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3-05-30 13:04:4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装饰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饰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装饰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装饰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改为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补交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年____月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监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两者在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闽侯支公司(筹)

  工程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园一层1#店面

  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使用面积:114平方米;

  工程监理期限:60天,自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

  第二条 监理范围:

  1、地面(防水面层、水泥砂浆面层、面砖面层、地板面层)

  2、水电(上、下水、强电、弱电管线铺设及灯具、洁具安装)

  3、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4、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塑钢门、特种门、门窗玻璃安装)

  5、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6、软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7、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8、涂饰(乳胶漆、木器漆、美术涂饰)

  9、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

  9、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花饰制作安装)

  第三条 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图会审及图纸交底。

  2、材料验收。

  3、工程质量控制。

  4、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进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理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第五条 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两者商定监理收费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积114平方米计算,收费人民币8208元,金额大写捌仟贰佰零捌元进行结算。

  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人民币2460元,金额大写贰仟肆佰陆拾元。

  3、 工程吊顶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后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计人民币4100元,金额大写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委托方付清监理方监理费余额计人民币1648元,金额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捌元。

  第六条 监理人义务

  1、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决定委派黄练雄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义务。

  2、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委托人义务

  1、 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2、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 委托人应当在两者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

  4、 委托人应当在两者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5、 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人的监理权利和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 监理人权利

  1、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房屋安全规定或设计合同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通知后方能复工。

  (3)、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4)、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对本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变更的审批权。

  2、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3、监理人调换本工程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理人责任

  监理人在监理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员过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过失是指:

  1、未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严格对按合同约定施工材料进行检验,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严格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经委托人确认,留下工程隐患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衡量监理人是否过失的依据以监理人的是否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报告以及工程验收记录为准。

  4、 监理人在监理期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条 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3、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监理人监理费,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监理人支付人民币壹佰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监理期限,两者应重新约定监理费用。

  2、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报酬。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两者当事人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未尽事宜,两者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者各执一份。

  7、 本合同经两者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分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省保险大厦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配送材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材料的单价人民币:沙每立方(注:材料配送的途中任何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所供应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开具的材料清单(或者是乙方所报)的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及等级要求配送,不能有参假在内和提供三无产品给甲方。

  2、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各种材料的检测检验报告,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的提供各种材料的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3、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送材料时,必须经过甲方公司负责人电话:或采购负责人电话:话同意确认或者是经本公司授权的项目部盖章的采购清单后方可有效;材料到达工地后,甲方指定仓库员电话:

  2、配料时,甲方应提前小时向乙方提供材料采购清单,以便乙方备料、选料。

  四、材料的质量约定

  1、甲方在验收或施工中,如果发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等级等不符合规定或不合格,应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甲方人为所造成的因素除外),及有权追究材料原因造成所有损失费用的全额赔偿。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材料结算

  甲方所配送材料价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上旬日结算上个月到最后一天的材料款(遇节假日顺延),甲方如果每年完成材料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元整,乙方必须在最后一次结算最低返还乙方%材料款给予甲方作为奖励。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等级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对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误工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若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款之情形,乙方除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当按合同总价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若甲方逾期支付材料款,则应按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二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5、平常材料单价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清单单价为准,若市场材料涨跌乙方应提前件为准。

  七、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责任及损失。

  九、解除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如不续签自动解除。

  2、乙方因业务转型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材料(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本合同自动解除。

  3、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合同到期合同内的材料款结清后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各执壹份,有效期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附件

  1、甲方每次向乙方订货到工地不超过天以内,乙方如果超出按每天元人民币损失赔偿甲方。

  2、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乙方材料品牌及价格表、乙方产品代理证或授权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4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监制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20xx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 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 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

装饰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XX市XX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装饰合同 篇6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业 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称“业主”)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

  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湖北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 主:(签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装修或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20xx年工程量不得低于___________万元,以后每年工程量在___________万元以上。

  2、 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签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三、乙方权利:

  1、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定金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乙方提出终止合作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定金。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工程施工队与客户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相应工作任务。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所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 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五、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六、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或经业主单位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及其它情况的;(3)不可抗力;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业主单位原因或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 质量标准

  7.1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工程验收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 违约责任

  10.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0.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除按照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罚息外,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10.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违约的,除按照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罚息外,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终止

  甲 、乙任何一方终止合作协议,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合作协议终止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前向甲方交纳的作为履约保证的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退还视为违约,除按日支付1‰的罚息外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因本合作协议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作期限:

  自 ___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_日, 至 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_日

装饰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位于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装饰工程

  三、三、施工作业条件:在外墙找平的基础上作业。

  四、四、合同工程量:工程,外墙工程。预算工程量:合计:

  五、工程量计算方法:

  1、施工面积计算: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装饰沿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装饰施工合同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应按现场签证计量。

  六、合同工期:即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按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piangei。com如遇阴雨、大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七、质量标准:

  1、外墙颜色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样板颜色。

  八、每平方米的施工价格:

  1、真石漆价格(现金结算)

  2、复合岩片漆价格(现金结算)3、涂料价格(现金结算)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现场后,付工程款的%。

  2、腻子、抗碱底漆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3、3、真石漆进现场后,付工程款的%。

  4、4、真石漆喷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5、5、透明面漆完工后,付工程款%。

  6、6、以上工程不含税金及各项费用。

  十、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协调,无偿提供工程用水用电和工人食宿场所。

  2、设专人现场进行协调、监督及成品保护。

  3、负责解决因墙体缺陷而影响乙方施工的问题。

  4、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工程大型施工设备由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提供,工地应配相应的架子工,吊篮支架、塔吊等。

  十一、乙方责任:

  1、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严格按图纸及工艺规程施工。

  2、乙方设专人看管施工工具及材料。

  3、服从甲方的技术监督,做好成品保护。

  4、负责对工人的管理,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5、出具主材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十二、双方约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停工期间该工程总额每日1%的赔偿金。

  2、因原材料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由提供材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按正常施工程序和要求施工完毕的作业面,甲方若要求改样或追加施工,乙方应予以配合,改样面积和追加面积应补计为总面积进行核算且工期要相应延长。

  4、乙方作业使用的吊篮安装调试需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出人配合。

  5、工程完工后甲方即结清全部工程款额,若无故拖延,则从完工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1%的违约滞纳金。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7、双方合作中一切与工程有关事宜均以书面文字形式予以记录,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十三、施工进程中若出现新情况,双方另立备忘录,备忘录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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