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3-04-29 08:56:4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装饰合同范文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装饰合同范文六篇

装饰合同 篇1

  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xxx(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人xxx为装修xxxx房屋(xx小区xxxx), 经xx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三:

  按照《*******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此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xxx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xxx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xxx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 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

  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xxx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工程代表姓名;

  住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联系电话:

  工程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2.1.2工程内容(见预算)

  1.3工程承包方式: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

  1.4工程期限天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5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物业部办理开工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以不影响施工。

  2.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负责协调邻居关系。

  2.4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按下款约定程序:

  7.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预算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书)

  7.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第一次 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 支付金额:¥ (大写:)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 支付金额:¥ (大写:) 工程日期过半

  第三次 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 支付金额:¥ (大写:) 线灰工程入场

  第四次 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10% 支付金额:¥ (大写:) 验收合格后

  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四次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负责

  8.1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并赔偿给对造成的损失。

  8.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应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9.2施工期间,甲方将门装修钥匙交给乙方的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持主人钥匙开锁,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答辩人:xxx ,女,汉族, 身份证号:XXXX, 住址:XXXX组。 被答辩人:天津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XXXX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如下:

  1、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本案受损房屋的业主是适格的当事人,被答辩人是否与此财产损害纠纷有利害关系,我方持有异议。

  2、被告的主体不适格。本案的实际侵权人应为涉诉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人即涉诉房屋的承租方,而非涉诉房屋业主。被答辩人以常年不在本市居住的业主为被告,缺乏法律依据。

  3、我们先假设本案财产损害存在,那么赔偿责任也应就各方在损害事件中的过错来合理分担。而被答辩人将受损财物“长时间浸泡”或“长时间在潮湿的`空气里”,没有合理有效的阻止损失的扩大,在此财产损害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如今,答辩人已经积极了“采取真正有效地施工”等补救措施,及时停止侵害,排除了妨碍,并且修理、重作、更换了吊顶,恢复了屋顶的原状,并不像被答辩人所称未积极的履行以上义务。那么在答辩人就此损害承担完毕大部分民事责任前提下,剩下的责任理应由被答辩人独自承担。

装饰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序

  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意

  见甲方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家装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装饰合同 篇5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被告黄余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答辩人在被告黄余明承包的工程中干活,被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形成雇佣关系。对于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被告黄余明作为雇主,存在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答辩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作为雇员的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自己从三楼摔下受伤,自己有一定的过错,应减轻被告黄余明的赔偿责任。

  三、答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黄余明以包干价的形式承包了答辩人位于大鹏山庄东六巷三号的房屋装修工程后,被告黄余明再口头雇佣被答辩人进行房屋装修工作。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是承揽合同关系,被告黄余明与被答辩人是雇佣关系,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

  被告黄余明虽然没有在劳动部门申请从业资质,没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但被告黄余明已经从事室内装修的承包事务多年,亦曾承包过类似工程而具备相当施工经验,因此,答辩人有理由认为被告黄余明是具有从事室内装修资质的,答辩人在承包人员的选任上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答辩人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作人,而且尽到选任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答辩人作为定作人,假如在从事房屋装修人员的选任上存在过失,也只是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应与被告黄余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答辩人将房屋装修的劳务部分承包给被告黄余明,两者之间应定性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把一般的家庭装修纳入建设工程合同的调整对象,因此本案不适用该条法规的连带责任。

  2、虽然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规定,但该《办法》是20xx年5月1日实施的,在20xx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xx]24号)第三十三项、第五十六项的规定,已经分别取消了对建筑装饰资质及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的审查。

  3、现今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承揽一般的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需要资质,也没有明令禁止个人不能承揽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答辩人的房屋装修属于规模较小且投资费用较少的家庭装修,不需要装饰装修资质。

  4、本案中,法院应当充分考虑答辩人是否具有一定的选任过失,即便过失成立,法院也应当按照选任过失的大小,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按比例从被答辩人应获得的赔偿中划分出来,而不能笼统的与被告黄余明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11月18日

装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人信阳光青年城17栋1门1602号房屋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家庭装饰,乙方为甲方制定了全额为叁万玖仟叁佰叁拾肆元(¥39334.00元)的家庭工程预算单,甲方认真阅读后认可乙方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预算单,并同意实施该项工程,双方协定如下:

  一、工程施工前,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全额工程款壹万壹仟捌佰元(¥11800.00元);

  二、工程施工中段,甲方再度支付乙方65%全额工程款贰万伍仟伍佰陆拾柒元(¥25567.00元)。

  三、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验收全部工程,合格满意后再将余下的5%全额工程款壹仟玖佰陆拾陆元(¥1966.00元)支付于乙方。

  四、施工具体内容以家庭装饰工程预算单为准,如有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双方不得以任何与工程无关的.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支付两万元违约金于另一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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