,视为乙方履行延迟。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费用为全部费用及税费,已经包括本合同所涉及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总金额不能变更。

  4.2上述合同费用为固定不变价,如须变更需根据乙方原报价及实际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4.3合同费用为含税价,已包括营业税等税项。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

  第一种方式付款:

  (1)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共计元。

  5.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额发票,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的条件下在30个工作日内划帐方式付清该笔款项。

  5.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5.4甲乙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乙方户名: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子合同 篇6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今签订合同不再拘泥于以前的纸质版,电子合同应运而生成为了目前签合同的方式之一。由于电子合同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很多人在签订之前都会问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

  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在电子商务的无纸化(Paperless)世界中,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并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合同规范移植到网络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网络中如何重建与传统合同法律价值相近的规范。原因有:

  1.任何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还是“电子数据”;

  2.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

  3.确定数据电文的'传统书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着于纸质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经改变的信息。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定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子合同因此就赋予了具有证据的效力。

电子合同 篇7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过通讯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这是电子合同有别于传统书面合同的关键。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而电子合同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更为合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亦采取此种做法。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不可信性。

  5、信息传递能够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从而使得电子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时间大大减少、空间被大大压缩,因而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期比书面合同大大缩短。

电子合同 篇8

  1.电子合同成立时间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对于什么是“进入”,一项数据电文进入某一信息系统,其时间应是在该信息系统内可投入处理的时间,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检查或者是否阅读传送的信息内容。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2.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

  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总之,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电子合同 篇9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 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 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

  7.产品功能

  ……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_________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

  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_________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第十九条 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

  第二十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10

  一、跨境电子消费合同概述

  跨境电子消费合同在国际组织规定及国际条约中通常没有被作为单独的概念提出来。比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就没有对电子消费合同进行专门的解释,而只在电子商务一章规定了消费者保护问题。不过,也有一些规定对此进行了表述,但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将之表述为“线上消费者保护”(OnlineConsumerProtection)。欧盟最早在1997年的《远程销售指令》中提到了类似的概念,但并未使用“跨境消费合同”一词,而是称之为“远程消费合同”(DistanceConsum?erContract)。远程消费合同是指,商家以一种或多种远程通信工具为媒介所缔结的远程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合同。20xx年10月25日,欧盟颁布了编号为20xx/83/EU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指令。该指令延续了远程消费合同这一表述,并规定该合同是指消费者与商家无需同时在场,双方通过一种或多种远程通信方式缔结或履行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不过,远程消费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跨境电子消费合同。电子消费合同所利用的媒介应当采用电子通信的方式,也即互联网方式,而远程消费合同所利用的媒介并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只要以非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消费都属于远程消费合同的范畴,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电话购物。有学者提出,移动商务(MobileE-com?merce)不属于电子商务方式,笔者认为不妥,因为移动商务所采用的如果仍然是网络形式,那么也应当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二、跨境电子消费合同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依据

  在传统消费合同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已经基本得到各国公认。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基于对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的特别关爱。相对于传统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其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对消费者的保护实际上是对消费者议价能力(InequalityofBargainingPower)的`保护,而相对于传统合同而言,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在议价能力上存在如下不足之处:

  1.交易过程中与卖家缺乏交流

  跨境电子消费合同由于其远程性,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流更加困难。尽管现在有电子邮件、聊天软件、视频软件等辅助交流工具,但与传统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买家无论在交易前、交易中还是交易后,与卖家的交流都是不充分的。

  2.对卖方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了解不足

  在进行电子消费之前,消费者对卖方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的了解只能通过网络方式。实践中,对所消费产品(或服务)的了解往往只能依赖网站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展示,对卖方信息也缺乏准确了解,这使得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

  3.消费者需要提前支付价款

  传统消费是当场交易,而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需要提前支付价款,有的是提前支付全部价款,有的是提前支付部分价款。尽管不一定全部都是支付到卖方手里,但这对消费者而言都构成了一种额外的负担。

  4.存在被第三方获得个人信息的风险

  由于跨境电子消费合同涉及物流和支付问题,因此与传统消费合同相比需要在很多环节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对消费者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一旦被不法第三方获取和利用,将对消费者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这也是跨境消费者合同需要实施消费者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TPP协定对未经同意的商业电子信息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说明TPP协定注意到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这也是TPP协定的一大亮点。

  三、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保护

  (一)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消费者保护现状

  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面临诸多特殊风险,如对买到的商品不满意(因交易前无法亲自确认商品)、网络欺诈、退换货困难、交付风险等。尽管相对于传统消费合同,跨境电子消费合同面临以上风险,但其交易量依然增长很快。基于此,国际组织和国内立法对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也愈发重视。

  1.国际法保护

  (1)全球性国际组织。有关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规定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消费者保护类法;一种是电子商务类法。联合国早在1985年就通过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但该法施行时电子商务尚未普及,因此没有单独规定电子消费合同的相关消费者保护问题。此外,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公布了《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20xx年联合国通过了其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提出的《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以上尽管是电子商务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但并未提及消费者保护问题。最早关注跨境电子消费者保护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该组织于1999年12月通过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指南》,随后又陆续通过了《保护跨境消费者免受欺诈商业行为损害的指南》《消费者纠纷解决及救济意见书》《通信服务消费者保护及强化保护的政策指南》。

  (2)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区域性国际组织中,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做得最完善的是欧盟(EU),特别是其对跨境电子消费者的保护。欧盟在出台了多部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立法后,已经初步形成了欧盟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在实体法和纠纷解决程序法两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其中,实体法领域涉及跨境电子消费者保护的有:1997年的《远程销售指令》、20xx年的《消费者权益指令》以及《欧洲统一买卖法》的建议稿;纠纷解决程序法领域涉及跨境电子消费者保护的有《消费者在线争议解决条例》(以下简称《消费者ODR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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