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时间:2023-02-24 17:25:44 活动总结 我要投稿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援助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法润民心、援梦三晋”为主题,主要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援助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法律援助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及亮点,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申请条件、程序、便民措施等。

  主要开展五项活动,分别为:法律援助法颁布一周年专题户外宣传活动、“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专题视频征集宣传活动、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多载体多形式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其中,“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将围绕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以及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分赴全省各市进行集中宣传采访。各市还将充分发动当地各大媒体,与省司法厅采访组形成合力,掀起法律援助法宣传贯彻高潮。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2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怀柔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高位部署,全面推动。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部署会,统一安排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各项工作,明确28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围绕重点人群、亮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加强总结提升,为新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各镇乡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组织辖区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等形式,提升宣传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十期“法律援助法普法课堂”,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定位、内容和意义,区级新媒体矩阵成员积极转发,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三是主动融合,精准宣传。将法律援助法宣传融入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社区,聚焦农民工、外卖配送员、妇女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从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据悉,怀柔区将1月作为全区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角度、多主体的密集性宣传活动,同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宣传普法长效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3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全面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辛集司法所联合辛集镇法学会工作站、镇妇联在镇驻地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页、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并向群众重点普及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对于群众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和法律问题释疑,以此激发群众学习法律的热情,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辛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深入学习法律援助知识,深耕群众路线,深挖援助线索,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影响力、扩大群体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4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5

  近年来,xxxx市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切实履职尽责,完善服务功能,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合议庭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等,实现了维权工作的统一规划。近五年来,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援助案件783件,占援助案件的`2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被告250人,均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离婚案件8960件,判决离婚的1807件,调解离婚的351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0件,其中涉及女性260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1万份,其中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4.66万份,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2%;为2.8万名女性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20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家庭纠纷、家庭报警1428起,查处侵害妇女案件1253起,其中刑事案件507起,治安行政案件746起,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公、检、法、司建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66个。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妇女维权站93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8个、乡级101个、村(社区)级824个。

  2.开展普法、疏导、调处等工作。组建了500多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7县(区)人大任命了12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五年来已参与陪审案件120多起。

  3.加强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市、县(区)妇联均配备了专职维权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60多名维权干部参加市、县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先后培训农村普法骨干6700多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6

  20xx年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扶弱助残为原则,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截止到11月30日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共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42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残疾人群体的普遍欢迎。

  一、主要做法

  (一)扩大工作站建设,形成残疾人维权合力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调动各部门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整合资源,对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社区、企业、福利院等地方,开展经常性地助残扶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对外,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与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协作配合机制,在上述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律师常年值班,第一时间为残疾人犯罪案件、残疾人被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在服务硬件上,积极推进“临街落地”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临街落地”便民接待窗口,接待窗口设立了“无障碍通道”,提供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体现服务人性化。在服务软件上,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扩大充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一站式”服务,方便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为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可先行受理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案件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维权常态化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残联组织密切协作,通过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将残疾人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施援,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优化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程序,让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依法表达诉求

  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维权能力,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全国助残日”,通过报纸、媒体、网络等载体,通过刊登和播放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全市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二、下一步的打算

  20xx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措施,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畅。

  二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简化工作程序,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知尽知”和“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7

  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晓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多家单位走进凤城大集,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为主题,开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以及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耐心向过往群众解答劳动权益保护、赡养、扶养等涉残、涉法问题,并发放《法律援助法》《海阳市法律援助指南》,讲解法律援助的.范围、流程等内容,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2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烟台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通知,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以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主线,以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疫情防控”、“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维权”、“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一系列品牌活动,以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进行引导、宣传。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老龄委、劳动仲裁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和力度,通过办典型案、办精品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8

  一是注重发挥村居作用。以各村居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加强对村居联络员的.知识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充当法援信息员和宣传员,同时在村居建立法援宣传阵地,在村居公务栏内悬挂标语,张贴法援受理条件、程序和受案范围,让宣传活动真正渗透到基层。

  二是注重覆盖街头巷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人口密集处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服务联系卡等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村居联络员在村居宣传栏里张贴宣传材料,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到街头巷尾。

  三是注重深入服装厂和学校。今年以来,湖阳司法所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走进学校,向广大师生宣传未成年人维权方法和途径;走进企业服装厂,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劳动者如何维权现场解答了企业职工的相关问题。活动受到了学校、企业的一致好评。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9

  根据上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妇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社区妇联于3月份在全社区组织开展了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并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社区妇联在接到有关文件后,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并于3月18日上午及时召开会议,对我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学习了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会议要求要以这次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通过提高认识,规范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实加大宣传效果我社区妇联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的宣传活动。一是召开由社区妇联干部及社区居民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学习了新的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掌握了修订后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基础。座谈会上大家还踊跃发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对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是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工作形式为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通过面对面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道了妇女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以及如何申请。三是印制大量的妇女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资料向群众散发,使广大群众更清楚的了解妇女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开展开展街头宣传,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街头免费咨询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工作,以案释法,使弱势群体从具体的案件中得到帮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总之,我社区妇联在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散发了各种宣传材料,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使更多的群众了解了妇女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效果明显。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0

  xx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效果

  (一)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力度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二)深化管理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三)完善便民措施,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理其参与调解。

  五是落实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通过与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制度,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法律救助双向通道,两年来,共为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到缓交诉讼费六十余万元,减免诉讼费二十八万余元,使困难群众能真正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

  二、巩固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作用

  (一)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

  去年3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xx召开后,我市及时通报了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情况,督促尚未达标的三个县(市)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完善功能、运作高效"的要求,对照省厅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落实。通过努力,我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已提前一年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在构建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托乡镇建站率和村(居)委会联系点设立率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在社团组织以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步伐。同时,为了切实发挥了部门、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中心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各工作站的实际情况,定期派驻工作人员,给予业务指导。如:考虑到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市中心委派了两名律师驻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半个月,期间为百余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追回了五十余万元拖欠工资。

  (三)推进"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建设

  为了更好的保障"12348"热线的运行,我市推出了三项举措:

  一是完善专线管理制度。出台了《"12348"专线管理细则》,要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都设立专线接听场所,组织安排专业人员值守热线平台,确保线路畅通。市中心通过每日对各县市"12348"接听情况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加强业务指导,率先实现了专线的省、市、县三级无障碍转接。

  二是定期培训接听人员。专线开通后,及时组织了接听人员的培训,提高接听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接听人员的表达技巧。

  三是确保解答咨询质量。市中心开通了两个"12348"专线坐席,聘请了两名资深社会律师值守,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咨询解答。

  为了更好的落实对疑难问题的预约答复制度,我市成立了由律师协会专业委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团,对疑难问题,预约专家为群众提供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

  三、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

  (一)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为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我市组织开展了"大走访下基层,法律援助促和谐"活动。活动中,通过走访部分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农民工家庭等弱势群体家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程序和咨询电话;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简化程序,现场受理农村贫弱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为低保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使持卡群众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情况报告各类报告近年来,我市活跃着一支百余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主要是由大学法律专业在校师生组成的,专业素质较高。为了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的效用,每个季度都会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活动,主要是到城区中心广场或周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和社会调查,在法援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与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

  为了丰富宣传形式,展现法援工作成效,我市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和报纸,陆续报道了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办理效果较好法律援助案件,系统地宣传了法律援助制度和取得的可喜成绩。通过和媒体的合作,感觉这种形式的宣传是老百姓非常喜闻乐见的,具有广泛的宣传效果。

  于是,市法援中心联系xx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法治xx》栏目,并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拟制作了10期专题系列报道,全面报道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扶贫、助弱的服务宗旨和现阶段的工作成果,目前已制作了6期。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在多方努力下已经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服务,扎实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1

  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6月与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南陈居委会、二七街道陈庄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协议之后,遵照市中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师深入走访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从婚姻、继承、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履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一,为社区群众开展专场法律知识讲座12场。在南陈居委会、陈庄社区主管领导张云雁主任和毕佳琪主任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所王新升、阎振东、张培军、王义国、王涛、沈涛、陈忠德、于吉叶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刘春健、宋开波等先后在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堂”,为社区群众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在讲解中,各位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办案经历,以案说法的方式既有效地进行了法制宣传,又能解决老百姓的疑惑与实际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积极参与社区联合调委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主管领导的安排下,我所律师积极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例如,崔某某与儿子、儿媳之间的垫资买房纠纷,残疾人张某某夫妇与邻居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等纠纷中,经过律师认真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细致的劝解工作,使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结,并主动去适应对方和化解双方多年积怨与矛盾。

  第三,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安排,本所律师在每堂法律知识课讲完之后都抽出时间为前来的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安排专职律师接待到事务所来咨询的社区居民。本所考虑到社区居民主要咨询婚姻、继承、房屋买卖、相邻纠纷等相关事项,特别组织参与解答咨询律师们进行专门的学习和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和居民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了诸多法律上的疑问。既满足了社区居民们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同时又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供需双方宣传教育“共赢”的良好局面。律师们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双百活动走进社区为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受到如此欢迎,心里有一种成就感。咨询中,律师们向社区居委会表态,社区居民如有法律咨询方面的需要,可随意打电话到事务所,若有不便,他们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家住2号楼的一位秦女士说:今天足不出社区便与律师面对面,为她解开了压抑在心里很长时间的苦闷,她很开心。居民张先生说:“这种走进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应该不定期地坚持搞下去,形成制度,这样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就会不断地推向深入,不断提高社区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知法、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建设和谐济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所律师经过将近一年的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涉及面广,并且基本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特点,同时社区法制宣传对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要求每个参与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奉献精神。同时,我们认识到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可以使社区居民正确地理解法律、了解律师,树立了济南律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了鼎舜律师的奉献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商机。律师通过社区服务大有作为,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结识了许多居民和企业家,又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所将根据服务计划,将“双百”进社区活动踏踏实实继续进行下去,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尽一份力量。我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氛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经常化,开创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环境,倡导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新风尚。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2

  一、活动情况

  活动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20xx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服务能力、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为民服务、便民服务、优质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调研机会,争取政府重视,把增加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县政府拟出台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

  二是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按照岗位职责承担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

  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进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

  四是确立法律援助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

  三是加强咨询录入。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工作站法律咨询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丰富咨询信息内容,实现咨询系统管理,提高咨询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群众出发,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按照《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正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申请。

  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传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

  三是加强对律师所、法院、看守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接待、有经费办事、有规范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群众学以致用着想,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是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宣传员,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

  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作为创建必检单位,利用创建契机,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规范接待礼仪,准确及时解答群众咨询,提升服务形象;

  四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积极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法律援助规范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3

  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广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近日,河南县司法局在那达慕广场开展主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中,司法局法律工作者以通俗易懂的地方语言,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人民群众重点讲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和疑惑,向人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得到在场群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增强了牧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积极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下一步,河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优势互补作用,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让法律知识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必备品”。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4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湟源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一、《法律援助法》进机关

  1月12日,东峡司法所开展“促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送法进机关活动,在新春来临之际为辖区机关干部送上法律知识和美好的新春祝福。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各50余本,发放宣传海报40余张,同时向基层干部宣传宪法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读本很有益处,他们将在闲暇之时学习知识读本,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法律援助法》进寺院

  1月13日,日月司法所联合日月乡政府到东科寺开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为寺院僧侣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在法律宣传栏上粘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东科寺寺院僧侣纷纷上前咨询与自身实际相关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僧侣讲解宣传了《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三、《法律援助法》进农村

  1月13日上午,申中司法所在申中乡卡路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普及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各类法治宣传品,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率,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并为群众介绍推广“法治湟源”微信公众号及12348法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营造了“法律援助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湟源县司法局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县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援助活动总结15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浓厚的民生工程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xx县司法局按照《xx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安排,科学部署,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xx县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并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法援中心、法宣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具体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督查,确保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宣传效果令人满意。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民生工程专题网页等平台,介绍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组织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维权、残疾人维权等系列专题报道,对农民工维权典型案例等进行系列深入报道;在《xx周刊》重要版面时段、县电视台《xx民生》频道刊播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公益广告、播放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网站、微信等转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新闻稿件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度。

  10月16日,xx县电视台记者到县司法局采访办案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制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片宣传我县法律援助工作。10月27日,xx县委政法委聘请传媒公司和邀请省电视台记者到xx县采访拍摄制作法制宣传片。宣传月期间,各级新闻媒体登载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信息近20余篇。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上街下乡宣传活动。联合民生办、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上街下乡活动。10月30日,xx县司法局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律师、法援志愿者联合xx县民生办在xx广场开展以“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美好xx”为主题的民生工程大型宣传活动。

  10月份,集中组织律师到全县24个乡镇举办法制讲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联系卡和现场政策解答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及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率。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册1万多份,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率。

  三是开展送法进农家,走访“面对面”及电话回访活动。国庆长假后,县司法局发文要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对辖区内受援人集中开展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活动,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基础性工作,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周努力,24个基层工作站人员对我县今年受理的400多件法援案件受援人进行了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回访和走访主要是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了解群众满意度及案件判决、协议履行等情况,积极与受援人沟通,模拟调查社情民意,答疑解惑,争取受援人的配合支持。

  10月份,继续组织律师或律师团,并邀请妇联、残联、当地政府等单位对各乡镇上报的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走访面对面”上门服务活动,律师亲赴矛盾所在村或居民家中,依据法律法规,疏导、化解纠纷并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

  四是借用短信平台,发送法律援助相关信息。xx县司法局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沟通,借助新农合管理平台向全县广大新农合参保人员发送短信,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借用乡镇政府短信平台,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受援人等家庭成员发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短信,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知识。

  三、重点突出,效果良好

  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让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体免费享受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x县司法局本着让法律援助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的原则,将宣传重点向基层倾斜,让广大群众及外出务工人员人人知晓法律援助,人人宣传法律援助。

  活动末期,为检验宣传效果,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回访了部分法律咨询人员和普通百姓,结果均知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90%以上,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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