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7-25 16:40: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精华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销合同(精华9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卖方): 签订时间:

  乙方(居间方):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与居间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燃料油购销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 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达成燃料油购销合同的成立;

  2、甲方与丙方订立燃料油购销合同即视为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居间期间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燃料油购销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与丙方不存在燃料油购销合同时为止。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完全终止;

  5、乙方是受甲方委托提供促成甲方与丙方订立燃料油购销合同居间服务的唯一居间方,甲方不得再将其委托给第三人。

  6、本合同中提及的燃料油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燃料油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燃料油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内容:

  委托采收商品名称:燃料油;

  商品质量标准: 燃料油,具体详见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燃料油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总额(税后)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当日之内(该笔货款的具体日期以 为准),按照该笔款项占丙方应付甲方货款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应付居间费用总额的相同比例的居间费用,即该笔货款/丙方应付甲方货款总额=甲方此笔货款应付乙方的居间费用/甲方应付居间费用总额。支付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甲方付给乙方每笔居间费用的累加不得少于应付居间费用总额;

  5、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则此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各个独立受益人RMB 元;

  6、甲方应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受益总额必须符合下表,转账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账户与户名不符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更正错误。居间报酬的支付以居间方出示的与下列账号、户名、金额相符的转账凭证为准。

  (在不超过总额的情况下,手写的账号户名金额有效)

  三、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必须根据合同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不得分发错误,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出现甲方未分发或少分发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时,乙方各个少分发或未分发居间费用的独立受益人有权认为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居间费用的支付将以双方同意的条款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有效执行之日起,在合同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保密义务:

  乙方对居间方行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等方式,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所有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未规定的其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签约地: 签约地: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储运商场

  乙方:**滇雪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为使乙方产品在甲方所在地推广销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在当地(个旧市区)销售乙方生产的.各种瓶装的调和油、菜籽油,甲方是乙方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

  二、乙方对提供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QS认证)、工商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供应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如市场价位变动,须经双方协商认可,才得调整。

  四、乙方供货后开据增值税发票(13)给甲方,甲方一般情况下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款项。

  五、为鼓励甲方在合同期内分销乙方产品,甲方销售乙方产品30万以上,乙方从供应价格中提出10返利给甲方,购买宣传促销车,该车产权归甲方所有,30万以下的返利双方商议。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甲方:云锡储运商场乙方:玉溪滇雪粮油食品

  工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供货方: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600组共计35万元整

  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有效日期为10日内

  二、货款的交付方法:

  1、银行汇款方式入账,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后,启动款到发货

  2、乙方通过物流,货到付款给物流公司进行接货交易。产品运输到乙方地点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否则甲方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四、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六、售后服务约定:

  1。保用期:18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 7个月换新、7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乙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负责人: 传真: 帐号: 负责人: 传真: 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品说明及要求

  1、本合同货品为照明灯具。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见下表。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总金额

  2、合计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为准。全套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货物进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甲方对灯具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送至施工现场货物中夹杂其它品牌的`灯具及其元器件或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灯体安装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及安装配件需齐全、灯体外观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质保期不得因自然环境以及灯体温度变化出现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现象。

  4、电器箱内的整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设置有固定安装装置导线与灯体连接长度为0.4米并有软套管保护导线。

  5、所购灯具在承诺与质保期范围内发生由于灯具质量问题造成更换电器元件、光源及灯具的安装配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负责更换安装。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货品生产完毕并送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困难应事先通知甲方。 手续交接货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正规单据并加盖公章。单据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及收获时间货品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四、 乙方提供服务

  1. 乙方就灯具安装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2. 乙方所提供的灯具质保期为贰年电器光源部分质保期为壹年。

  五、 结算、付款方式 预付款签订合同甲方订货后应预付给乙方当期总货款的 。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金额为准。结算方式按批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检查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优质合格符合质量及标准要求的产品。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货品进行验收。对质量因检测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履行按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 协商与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说明 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 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 合同签订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洽商,乙方向甲方 项目供应模板、木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单价

  1.1“单价”是指送货到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内的价格,此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装卸费)、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它因素而影响,合同签订后,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2、供货数量

  2.1 数量:按合同量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产品质量

  3.1乙方所供模板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质保资料。 3.2乙方所供模板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3.3乙方所供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模板(松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 kg;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 力≥ 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3.4乙方所供木枋材质为 ,平直、边皮总数量≤5%、边皮宽度(高度)≤1/4、边皮长度≤20CM、无弯曲、无翘曲等,每件每根尺寸均匀统一。

  3.5甲方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规格送货, 并使之与样品一致,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3.6上述规格模板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 杨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松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杨木黑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4、交付与验收

  4.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乙方接甲方通知 天内货到甲方指定的项目部现场(送货通知单见附件一),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时间,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安排卸货。

  4.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3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4.4验收:甲方指定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查验,如符合双方约定,由验收人员予以签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立即将该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产品的丢失、损毁风险,并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与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商结果而定)

  5.1结算方式: 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甲方有权不再另作结算。

  5.2验收和结算依据:甲方指定 为现场收货人,中途变更现场收货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物资确认单,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5.3付款: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货必须在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2模板周转次数不能符合3.3项时,甲方可按每次周转单价=模板单价/周转次数相应扣除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6.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4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告知或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6.5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原因,甲方随时可调整供货数量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7、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运输到现场直至车辆离开工地,厂家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均应有乙方负责承担。

  8、环境、环保要求:

  8.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9、通讯

  9.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其他:

  10.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0.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9%,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9%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9%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900吨以遵义南站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站。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合同范本。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88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单价

  1、 送工地单价:元/m;

  2、 送商砼站单价: 元/m。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收货清单确认实际发生量并办理结算事宜(合理磅差不超过3‰)。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惯例执行。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时间、数量由甲方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为准。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数量、时间供货的,乙方需每日按已供货总价的 1 %缴纳违约金,以此累计,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异议

  乙方应保证所供砂符合国家及图纸标准,并在所供砂送货前进行抽样检验。甲方对砂质量有异议的,在收到砂 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有异议的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异议应在 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异议成立。乙方不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的,由 对有质量异议的.砂进行检测。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 。

  第七条 标的物的权利担保

  乙方保证对交付的标的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知识产权)。若乙方违反此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质量和时间供应砂,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中止供应,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时间供应砂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等一切损失。乙方供应的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货到现场按甲方要求卸车并堆放整齐,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等一切相关资料。

  3、 砂单价要按照市场价进行确定,当市场价上涨时,砂结算单价适当上涨,当市场价下跌时,砂结算单价适当降低。

  4、甲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名、单位、规格、

  二、议价周期:

  因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双方重议一次单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供方将单价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经需方签字盖章回传生效,若需方对新的价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结算方式:

  产品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当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时,乙方在接受甲方商品,确认型号,数量,及合格后,乙方应在接受商品后,当天以现金进行结算.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 甲方需提前 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⒈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⒉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

  ⒈本合同原件一式二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传真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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