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3-08-21 08:00:2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公司合同【推荐】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公司合同【推荐】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拓展建筑市场业务,商定甲方在上饶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立足上饶,面向全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平等自愿,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区域:上饶市。

  二、经营项目范围:甲方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若公开招标或甲方己派员联系的业务、已跟踪的业务,乙方不得参与竞争,以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千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给予扶植政策,鼓励分公司在上饶创造业绩、扩大公司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指标:上缴底数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或施工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1亿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分公司联系跟踪运作,总公司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得利润的 和 。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经营区域内直接承揽与分公司经营业务冲突侵害乙方区域经利益。

  5、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6、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经营期内,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及鲁班奖的视投入资金精力确定。

  六、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提供在上饶工商部门注册分公司的证件及合法手续,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驻上饶分支机构备案和政府建设职能等其他部门要求办理的入市备案手续和中标施工备案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承接业务和拓展市场投标、施工项目报建、与业主函件、验收所需的印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其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投标。甲方为乙方办理投标所需的各项证明书。

  b、按照上饶市场需要为乙方在上饶开立总公司一般转账账户,缴纳上饶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上饶开立的一般帐户银行印签章。

  c、甲方保证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帐户,不挪用乙方投标保证金。

  d、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e、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开具银行保函的:

  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

  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f、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乙方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甲方应及时办理手续。

  2.乙方职责:

  a、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b、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度的年检工作。

  c、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

  d、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合同、质量、技术、安全、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回避经营风险,确保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

  e、负责按甲方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班组,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合同约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g、负责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一切保险,并按照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或个别有意刁难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它:

  1、为保证本合同实施,乙方应备足资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年承包费用,并在三日内准备好分公司办公房屋,待甲方办理完毕分公司、入上饶各种备案手续后三日内将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帐户。总公司为乙方开具经营年承包费收据。

  2、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中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或到上饶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具体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需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购货合同等,原则上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定,如确需签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且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有乙方出资。

  5、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名义的上饶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6、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工程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诉讼和协助,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错过有利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甲方负责相应责任。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人事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师和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8、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乙方回收债权,乙方可继续使用公司相关手续。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严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公司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无条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自乙方办自行理完毕入上饶手续,乙方领取《建筑业企业进上饶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缴纳保底年承包经营费用后合同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份,并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鉴于

  甲方基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 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承包费为 元/年

  (大写:人民币每

  年 ),五年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

  第六条 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6.1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6.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

  9.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

  9.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

  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

  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

  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其 他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

  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

  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

  发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3

  发包方:**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1、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2、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3、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1、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3、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4、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5、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6、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2、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1、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2、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4、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3、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5、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8、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2、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3、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4、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6、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2、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5、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7、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8、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10、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1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公司合同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

  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

  分别为:

  (),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公司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性 别:

  邮 编: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表人: 家庭住址: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诚信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完成固定项目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项目,经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乙方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等情况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在对乙方进行一定的转岗培训后,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变更后的薪资福利待遇根据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3、当甲方出现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时,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向公司提出职务变更申请,甲方在对乙方的知识、技能、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认胜任空缺岗位工作的,可以为乙方提供岗位变更机会,岗位变更后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

  2、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不同,提供相应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 甲方实行每周五天(40小时)工作制。

  4、 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给予相应时间调休。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现行薪酬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为 元整(小写:¥ )。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整(小写:¥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每年对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并确保不低于员工工作地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在企业赢利的情况下,甲方每年按照薪资管理方案提高整体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2、如无特殊说明,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甲方确定发薪日为每月10日,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的,则提前一个工作日发放;甲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薪的,在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告之乙方并说明原因后,可延缓发薪时间,但延缓发薪时间最多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4、工资发放方式分为现金发放和工资卡发放两种方式,原则上乙方进入甲方工作的第一个自然月以现金方式发放,自第二个自然月开始以工资卡注资方式发放。若有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乙方能够接受的方式发放。

  5、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对乙方的绩效考评结果,按照甲方制订的相关政策确定乙方的奖金或红利。

  五、保险福利

  1、 甲方根据国家及上海市劳动人事政策的相关规定,若乙方具有上海市户口或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甲方全额缴纳“四金”,不具备上海市户口或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缴纳社会综合保险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险。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符合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或人才引进条件,并符合甲方人才引进和使用条件的,若本人提出申请,在与甲方签订服务期协议后,甲方可以协助办理。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后,符合休假条件的,第二年可享有5天带薪休假,之后每在公司多服务一年,可每年递增1天带薪休假,乙方最高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

  6、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看护假等有薪假期。

  7、 符合公司福利政策规定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婚丧礼金、生日礼券等福利。

  六、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3、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机密,不得将公司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不得从事与本行业有关的任何兼职工作。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有其他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解聘、辞退、开除或相关条款未有效执行等情况而产生争议时,可以依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制度条例选编》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 则

  、以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共同合作成立广州倾城

  珠宝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的各方为:

  甲方:(身份证号: )

  乙方:(身份证号: )

  丙方:(身份证号: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

  共同建立和经营广州倾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

  准,以下简称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

  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四条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六条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五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利润分配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佰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以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丙方:以 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现金出资,在《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帐户。

  第十条 甲乙丙三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有特殊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应各自负责以下事宜: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

  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三方应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新公司的商业资料的泄密给第三方。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五条新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新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成员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丙方委派 人。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新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如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在收到董事会通过议案之日起15日内给出书面意见。董事既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又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董事会议案。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两 名以上(含 两名)董事表决同意,董事会决议才有效。

  第十九条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 一 人。

  第二十条 新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1名。

  第二十一条 新公司的财务会计,由方委派;出纳人员由 方委派或

  公开招聘。如果新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在两人以上,甲方委派人员应担任新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职务。 。

  第八章 税务 财务 审计

  第二十二条 新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三条 新公司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新公司的会计制度。

  第九章 合作期限

  第二十四条 新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经一方提议, 股东会一致通过,可在期满六个月前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延长。

  第十章 特殊约定

  第二十五条 新公司成立后,在新公司增资扩股后或者上市前,甲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乙、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

  第二十六条 新公司成立后,应当每月向各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于每 3 个月向各股东书面报告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

  第十一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合作各方在新公司中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合同各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

  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新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的研发项目,合作各方不得将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的泄密给第三方。否则,由泄密方赔偿因此造成新公司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约定投入注册资金,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自身投入新公司注册资金的相等金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应在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五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

公司合同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系_______公司创办人,出资额为_______元整(¥_______万元),拥有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协议股权),甲方自愿将其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股权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协议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部分协议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股权100%股份,股权总价款为_______万元整(¥_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_万元整(¥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甲、乙双确定,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

  四、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认可并签字后生效通过。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8

  发包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签章)

公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 ,面积 m.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每年付一次。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3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一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公司合同 篇10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公司合同】相关文章:

[精选]公司合同08-09

公司合同(经典)07-23

公司合同07-20

【经典】公司合同07-30

公司合同(精选)07-30

公司合同[精选]08-05

(精选)公司合同07-31

公司合同(经典)08-12

(精选)公司合同08-12

公司合同【经典】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