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08 09:00: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集合(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集合(7篇)

采购合同 篇1

  购苗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购买 工程所需苗木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 工程苗木清单》(以下简称苗木采购清单)。

  1、各品种、各规格苗木均经甲乙双方现场选定标记为准(详见合同后附苗木采购清单);

  二、双方工作

  1、乙方工作:

  (1)在合同期间甲方所选定标记的苗木,乙方不能中途调换或售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如期、如质、如量按第一条约定的附表中的数量起苗、包扎、装车。 (3)乙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4)乙方提供的苗木应符合标准做好起苗、包装、运输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苗木的成活率。

  (5)苗木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安全及苗木损伤一切风险,普通苗木正常外皮磨损,小枝叶折裂等除外。

  2、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现场监督乙方操作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三、付款方式

  1、 在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清合同总价款(含运费及税金):人民币 元整 (¥ 元)。

  2、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 年 月 日起按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苗日期安排要求分时间分品种包装好装车,货款付清货物才能发出。

  3、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同时将发票(将苗木费及苗木运费一同开具苗木发票)足额提供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供货的,逾期每日按甲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二向甲支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传真号: 传真:

  附件:

采购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多层板用于中华世纪城工程建设事宜,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以上单价含税票及运输费在内;数量以实际进场为准。

  二、质量要求

  1、进场材料必须付有产品《合格证》,规格必须是1830×915×14尺寸,对角尺寸在2mm以内并表面平整无凹凸现象。

  2、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扎边,突皮乙方负责更换,如不更换甲方拒付剩余款。

  3、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多层板周转次数必须达到八到十次,如果达不到周转次数,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或拒付所剩余款。

  三、供货及验收

  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上发需要量及进场时间计划书,乙方在接到计划书后,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承建的建设工程工地,乙方送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安排塔吊和工人卸货及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2、乙方送货途中发生的损毁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3、乙方供应货物数量、外观、材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依据“第二条第1款”对质量的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4、供货的数量、规格应由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或传真信息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范仁德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三人验收并在乙方送货单上同时签字生效,其他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并作为结算凭证。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货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首付到场材料货款的30%(首付以20xx张为一结算段),剩余的70%在第3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将本次付款金额的税票送财务后再付款。

  五、材料进场约定

  乙方在每次发货前,必须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项目部时间及签收单电话至甲方负责人,甲方将随时抽查货物质量、数量,如乙方未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时间签收单电话至甲方负责人,甲方对该批货物不予认可,如发现乙方供货质量、材质、数量有问题的,而引起甲方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查,对检验不符合第一条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将此货款必须汇到乙方单位指定账户。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的货物。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瑕疵,数量减少,将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利停止供货。

  九、合同效率及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失效;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往来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4、履行合同纠纷的处理,甲乙双方如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买方:

  卖方:(药品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明确了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视为卖方对药品供货的品牌、价格及服务作出了承诺。

  1、采购

  药品交付地点:

  采购周期,是指履行期间,即

  2、规格年月日至年月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的药品规格应与卖方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的规格相一致。

  3、有效期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4、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如发生上述纠纷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卖方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5、包装

  5.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包装变型、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数量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7、付款

  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8、价格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9、配送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10、伴随服务

  10.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0.2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11质量保证及检验

  11.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12、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卖方履约延误

  13.1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14、赔偿

  14.1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14.2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4.3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4.4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4.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买方履约义务

  15.1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5.2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15.3买方必须要求卖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6、不可抗力

  16.1买卖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6.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买方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在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8.2药品买卖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19、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转让和分包

  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独立履行合同,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2、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合同生效。

  23、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4、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买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营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五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八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机关处理。

  第九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工程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电力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变压器、互感器、隔离开关等40类货物采购合同适用已发布的相应统一合同文本。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5

  1. 定义 .............................................. 5

  2. 合同标的` .......................................... 7

  3. 合同价格 .......................................... 8

  4. 交货 ............................................. 10

  5. 包装与标记 ....................................... 13

  6. 技术服务和联络 ................................... 15

  7. 监造与检验 ....................................... 17

  8.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 22

  9. 质量保证 ......................................... 22

  10. 转让和分包 ...................................... 26

  11. 违约责任 ........................................ 26

  12. 变更 ............................................ 29

  13. 合同中止履行与解除 .............................. 29

  14. 不可抗力 ........................................ 30

  15. 履约保证金 ...................................... 31

  16. 税费 ............................................ 31

  17. 通知 ............................................ 32

  18. 争议解决 ........................................ 32

  19. 合同生效 ........................................ 32

  20. 份数 ............................................ 3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3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 3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为实施,已接受卖方对该项目货物 (简称“合同货物”)的投标,买卖双方就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卖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买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卖方应按照合同供应的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合同价款、交货期、交货地点等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含税)。

  2. 合同价格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五、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制造合格的合同货物,按照工期要求及时供货,在合同签订、生产制造、履约及售后服务等阶段避免出现不诚信行为。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将卖方的不诚信行为在电子商务平台质量监督栏目的业务公告中予以公布。卖方承诺已知悉买方针对上述不诚信行为制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相关规定。

  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合同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八、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采购合同 篇6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蛟河市漂河镇秀艳文昌食品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办公用品,协议如下:

  一、合同范围: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班级用品。

  二、合作方式:

  甲方每月按学校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需要采购的办公用品清单,乙方根据甲方的清单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办公用品。

  乙方收到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办公用品送至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急需用品,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也可自行到乙方处自提。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甲方需核对来货单是否与订单一致,产品的规格型号以订单为准,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用以月未结款凭据。

  三、进货价格及更改:

  办公用品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元。当某种办公的市场价格升幅大于或等于20%时,乙方可就该办公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

  5、乙方提出调价申请必须要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双方沟通协商,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如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默认更新价格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6、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调价申请。

  四、支付方式: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核对本月来货总额无误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税收由乙方承担。

  五、权力与义务

  Ⅰ、甲方的权力与义务甲方按照采购协议的规定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做好明确的订货、收货和协调工作。甲方可对乙方采购的办公办公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有权拒收不合格的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

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乙方订购,沟通工作。

  Ⅱ、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的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合,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并有权终止合约。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指定一人负责与甲方的订购,沟通工作。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拾贰个月,自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七、乙方必须全力做好办公用品的配送,如遇不可抗力之原因引起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需在72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并在事后继续履行合约职责。

  八、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需添加合同条款或签订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 ×年1月

采购合同 篇7

  甲 方: (下称“甲方”)

  乙 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a) 工程名称:

  b) 建设地点:

  二.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固定单价,不考虑价格波动。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搬楼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安装时也应包含安装费。)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xx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静电木质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 ,联系方式 。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供货完成(如安装也由乙方负责,则在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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