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

时间:2023-05-29 16:15:3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企业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企业合同范文集合10篇

企业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3859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甲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1.4“甲方产品”指甲方自行开发的,具有独立版权的电子邮件系统及产品的相关说明、文档、资料。

  二、权益和义务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于乙方的因特网域名________________为后缀的企业邮箱托管服务。

  2.2乙方承诺不用该邮件系统传输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邮件服务的协议规定。

  2.3甲方承诺尊重用户隐私,不公开用户邮件内容。

  2.4甲方为乙方设立管理员信箱,乙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2.5甲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2.6甲方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A.乙方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甲方向第三方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甲方在诚信的'基础上,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

  B.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甲方会提供乙方的注册信息。

  2.7如果乙方的企业信箱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终止企业信箱服务。甲方在乙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结束乙方使用甲方收费电子邮件服务的权利。

  2.8为了得到甲方所提供的邮箱服务,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费用:邮箱服务费______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请列出项目,比如域名):_________元人民币;合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9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日内,以方式将合同款寄至甲方。

  三、服务条款

  3.1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信箱_________,接到用户信息后,2个小时内给出答复。_________以后可以通过语音邮件留言到_________中。

  3.2系统中相应软件的升级,乙方承诺给以甲方免费升级的优惠。新增软件功能另议。

  四、误期及罚款

  4.1由于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款(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由此引起的时间延误,由乙方负责。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最终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系统延期开通,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最终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不负上述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五、仲裁

  5.1凡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5.2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国家法定的仲裁机构处理(仲裁地:_________市)。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担负。

  六、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7.2若本合同因某种原因未能生效,则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一律无效。

  7.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2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__________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委托__________为其授权代表。

  1.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2.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3.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______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__________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__________平方米(约__________间客房)办公楼分___________约_____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际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的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中处置费为_____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__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美元,占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_____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_____美元,合计_______美元,作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________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__________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_____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应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__________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_____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_____美元;

  第二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_____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____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__________%/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__________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说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_____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_____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__________美元,合营企业委托__________银行牵头,__________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_______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_______美元)的_____%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他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________美元)的__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________%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_____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__________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__________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__________天内书面签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__________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其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

  1.辅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峻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辅助合营企业取得_____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乙方:

  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他有关安排;

  4.辅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__________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__________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__________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方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下属人员,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补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分。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________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第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明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1.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他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他记录资料;

  (10)其他有筹建的业务。

  2.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所需设备、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3.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__________和__________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__________万平方米的__________%。

  合营企业委托__________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__________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__________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报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项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以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_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__________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时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__________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_____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__________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_____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__________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__________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他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_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_____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他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均被当时的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_____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

  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他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_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__________,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__________,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项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是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__________”,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为________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鉴字第________________号

  鉴证部门(盖章)

企业合同 篇4

  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x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x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 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 年 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 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 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 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 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 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 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其它事项

  6.1 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 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 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 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表单、民工工资表等)。

  6.5 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 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合同 篇5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集体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2、 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3、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

  4、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讨论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或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企业合同 篇6

  甲乙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

  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 .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甲乙两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两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两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两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

  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两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没有订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两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7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郑州

  按照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商品配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商品类别、数量、单价、金额(详细品种见附表)

  商品类别

  数量(箱)

  单价

  金额(元)

  交货时间

  鞭炮

  烟花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二、双方严格按照河南省和郑州市及各区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三、需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方法,告知消费者严格按照产品包装箱上的说明及警示要求正确燃放。

  四、技术标准:执行GB10631-20xx国家标准,凡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由供方代表厂方先行赔付。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将需方订购的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配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地点及验收:需方在郑州市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纸箱包装,包装回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结算,概不赊欠。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一方不满意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本销售季节过后,未销完的包装完整的整箱商品,可凭进货单据到供方指定地点办理商品代存手续。

  十一、需方不得购进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需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8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 承包方按_________(递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______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奖励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

  3、企业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据实向发包方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成,应提请仲裁裁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9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东岸尚景8#楼 工程中的 主体结构 工程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以业主和甲方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高速优质的建设工程为原则,以平等互利为前提,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通力合作,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东岸尚景8#楼

  1。2工程地点:新柳路与渠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1。3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二、承包范围:

  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中的所有的工作内容:

  2。1基槽机械开挖时标高的控制,机械大开挖后的人工开挖部分及土方清运,破桩头等;

  2。2基础褥垫层、砼垫层及防水层基层的施工;

  2。3钢筋:施工现场内的钢筋加工设备、卸车、装车、钢筋机械的安装、调试、钢筋的制作、绑扎、水平运输、吊运、废料的清理、归堆(门上小于200空的砼挂板钢筋制安),钢筋的对焊、电焊、止水钢板(含止水带安装)、预埋铁件及预留钢筋的制作安装,砼浇筑时核正钢筋及钢筋位移的修整等全过程及提供器材、材料计划表;

  2。4模板:配合放线,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含后浇带的清理、模板的制作、安装,砌地胎膜及卫生翻沿,门上小于200高的砼挂板模板砼且不另计),配合验收,验收前自检,模板的保养、刷隔离剂、转运、每层的杂物清理、封顶后模板往下吊运、归堆、清理模板上的残渣、配合止水钢板(含止水带安装)的安装及预制砼块的制作安装等全部过程;空调管预埋;

  2。5砼(包括塔吊基础的砼):砼的浇筑及养护(含泵管装折清洗),砼的表面最少收两遍;楼层垃圾清理。

  2。6地下室:防水保护层施工(不另计);

  2。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地”的要求(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的卫生及其场地硬化,现场排水沟及小型临时设施的用工等);基坑周边的防护;

  2。8外墙脚手架提升的配合(人员基本固定)。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3。1工程质量:合格。

  3。2验收标准:

  3。2。1按国家标准验收;

  3。2。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 GB50300—20xx规范规定及技术交底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应义务维修,不得扯皮推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结算时在承包价的基本价上加2元/m2结算;

  3。2。3对成品进行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效果。

  四、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辅料及部分机械设备和机具、器具)。

  五、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的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办事,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失,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标准要求,结算时在承包价的基本价上加2元/m2结算时。

  六、工期要求:

  总工期 天。

  七、承包价格(包括劳务公司的税、费):

  八、 工程量确定及付款方式

  8。1工程量计算依据20xx年8月29日 设计院东岸尚景8#图纸、定额规定计算(地下室按两层计);共 ㎡(其中地下室: ㎡,标准层 ㎡)。

  8。2施工中若图纸标示的建筑面积不会发生变化,结算时建筑面积不变;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超过10﹪,结算时不与调整。

  8。3本工程完成 层及以下结构后经验收合格后付完成量(地下室增加的一层面积暂按一层计)的 %(以基本价格计);以后每5层支付一次,付完成量的 %(以基本价格计)。全部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完成量(此次付款将地下室增加的一层面积和质量、安按建筑面积:基本价(扣除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各2元/㎡) 元/㎡;临时用工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负责协调各工种的配合工作,负责按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方法。

  2、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发现乙方的施工等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返工或适当的'罚款,其返工工资、材料由乙方自己承担。

  3、负责各种施工原材料的供给及施工人员的用电0。5度/人。月。

  4、负责提供吊装设备、砼输送泵、脚手架钢管、竹笆等机械和器材设备。

  5、教育乙方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遵守安全制度。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有无故损坏机械、器材设备或浪费建筑材料的现象,按实际发生的2倍对乙方进行惩处,并有权对不服从和恶意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500~2000元。

  6、根据工程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乙方必须服从并积极组织施工。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必须缴纳 万元的质量( 万元)、进度(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 万元)保证金;工程施工完第 层退还保证金 万元,剩余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退还,无息。

  2、施工人员进场时报花名册,一式三份,且附身份证复印件,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件。

  3、在施工中必须配备合格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相对稳定;若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称职(现场考查),否则按承包总额的5%扣除;乙方并应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服从甲方科学合理的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下达各项任务指标;若不服从和恶意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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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专人、持证上岗)、保养,乙方自备除甲方提供设备之外的工具、器具、辅材(如手电锯、钻、手锯、钢尺、吊线坠、扳手、安全帽、灰桶、靠尺、泥抹、震动棒、配电箱后的施工电线及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扎勾、扎丝、铁丝、铁钉、扫帚、海绵胶带、手套等)等;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白色)等;控制施工人员的用电0。5度/人,超过部份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施工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努力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6、乙方要注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若有发生,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场地机具设备自觉收检并排放整齐,定期保养,每天工完料尽场清,确保完交工时,场地无任何垃圾堆放,场地每天收理干净与进场时地面卫生相符。否则清理场地由项目部将安排人员清理,费用在结算时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

  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搞好与其它工种的相互配合,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8、乙方对自己的员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生活团结全体员工共同奋斗,为实现共同目标努力。

  9、乙方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允许干任何违法的事情,出现违法行为,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要爱护公物,节约建筑材料,凡无故损坏公物,浪费材料等均应受到加倍的处罚。

  11、分项工程各验收批施工结束后,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2、乙方应积极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如发现质量问题,要随叫随到,并彻底返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的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并应立即迅速退场,不得设置任何人为障碍。否则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若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并追究乙方责任,并赔偿其给本工程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若无理终止合同,应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如甲方未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工作内容严禁转包,若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在施工中,乙方自备的工具、器具、辅材不能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提供,在结算时双倍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7、若因乙方责任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先退场后清算,按完成量的40%结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余款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开展彩票行业售彩服务的公司。

  2、乙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从事彩票行业信息咨询业务的专业性咨询服务公司。

  3、随着甲方运营规模的扩展和自身业务的拓展,同时也为了迎合当前激烈的国内竞争和国家彩票中心政策的要求,甲方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寻求专业性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支持与指导。

  4、乙方在企业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处理、基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拥有众多专业知识扎实丰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为各种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位的专业化咨询和指导服务。

  5、甲乙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沟通和了解,寻求到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础和共同契合点。

  基于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基本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基房建设及维护、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1.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派符合条件的顾问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1.3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

  1.4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劳动报酬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无需就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向乙方顾问人员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5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在受托权限范围内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6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的或非盈利的、足以构成对甲方潜在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活动。

  1.7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在委托期限内因故不能提供服务或者甲方要求更换顾问人员理由充分的,乙方应当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以保障咨询服务工作连续有效进行。

  1.8 甲方应当就咨询服务事项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如实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陈述同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事实情况。

  1.9 甲方不得直接同乙方顾问人员就有关事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乙方顾问人员也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就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

  1.10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故意或过失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对甲方所受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其同委派的顾问人员之间的抗辩事由对甲方提出抗辩。

  2、服务内容和范围

  2.1 行政事务管理咨询

  2.1.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行政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行政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1.2 行政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规章)的起草、拟订、登记、存放和保管;

  (2)公司财产管理;

  (3)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解释;

  (4)安全保卫、办公秩序、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管理;

  (5)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管理;

  (6)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保存、发放管理;

  (7)车辆管理;

  (8)印刷品印制;

  (9)来宾接待、内外行政事务协调;

  2.2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2.2.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人力资源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人力资源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人力资源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2.2 人力资源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薪酬、福利制度设计、检讨、优化;

  (2)工资计算及支付系统化;

  (3)人员招聘与培训;

  (4)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及鉴证与备案;

  (5)人力资源政策及法规;

  (6)人事资料管理;

  (7)社会保险的办理;

  (8)绩效管理;

  (9)职位调研、分析及优化;

  (10)企业文化构建和系统的优化。

  2.3 资讯系统管理咨询

  2.3.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资讯系统事务

  顾问,对甲方日常资讯系统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资讯系统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3.2 资讯系统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及机房电脑系统的推行、维护和更新;

  (2)电脑操作技术的学习、培训和指导;

  (3)病毒信息的发现、清除和病毒侵害的防范;

  (4)网络系统的组建、维护、更新和运作;

  (5)电脑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放、删改;

  (6)商业秘密的保守;

  (7)电脑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8)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推行和发展;

  2.4 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咨询

  2.4.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财务会计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财务会计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财务会计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4.2 财务会计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资金的筹措运用;

  (2)代理记帐、建帐、报税、年检及清理乱帐;

  (3)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

  (4)提供税务解决方案、有效的节税策略、创新的税务安排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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