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16 14:40:1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最新劳动合同【热门】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劳动合同【热门】

最新劳动合同1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条 企业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第五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第六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不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应执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

  第八条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九条 女职工分娩后,应保障其产假及相关待遇。

  第十条 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一般不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妇科病检查治疗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2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江西省境内的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一条、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最新劳动合同3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

最新劳动合同4

  一、 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 60%确定补偿费数额。

  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而裁减人员的:

  A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破产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1、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举例说明,某单位与张工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某单位在合同期满前一年提出与张某解除合同,张某未同意。此种情况下,如劳动者同意合同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某单位支付四个月的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未支付前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上述赔偿金及赔偿金的一半作为额外赔偿金。需注意,本赔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不适用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还是上述案例,如劳动者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安排自己劳动期间的工资损失及应得工资收入的25%。

  3、擅自扣发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

  2)劳动行政机关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即,本规定主要适用于仲裁、诉讼前的监查阶段,该赔偿是否应当支付、应当支付多少金,均由劳动行政机关决定。

最新劳动合同5

  一、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二、法条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又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形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抱国务院备案。

最新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期限为_____年(月)。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_____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每周星期_____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备注:

  1、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2、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日起至月月年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月试用期自年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周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最新劳动合同8

  甲方名称(用人单位):

  地 址:

  电 话:

  乙方名称(被聘职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间双方均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时,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3、合同期满时,双方可续签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二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 岗位工作。同时,乙方亦同意甲方今后因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工作岗位进行的调整。

  2、乙方对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没有异议。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确立的每月工资标准。

  2、在乙方正式录用后,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超过正常工作的时间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确定每月28日为发薪日,但遇特殊情况及休息、休假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推后1至5日。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但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补休,以补偿加班时间,如甲方未安排补休则应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5、甲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加班(正常值班除外),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加班费。

  6、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①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 乙方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

  ③ 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④ 经考核乙方的工作业绩未达到标准的;

  ⑤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显著变化的'。

  第四条:工作时间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每日工作8--9小时,每周6天的工作的时间。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社会保险的投保,每月按规定的比例向有关部门支付社会保险费。乙方 甲方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也 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劳动制度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劳动管理制度执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不参加社会上的非法活动,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认真按甲方的操作规程和规定的工艺进行工作。如因乙方个人的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导致伤亡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做为工伤处理,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对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变更,变更的合同文本由双方签字并由甲方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要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拖欠乙方工资的时间较长;

  ② 在乙方同意缴纳社会保险时,甲方超过半年未给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犯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的;

  ③ 因故意和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

  ④ 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列双方任何一方,凡是具备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条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时,无须对方是否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① 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② 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企业的《劳动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果。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9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电话: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年____月___日

  籍贯所在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书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聘用合同关系: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属酒吧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工,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属企业部方的工作岗位从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有有关规定,制定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奖惩条例,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标准、条例、规定、规范、制度的'义务和权力,并以止作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据。

  2、甲方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乙方人事的岗位以及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给乙方工次,待遇的义务。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和效率的高低,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的好坏,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资进行调整和升降的权力。

  4、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被告符合本行业职业特点,工作日制和工作时间的权力。

  5、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的权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或一月计旷工三次者。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工其他单位、部门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7、乙方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告之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经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绝调整工作岗位,或同意调整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者。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甲方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相关程序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没有办理手续;而有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日

最新劳动合同10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

  员工姓名(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第 条 项变更为:

  2、第 条 项变更为:

  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_________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但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方面: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休假规定

  (1)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

  3、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每_________年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7、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8、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9、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0、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2、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以下第_________种: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_________。

  4、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

  7、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资支付。

  第六条 保险与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_________。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2、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与规章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二)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对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依照第6、7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9、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对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甲方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补偿与赔偿

  (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

  (一)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鉴证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12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最新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 号码:

  户 籍 所 在 地:

  现 居 住 地: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黑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 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确定为(填写“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 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 。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果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 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填“是”( )。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选定的项目后填“是”)。

  (二)乙方应服从公司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而临时延长一定工作时间的决定。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努力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等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不能按照规定正常休息、休假的,公司可作串休或补休的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为: 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三)甲方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乙双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和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五)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有关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远程,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保密的要求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照有关法规要求其立即停止泄密行为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部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规定给予病假、支付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四)甲方按相关规定准许乙方的休假,应按相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属于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反规定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其他需由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参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应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一)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及相关手续的转移。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包括具体事务、物品、工具及其他应交接的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承担责任。

  (四)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及竞业要求,如因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名誉上的伤害,乙方应负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 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在_________________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 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 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2. 合同期限,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资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 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 ; (2) ; (3) ; (4) ;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约定如下: 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 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担 %,病假工资为 元。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 本人实得工资 3 至 6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 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 医疗期为 月(年) ,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

  (2) 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 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

  3. 在合同期内, 乙方符合条件的, 享受探亲假 天, 婚假 天, 丧假 天,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 执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 2 款第(2)项规定和第 4 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按工作每满 1 年(满半年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 1 个月的 生活补助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 2 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 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权益的。

  5. 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 2 款第(3)项解除劳动 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 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 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 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 劳动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 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 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月;

  (3) 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 支付违约金 元;赔偿金 元至 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抵触的,按国家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员工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最新劳动合同15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深圳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oa系统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虚假应征资料(如:假学历、假资历、假的证件或填写不真实人事资料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其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甲方同行业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在竞业限制期内的;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9)因甲方行业特点决定甲方各项目的工作地点分散,所以若因甲方与合作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导致甲方撤离服务现场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务项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没有在甲方指定期间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点报到,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2)转借工作卡给公司外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假报公出办理与甲方工作无关的事务,或者涂改、伪造病假证明及其它证明,骗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公司管辖范围区赌博或利用公司电脑进行股票交易、电脑(网络)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

  (5)侵占公司财产,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或将公司保密资料(纸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计算机磁盘数据)带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种通讯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职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不分主从)或唆使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组织、煽动怠工、罢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8)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财产或接受业务往来单位贿赂的; (9)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的;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5天或怠工累计达3天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12)在职期间记过达2次或警告处分达3次或口头警告达5次的; (13)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行为的。

  十、经济补偿

  (一)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甲乙双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送乙方外出学习、培训,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资参加外部学习、培训技术,结束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报销,乙方外出学习、培训取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应交甲方存档备案,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明确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在离职之日前办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续。 (二)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钥匙、办公工具、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文件档案、款项等。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等其他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乙方拒绝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会寻求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辞职行为(未依法提前30日或3日(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招聘费、其他员工顶岗加班费等),乙方应当承担上述经济损失。

  (二)甲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保密协议等其它书面约定的规章制度均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职培训时供其学习了解。甲方通过内部电子邮件、公告栏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规章制度,乙方确认已知悉、认可甲方以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个人相关资料均应属实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二)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申明:上述合同全部内容已经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按手印)

  签约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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