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时间:2023-07-03 16:12:5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签订合同范文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签订合同范文7篇

签订合同 篇1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以上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篇2

  20xx年8月23日上午,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在京举行高层联席会议暨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省长赵正永,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袁力出席。

  多年来,国开行和我省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先后6次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和纪要,合作金额共计5068.68亿元,累计投放贷款4200多亿元。特别是20xx年签署的《“十二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约定五年内向我省提供2500亿元的融资支持,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计提供融资总量957.58亿元。

  赵正永对国开行给予陕西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在简要介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后,他说,国开行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政策力度大、措施实、重点突出,近年来陕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生的显著改善,与国开行的贡献是分不开的'。目前,我省正处在发展的上升通道和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时期,在基础设施、产业和民生领域都有许多大项目、好项目,既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也蕴藏着金融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希望以这次会议的举行和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双方进一步深化各项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陈元在讲话中说,与陕西的良好合作已成为国开行同地方携手发展的典范,我们对陕西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这次会议的举行和相关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上新的台阶,希望彼此共同努力,把信任、理解和支持的良好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推动陕西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会上,国开行陕西分行分别与省金融办签署《推进陕西省社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与省住建厅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与省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推进社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协议》,与省体育集团公司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体育局,国开行相关部门,省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省体育产业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签订合同 篇3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委托书。产权不清、违章搭建或危险房屋、门窗不全缺乏安全设施、卫生条件差、出租人无合法资格或无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将私有房屋出租给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必须由市房管机关指定的部门办理代理租赁手续。

  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2、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行为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签订合同 篇4

  装修合同的构成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工程日期、付款方式、工程责任、双方签章。

  1、工程主体包括 :

  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签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工期约定:一般三居室12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4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50-6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目前我市家装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签合同时预收部分水电款,水电工程结束后据实结清剩余水电款。所以一定要认真选择装饰公司,如果选择了不合适的装饰公司,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饰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饰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提醒: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饰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如果是水电外包的当然这项就不在其内了,要单独签订水电改造的合同。

  6、注意设计图纸 .很多家装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导致设计师和消费者会有理解上的差距,有时因为图纸不明确,具体尺寸也会存在差距。签合同时,应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7、注意工程预算。一般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工程预算一般比较完整。但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往往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家装业主签家装合同时,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时,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

  8、注意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装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比如曾有家装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签合同时不要考虑那些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

  9、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10、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饰公司都将工程安排给各个施工班组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师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签订合同 篇5

  (一)什么是装修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装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发包方的切身利益。为了尽可能保护发包方在装修合同中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装修合同就是家里房屋的装修合同,这关系到我们日后的居住环境,与我们的利益戚戚相关。小编提醒各位,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留心小编在上文中介绍的内容,要是您遇到了法律纠纷的话,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签订合同 篇6

  第一条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 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签订合同 篇7

  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

  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4.权利义务不清: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

  7.工期约定:一般情况下,简单装修1 00平方米的房间.工期在35天左右.而装饰公司通常会把工期约定为45—50天.即便如此.延期交工也时有发生。在合同中约定工期.能促使装修公司早些完工,以免耽误八住。

  8.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中期验收时缴纳35%.完工时缴纳5%,这种付款方式会使消费者在工期过半时就支付95%左右的装修费用。如果装修后期出现问题,很难在钱上制约装饰公司。所以.业主最好把首付款压到30%、中期款30%.而且中期款并不能简单地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而应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墒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9.砍价:装修报价单有一定的打折空问。只要业主强烈要求,装修公司为了签单都会给予适当的优惠。

  10.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通常为增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线路.等等。这些项目在完工时都是要费用的。如果这些项目的单价未再签订合同.等到开工后就只能由设计说了算了。因此.装修报价单应当越详细越好。同时在装修合同中应对增加项目的比例和单价范围进行一定的约定。

  11.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会用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时,水电费加起来也是笔不小的支出.这笔费用由谁支付,应该在装修合同中注明。

  12.按图施工:业主一定要严格要求按照自己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可以要求返工。但切不可自己随意改动图纸,以免成为装修公司“业主增加施工项目”的依据。

  13.保修条款:家庭装修主要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难免会有一些细碎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当担负实施责任。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对保修时间、范围、责任等进行约定。

  14.监理:家庭装修是由多个工种完成的.而且各工种既相互影响.又各自为政,这往往会出现一些衔接不到位的问题,监理就是防止、解决此类事情的重要手段.所以,合同中应约定监理或质检到施工现场的次数,最好每隔2天到场1次。

  15.多谈条件:所有的装修合同都有一定的协商余地,业主只要坚持.就可尽量多谈一些合同的细节条款.从而给自己多争取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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