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时间:2022-06-04 12:21:37 生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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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在使用燃气时,为了保障您和家人及邻里的安全,特别提醒您,要尊重科学,正确使用燃气。 下面就如何安全用气向您介绍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吧。

  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一. 燃气泄漏的危害:

  天然气属易燃易爆气体,少量泄漏在空气中形成较低的浓度,不会引起着火、爆炸事故。但是,如果缺乏监控,气体泄漏量较大或慢慢地积累,就会引起空气中有较高浓度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的浓度,遇明火就会产生着火爆炸的灾祸。

  天然气的爆炸极限为5%-15%

  二. 燃气泄漏的主要原因:

  1. 点火不成功,燃气出来未燃烧。

  2. 使用时发生沸汤、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

  3. 关火后,阀门未关严。

  4. 由于燃气器具损坏,造成的漏气。

  5. 管道腐蚀或阀门、接口损坏漏气。

  6. 连接灶具的胶管老化、龟裂或两端喉箍松动漏气。

  7. 搬迁、装修等外力破坏造成接口漏气。

  8. 其他原因造成的漏气。

  三. 发现燃气泄漏怎么办?

  发现燃气泄漏,切断气源是保证自身安全的关键,要临危不乱、稳妥处理。

  1. 关闭燃气进气阀门。

  2. 开窗通风。

  3. 熄灭一切火种。

  4. 不要开启和关闭正在使用的任何电器设备。

  5. 不要在室内使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

  6. 不要按动邻居的门铃。

  7. 不要开启其他煤炉或气炉。

  8. 不要使用火柴或打火机。

  9. 不要用明火试漏。

  10. 控制产生火花的其他行为。

  用户可到室外用电话或手机通报燃气公司的报警电话。

  四. 防止漏气和避免漏气造成危害的'措施:

  1. 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造、迁移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

  2. 严禁用户私自拆动燃气表。

  3. 燃气热水器必须选用平衡式或烟道强排式机型,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禁止将任何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浴室;使用燃气热水器时间过长会造成过量耗氧,使人缺氧窒息,因此连续使用不得超过20分钟,同时要保证良好的通风。

  4. 购买燃气器具要与气质相符合,安装时由专业人员按照规范和安全使用的原则进行安装,

  5. 胶管的安装必须安全规范:

  1) 应使用耐油(丁氢橡胶)燃气专业胶管,不得使用其他软管代替。

  2) 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器具接口,并使用喉箍箍紧(不得使用金属丝代替)。

  3) 要经常检查胶管是否老化(成U字型,凸面应无龟纹为合格)。

  4) 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胶管不得穿越门、窗和墙。

  5) 胶管应在灶具灶面以下自然垂落,与灶面保持10厘米以上距离,以免烤焦胶管酿成事故。

  6. 不得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油炉、液化石油气钢瓶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 灶具旁勿悬挂或堆放可燃物品。

  8. 使用燃气器具时,要开启抽油烟机或排风扇,也可打开窗户,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9. 使用燃气时,应有人照看;停用时,将燃气阀门全面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作到“人离、火熄、阀关严”。

  10. 一旦发生燃气器具已经损坏或阀门失灵,应及时报修更换。

  11. 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燃气灶具开关。

  12. 定期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备开关、胶管接头,查看有无漏气,严禁用明火试漏。

  13. 如长时间外出,必须关闭燃气管道总阀门。

  14. 有精神障碍和不具备独立操作燃气设施行为的人,严禁使用燃气。

  五. 依法保障安全用气:

  为了保证燃气使用安全,1991年3月30日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发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2号发布《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规范了用户在使用燃气时的法律行为,以利保证用气安全。现将有关居民用户的权利、义务条款摘要并解释如下:

  1. 在您装修房屋时不要发生为了美观忘了安全,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燃气表)包封起来的行为。这样做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7.2.16条“建筑物内部的燃气管道应明设”的规定,属违反法规的行为。其危害是:一旦燃气泄漏,会使燃气在封闭空间内聚集,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引起爆炸、爆燃,酿成灾祸。

  2. 不要有私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六款“燃气用户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属违法的行为。其危害是:极易造成燃气泄漏,引发爆炸、爆燃。

  3. 连接管道与灶具的胶管过长、胶管穿墙、胶管老化、胶管两端喉箍松动等均属于事故隐患。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7.2.34条关于“家用燃气灶及实验室用燃烧器,其连接胶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应有接口;胶管不得穿墙、窗和门;胶管应连接牢固”的规定。其危害是:胶管过长使胶管拖地,造成脚踏或刃具刺破及压挤、变形破裂,导致燃气泄漏;胶管穿墙易发生胶管断裂,出现燃气泄漏后不易发现,容易积聚燃气引发火爆事故;胶管老化、胶管两端喉箍松动是事故隐患,易造成胶管断裂,燃气泄漏,喉箍松动能造成连接处胶管脱落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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